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一天,我在华盛顿的时候,一个曾经到过晋察冀和延安的外国朋友和他的妻子写信给我们大使馆,请我们到他们家作客。要是从前,他们大概不会约我们去。据说,他,或者是他的妻子曾经写过一本攻击我们的书,许久和我们没有来往了。我们没有看过这本书,向来对这些也不很介意。我们知道,尽管真正的好朋友很多,但永远不愿意了解我们的人总是会有的。现在人家既然对我们表示友好,大家又都认为应该去,虽然我近来对于频繁的酒会常常感到头痛,也仍旧打起精神去作客了。
一走进主人家的头门,就感到一股热闹气氛,真是珠光宝气,济济一堂。除了主人夫妇曾在前两天的一个酒会上见到过以外,其余的都是陌生面孔,大半是华裔,只有几个是黄头发、白皮肤的外国人。我一进屋,自然成了所有眼睛注意的中心。大家都非常热情,我被请在客厅中间的长沙发上落座。我还来不及打量周围的环境,许多谈话、各种问题都像喷泉似地朝我涌来:今天的天气,身体的健康,美国的印象等等,我都带笑一一回答。在这一般泛泛的问答以后,右边一位穿着得很整齐的先生忽然问道:“听说丁女士在北大荒喂过鸡,不知可真?”听起来自然是明知故问,我答道:“是的,在农场饲养过鸡群。”坐在我左边的一位太太不禁叫了起来:“真有这事吗?太岂有此理了!”我不免好奇地看看她,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人的容貌,长眉长眼,穿一件紧身的花缎旗袍裙,头发拢得很高,鹅蛋脸上露出一副惊诧的样子。我平静地答道:“养鸡也很有趣味,在生产队为国家饲养几百只鸡也很有意思,孩子、病人、太太们每天都需要有高蛋白的鸡蛋嘛!”这时站在我对面几个人当中的一位先生开口了:“一个作家,不写文章,却被处罚去养鸡,还认为养鸡很有趣味,我真难理解,倒要请教丁女士,这‘意思’不知从何而来?哈哈……”我左边的那位太太附和着,简直是挑衅地在笑了。我心里暗想,应该给他们上一课才好,只是又觉得他们程度低,得从什么地方开始呢?我正在犹疑,另一位先生从对面人丛中岔过来说:“昨天在华盛顿大学听了女士讲演,非常精彩。以丁女士的一生坎坷,仍然不计个人得失,有如此爱国爱民的高尚情操,真是坚强典范,令人钦佩。鄙人想冒昧说一句,丁女士是否打算写一本自传小说?如能以丁女士的一生遭遇,化为文章,实是可以教化一代人士;若能在美国出版,一定是非常畅销。”
我看一看四周,一双双眼睛瞪着。我答道:“我不打算写,个人的事,没有什么写头。”
又有人连声说道:“伟大,伟大……”
我不喜欢这种气氛,我无法呆下去,便站了起来,去找一点喝的。我拿了一杯冰汽水,走进对面一间较空的房间,那里对着壁炉摆着几张沙发。房子里尽管有暖气,但为了使气氛显得更浓,更有上世纪的豪华、高贵,壁炉里熊熊燃烧着几根木柴,发出红闪闪的光焰。大概是太热了,这里坐的人不多。我也怕热,但为着躲人,便装作一副欣赏壁炉的样子,走到这里坐下来了。
我静静听着斜对面的两位太太的闲谈。我自然不愿打断她们的谈话,也不愿参加她们的谈话,却又不得不对她们的笑脸相迎摆出一种洗耳恭听的样子。我希望在这里安静地坐一会,可是她们之间的一位笑吟吟地对我道:“丁女士,我们正谈养狗咧!”
“呵!养狗,那好,你们谈下去吧。”我好像对养狗的话题也满有兴趣,我原来对狗也是有好感的。不过现在,我心里真是对什么也没有兴趣了。谁知那位笑吟吟的太太听了我的话,兴致更高了,忙道:“你们不知道,我那贝贝真是可爱极了,我真不知怎样爱它才好!”
“贝贝”,谁是贝贝?我没有问,那位太太却自个解释道:“贝贝,贝贝就是我养的那只小狗。它真的懂人性,比我的孩子们还爱我咧。”
旁边一位先生笑嘻嘻问道:“那它是你的狗儿子呢,还是狗孙子?”我不知道这是正经话还是讽刺话,正以为这话问得有点冒失,可是狗的主人却一本正经地答道:“狗儿子,自然是狗儿子。我儿子就不喜欢它,还吃醋,哪能是孙子咧!”
原来和她一起说话的那位太太,已经被冷落了一阵,赶忙帮她说道:“你们真不知道她多么喜欢贝贝,她每天给它洗澡、梳毛、穿衣服,打扮得跟商店橱窗里的娃娃一样,真可爱呀!”
于是贝贝的妈妈更高兴了,接着说道:“哪天我从公司下班回家不和它说半天话?”
那先生问道:“您跟它说些什么呢?”
“说什么?说的话可多啦。我每天回家都要问它,你乖不乖呀?饿不饿呀?有小朋友欺负你吗?有什么不舒服吗?它都能懂!它还和我说话哩。”那位先生又问了:“它和你说话?除了汪汪叫以外,它能说什么!哈哈……”
他的话反而使那位养狗的太太神采飞扬,她一手撩着鬓边的头发,横着眼睛认真说道:“怎么不会!它会,它说不出一句一句的话,可是它会用眼睛、用嘴、用爪子来回答我,它懂得我的心。我想什么,它都知道。”
先生只好咂嘴啧啧称怪,而非常羡慕狗主人的那位太太急着问道:“你的贝贝真是一个宝贝,你从哪里得到它的呢?”
“买的,在市场买的,五百美金,纯意大利种,谁都说买得便宜。”狗主人又返过头来斜看着我,希望在我这里也得到赞美:“丁女士,你说呢,这小狗真的和我有缘,给了我很大的安慰。当我感到寂寞,感到难受的时候,我就抚摸我的贝贝,同它说话,我的心才慢慢放宽了。五百美金,那算得什么呢?你是作家,你会懂得的。”
我只好说“是”。我望望她,五十多岁光景,穿一件咖啡色开士米的薄毛衫,两颊和嘴唇都涂得红红的,看来精神很正常,身体还在微微发胖,可是心情……那末,我是在哪儿呢?在《天方夜谭》里,在《搜神记》里,或是在《聊斋》里?我除答“是”以外,还能找到什么语言来同她说话呢?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很自然地站了起来,彷徨、逡巡。我要什么,我该做什么呢?幸而女主人走了进来,她问我“想洗手吗?”我赶忙说:“是,是。”她把我引到洗手间,我逃也似地钻了进去,我关上门,喘了一口气,心里想:我该什么时候向好心的主人告别,向高贵的客人们告别,该找一个什么机会来告别呢?
我们实在该走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九日于北京
(《丁玲散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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