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实哉!卫朔①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②,若此比类,往往有焉。从此观之, 闻见之难一, 由来尚实。夫书赴告之定辞③,据国史之方策④,犹尚若兹,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缺,访行事于故老,将使事不二迹,言无异途, 然后为信者, 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⑤,学士不绝诵览之业, 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
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 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 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及其著述,亦足以明神道之不诬也⑥。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今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⑦,成其微说而已。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⑧。
(干宝《搜神记》卷首, 中华书局1979年版)
注释 ①卫朔——即春秋时卫国国君卫惠公。他以不正当的手段夺取了王位,引起了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的怨恨。他们立公子黔牟为国君,卫惠公便逃亡到齐国。事见《左传·桓公十六年》。关于此事, 《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两书的记载与《左传》不同。参见《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的“桓公十六年”。②吕望——即吕尚,一说字子牙,俗称姜太公。曾辅佐周文王、武王灭商。子长,司马迁字子长。关于吕望事周, 《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了几种传说。③赴告——报丧,亦作“讣告”。④方策——即典籍。方,木版;策,竹简。同“方册”。⑤注记——犹记录。注记之官,负责记录国家重大历史事件及国君主要言行的官。⑥神道,鬼怪神仙之术。诬,不真实。⑦八略——西汉刘歆编成我国第一部目录书《七略》,其中有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干宝想把《搜神记》等志怪小说计为一略,增七略而成八略。⑧尤——责怪,指责。
赏析 宗教对文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志怪小说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干宝的《搜神记》正是其中的代表作。
干宝在这篇序文中阐明了撰述《搜神记》的目的就是“明神道之不诬”,证明鬼神是确实存在的,而非虚妄骗人的。这和当时的社会风气和干宝的个人素质是有密切关系的。“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令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就精当地揭示出志怪小说产生的渊源和背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当时的士大夫们在思想上崇尚虚无、在行动上追求隐逸,许多名士如“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注《尔雅》的郭璞、撰述《抱朴子》的葛洪等都信鬼神、好阴阳。干宝也“性好阴阳术数”,这就奠定了他作为志怪小说家的思想基础。而他的另一部著作《晋纪》也使他获得了“良史”的称誉,说明他具备了志怪小说家的才华。同时,这种史学家的身份,又促使他在创作中以“实”为出发点, “访行事于故老”、“采访近世之事”,强调“耳目所受”, 《搜神记》也因此具有了超出一般志怪小说的价值,保留了一些优秀的民间传说。如《李寄斩蛇》塑造了智勇双全、为民除害的李寄的形象;《嫦娥奔月》也表达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以“实”为出发点的创作态度也使作品中某些神怪之事折射出一定的现实感,如“无颜帢”从侧面反映了“永嘉之乱”给社会安定、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当然,作者超众的才华和非凡的想像力都是为“明神道之不诬”这个宗旨而服务的,在干宝看来,鬼怪神异是实有其事的,而描述鬼怪神异之事的《搜神记》等志怪小说除了具有“所存者大”的意义外,还有与“七略”同等的价值,应该也算为一略,并为“八略”,共为流传,从其后文学史的发展来看,干宝的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唐代传奇、宋以后志怪式小说及元代戏剧都受到其影响,其中《聊斋志异》尤为突出。
然而,为求“实”而“博采异同”,这就难免“虚实”相混。干宝不排斥“虚错”、“失实”,认为这是难以避免的,不应当因此而废绝搜神志怪。当然,他对“虚”的理解与后来人们理解的艺术的“虚”有很大距离。但他在小说的创作和理论上对“遂混虚实”作了初步探索,很值得重视。从此, “虚”与“实”成为中国小说理论长期讨论的问题,也足见他的探索的“开山”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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