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散文《寄欧阳舍人书》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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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欧阳舍人书

曾巩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进士。曾奉召编校史馆书籍,为实录检讨官,出知福州,官至中书舍人。在史馆任职时,曾校勘《战国策》《说苑》《新序》等古籍。文章受欧阳修推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有《元丰类稿》。

寄欧阳舍人书

巩顿首载拜,舍人先生: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夫墓碑铭,

反复观诵,感与惭并。夫铭志之着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

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

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

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愧甚,不宣。巩再拜。

说明

庆历六年(1046)秋,欧阳修应曾巩的请求,为他已故的祖父曾致尧撰写了墓碑铭文。第二年,曾巩写了这封信,向欧阳修表示感谢。这封信没有一般致谢信的浮泛谀承之辞,而是在表达感谢之意的同时,阐发了为人为文的一些很有见地的道理。文章先从墓碑铭文的探本求源写起,指出墓碑铭文与史在扬善贬恶作用上的异同,强调了墓碑铭文的重要意义。再指出后世墓碑铭文滥作溢美夸饰的不良风气,从而引出选择作者的重要性。这样,才归结到本文的主旨,即只有“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才能写出真正符合实际的优秀墓碑铭文流传后世,而欧阳修正是这样的人。这就非常自然真诚地表达了对欧阳修的感激之情。文章敛气蓄势,条分缕析,层层推进,首尾呼应,是曾巩散文舒展自如、纡徐从容艺术风格的极好体现。

集评

茅坤曰:此书纡徐百折,而感慨呜咽之气,博大幽深之识,溢于言外,较之苏长公、谢张公为其父墓铭书,特胜。

——明·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宋大家曾文定公文钞》卷三

张英曰:以蓄道德而能文章,归美欧阳,足见作铭之不易。以此一义,回旋转折,洒洒洋洋,极唱叹游泳之致,想见其行文乐事。

——清·乾隆编《唐宋文醇》卷五十四引

储欣曰:层累言之,如挹长江之水而注诸海。

——清·储欣《唐宋八大家类选》卷九

浦起龙曰:南丰第一得意书。乞言者、立言者,皆当三复。

——清·浦起龙《古文眉诠》卷七十一

林纾曰:此书起伏伸缩,全学昌黎。妙在欲即仍离,将吐故茹。通篇着意在“畜道德,能文章”六字,偏不作一串说。把道德抬高,言有道德之人,方别得公与是;别得公与是矣,又须用文章以传之。精神一副,全注在欧公身上。然而说近欧公时,忽又缩转,如此者再,真有力量,方能吞咽。

——近代·林纾《古文辞类纂》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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