新中国的民族关系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新中国的民族关系

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民族是团结的;30余年来,民族关系面临一些新情况,也出现了较多新问题。与国家的发展同步,这些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并在更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走向各民族的更密切交往与融合。

为什么我们说民族政策是成功的?理由如下:第一,新中国成立前民族之间曾存在的一些历史积怨得到了解决;第二,边疆民族地区是稳定团结的;第三,中国各个少数民族都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各边疆与内地之间,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明显缩小了。

例如,新中国成立前,全国民族地区的工业产值仅5.4亿元,到1978年已达212.1亿元,平均每年以13.6%的速度递增,大大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1978年民族地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1949年增长了15.3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少数民族的人口也由1953年占全国总人口的6%增长到超过8%。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民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使得各民族人民真正当家做了主人。在民族关系上,既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狭隘民族主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行,特别是城镇的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手工业改造、农牧区的土地改革、畜牧业改造和宗教制度改革,使得民族、地方和宗教意识都淡化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更加团结。

正如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所说:中国各民族之间是团结的,中国没有大的民族纠纷,没有大的民族问题。

30余年来,国内国际大形势变了,在其影响下,出现了一些新的民族宗教问题。从国内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使得各地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迅速增加了。在20世纪80年代初,流动人口仅300余万,而目前已超过2.4亿(流动人口较80年代初增加了30多倍),其中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超过了3000万。交往多了,各种矛盾甚至冲突就会增加。

“文革”结束后,全社会的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社会交往中,特别是在边疆民族地区,民族意识增强了。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很多集体、国有制企业转向私有制,这一剧烈社会转型使一些人缺乏安全感,遂走向宗教去寻求心理安慰,宗教的社会影响因此扩大了。

从国际上看,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出现了世界性的民族主义和宗教复兴浪潮,各种民族主义和宗教势力成为世界政治舞台上的主角。这变化推动中国国内,特别是一些民族地区,民族宗教意识明显增强。

例如:1986年,西藏有寺庙234座,僧尼6466人,到了1990年,寺庙达1000余座,僧尼46380人,寺庙和僧尼规模都扩大了6倍。再以新疆为例,1984年,新疆有清真寺9000多座,到了1997年,就已发展到25000多座。

除了以上这些国内外的大背景之外,对民族地区影响巨大的一个背景是政府职能的变化。

新时期以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中国各级政府从“全能型政府”向“责任有限型政府”转变。社会的资源和权力已经更多地脱离了政府的控制。

据统计,2012年底,全国的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中,非公有制经济、私有经济占56%,外资经济占21%,国有经济只占23%。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也是如此。以新疆为例:1978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占89.12%,到了2009年仅占11.5%。1985年,国有企业的从业人数占74.31%,而到2008年则仅占26.62%。

这种情况导致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多项民族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或在一些方面出现了不能有效贯彻执行的情况(如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少数民族职工失业和再就业问题等)。

在经济体制深度变革、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环境的过快改变使得旧有的制度、旧有的平衡被打破后,新的平衡新的制度未能及时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改革进入矛盾凸显期。在这种情况下,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新疆和西藏,以民族和宗教为旗号的分裂主义活动加剧了。

社会转型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特别是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不同民族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拉大的情况。

例如,1986年—1990年,民族8省区的GDP年均增速为7.4%,比全国增速低0.3个百分点,比东部沿海地区低19个百分点。1991年—1992年,8省区增速提高到9.9%,仍比全国低0.6个百分点,比东部沿海地区低5.1个百分点。1980年8省区人均GDP相当于东部沿海地区的59%,到1992年则下降到50.8%。1980年8省区农村人均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1.5%,相当于东部地区的75.4%,到了1994年,虽然绝对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但相对全国平均水平和东部地区却分别下降了7.6和17.2个百分点。1994年,全国贫困县共有592个,其中少数民族县占43.4%,相当于70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的36.7%。

新时期以后,各边疆民族地区也加快了发展,但中国西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很多是以资源开发为重点的发展(根据经济发展规律:越是资源输出地区,GDP含金量越低,即百姓受益越少)。而且这是一种主要靠外部拉动的发展。

资源开发型发展的特点是对自然环境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其结果就造成了对当地民族传统农、牧业生产环境的冲击。受到冲击的当地少数民族农牧民,如果他们没有及时改变或没有能力改变其生产方式;没有投入西部大开发中的技术、资金和其他能力,就得不到或较少得到开发和发展的好处。如果他们没有能力将自己的生产生活转型,去适应突然而至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潮流,就会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出现对开发者的抵触情绪,从而产生一些民族矛盾。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拨和攻击,过去没有市场,现在在部分人中开始有了影响。于是,民族关系中,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织,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那些受境外势力支持,寻求多民族国家解体,寻求夺取政权的分裂势力和敌对集团,就会利用这些问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煽动民族间的仇恨,煽动宗教极端情绪。他们也确实有几次得手。这就是近些年来在新疆、西藏出现多次群体性反对汉人、攻击政府的暴力事件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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