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文《封建论》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柳宗元文《封建论》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天地果无初乎? 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 曰: 有初为近。孰明之? 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 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捍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盭,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 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 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划,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断可见矣: 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 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 汉事然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 下果不肖乎? 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据中华书局翻印影宋刻世䌽堂本《柳河东集》,下同)

柳宗元是唐代著名的散文家和诗人。他的散文,可以从他贬到永州为界。之前,他热衷于功名,“意欲施之事实”而“心少”“为文”,因此有影响的散文不多。“自为罪人”被贬永州后,“复为之”,以文章实现他的“辅时及物之道”(《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改革的失败,前途的挫折,诸多不快,情绪郁结于心,再加上有机会深入民间,与山水为伴,这些情绪就或借山水喷泻,或托人事发泄,都是“不平则鸣”,大胆干预生活,针砭时局,所得篇章,极有光采,皆为上品。尤其是“永州八记”,堪称游记中的杰作,为千古所传诵。还有他的《封建论》也是名重文坛的杰作。

柳宗元实质上是个政治家,他始终对政治有高昂的热情。他和韩愈倡导的古文运动,就是要用古文来宣传他的“道”。柳宗元所说的“道”,就是儒道。他再三说“其言本儒术”(《与吕道州温〈非国语〉》),并在《答杨诲之第二书》中说:“到永州七年来,讲尧、舜、孔子之道亦熟。”因此,他的散文的政治色彩浓烈,倾向鲜明,而且“文”和“道”结合得很好,没有空洞说教的毛病。鉴于这一点,我们在欣赏他的散文时不可忽视他的政治主张,更不可忘记他的政治热情。这都明显地表现在他的《封建论》和“永州八记”等代表作中。似乎可以这样说,他的写山写水写草写木写麋写驴写鼠的散文,也都是在写“自我”——一个政治化了的柳宗元。《封建论》则是鞭挞封建制,肯定郡邑制,昭示他的政治主张的力作。

《封建论》是柳宗元被贬到永州后不久写成的。确切时间已无从考证。据施子愉的《柳宗元年谱》: 《封建论》“虽无确年可考,而以在永州最为近是。盖宗元谪永后始究心古籍,发而为议论,乃有甚精辟者,且论云:‘今矫而变之,垂二有祀。’唐高祖以武德元年(618)即位,至元和十三年(818)为二百年,此所谓‘垂二百祀’,也正与柳宗元在永州时年岁相合。”此说可供我们参考。

文章以揭露封建制的弊端肯定郡邑制为中心,但落笔很远,开头第一节便从生民之初从尧舜禹说起,这也是作者被迫而为。因为当时保守势力就是搬出老祖宗,他们就认为“夏、商、周、汉”这些朝代皆因“封建而延,秦却因郡邑而促”。要驳斥这些谬论,就必须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即从远古开始论述。尽管起笔遥远,但他的目标很明确,首先要弄清封建制的由来:“封建,非圣人意也”,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强调这一论点,作者用了两个“势”字进行论述古圣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柳宗元所说的“势”是指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者认为,当分封制在它必须出现和已经存在的时候,任何圣君都休想动摇它,即便是尧、舜、禹、汤、文、武也“莫能去之”,他们不是不想摆脱,而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不让他们摆脱,从而说明了“封建,非圣人之意”而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论点。第二节紧扣“势”字具体论证这一点。作者是这样论证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为了生存,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到“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到“智而明者,所伏必众”,于是出现了“群”和“群之长”。这样由小而大,进而出现了诸侯,出现了方伯,出现了连帅,出现了天子,从而得出结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论证和说理简明透彻,强调并突出了“势”的作用,充分说明了封建制的出现并非圣人之意,乃是由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决定。柳宗元能从社会发展的势态的角度说明封建制产生的原因,闪耀着朴素唯物主义的光辉,这是难能可贵的。柳宗元是崇尚圣人之道,主张天下统一,反对封建割据的。封建制既非圣人之意,乃客观情势所然,这就可以论其优劣了。因此,第一、二节是一段,说明封建制之由来非圣人之意,为第二段论其优劣张本。作者在论述封建制的优劣时,将封建制与郡邑制相比较,以周、秦、汉、唐四代为实例进行论证,从而得出否定封建制肯定郡邑制的结论。这是第三节所写的内容。在论述这一问题时,作者从宏观的角度以高屋建瓴的气势,用周、秦、汉、唐四代的大量史实,通过分析从得失利弊进行比较:周——“裂土田而瓜分之”,结果是“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周室之败端,其在乎此矣”。秦——“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但它的失败是因为“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汉——“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废郡邑,结果“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唐——“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虽有安史之乱,但“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从而得出“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州县之设,固不可革”的结论,达到了否定分封制肯定郡县制的目的。整个论述,汪洋恣肆,气度不凡。以大量雄辨的事实把整个历史作为背景,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对比论证,揭露了封建制的弊端,昭示了郡邑制的优越性。由此得出富有说明力的结论,并为下文批驳谬论打下了基础。文章的第三部分共三节,通过三个“或者”摆出保守派反对郡邑制维护封建制的三个谬论: 一是所谓“封建者,心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封建制易于治理,而郡邑制反之(苟其心,思迁其序而已,何能理乎)。作者以是否易于治理为核心,以周、秦、汉的史实为例,有分析,有说理,针锋相对地予以驳斥,最后归结到唐用郡邑制的正确。在批驳时,连用了“周之事迹断可见矣”、“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的观点鲜明的排比句,富有气势而又有先声夺人之效;而以汉事进行驳斥时分析透辟,辞约理至,所向披靡。二是所谓“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作者以魏晋因循封建而“不闻延祚”和“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正反二例驳之,十分有力。三是“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作者以“汤、武之所不得已”驳之,说明“不革其制”并非圣王之意,乃由“势”所然,自可复议,说得鞭辟入里。那些谬论都有危害性,在《汉书·诸侯王表序》、曹冏《六代论》、陆机《王等诸侯论》中都有所反映。以上三个反面论点,其一从事理说封建制的好处,其二从夏商周汉的事实说封建制的成功,作者都一一予以驳倒,其三抬出“圣王”,这是在理屈词穷境地中的最后一着,也被作者一语破的。三层从三个角度步步逼进,但因都遭到有力地还击而彻底失败。同时,在对反面论点的批驳中也充分说明了郡邑制的好处,伸张并突现了正面论点。至此,作者犹嫌不足,更从治理“天下之道”以及如何举贤任能的高度剖析了封建制的弊端,深刻揭露了其祸害:“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上果贤乎?下果不贤乎?”“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能说是圣王之意吗? 由驳转立,呼应前文,结尾圆转有力。全文纵横开阖而富有气势,驳论针锋相对而具有力量,观点鲜明,干脆利落,实现了他自己提出的创作原则,不乏“抑之欲其奥,扬之欲其明,疏之欲其通,廉之欲其节,激而发之欲其清,固而存之欲其重”(《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的特点。也如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赞誉的: 柳文“俊杰廉悍,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家,踔厉风发”。此论评柳文的特点十分剀切。后人曾把柳宗元和韩愈的文章作了很形象的比较:“昌黎之文如水,柳州之文如山。”(刘熙载《艺概》)“如水”,言其像波涛汹涌,势如江河;“如山”,说它如崇山峻岭,挺秀峭拔。以《封建论》观之,无论是立论还是驳论,都是以宏伟的历史画卷为背景,或纵或敛,或开或合,奇峰叠起,雄深雅健,显示了“山”的气势和力量。因此,苏轼评《封建论》给予了力压群作之誉:“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古法也。”(《东坡海外集·秦不封建论》)更可贵的是,柳宗元作为政治斗争漩涡中的失败者,他还能借古论今,对中唐时代藩镇割据、俊贤不得重用的客观现实予以针砭,与权贵们进行斗争。这种勇气来自他要以文“辅时及物”的信念,而且他的反对封建制的进步政治主张,在当时来说无疑是难能可贵的。诚然,也有其以郡邑制为理想政制的局限。但从全文而言,特别是从政论文的写作言,《封建论》当为我们学习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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