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自然》原文|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近年来,我因工作关系,到过不少名胜风景区,看到“四人帮”任意破坏美景所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而关于应该如何修建的问题,倒也使我颇费踌躇:有些修建能“得体”,做得很好,可说画龙点睛,益增风景之雄伟与妩媚;有些却“好心肠”而费力不讨好,弄巧成拙。

山林风景,其异于城市的,主要是有山有水,即有自然之美。人们在城市中,终年很少有机会接触大自然。春秋假日,偶一出游,乐事从容,是多么难得的机会。所渴望见到的,是真山真水,而不是平时见惯的高楼大厦。“小径红稀,芳郊绿遍”,尤其使人依恋。这就教我们领会到游者所乐爱的是什么了。

去年,我曾到过宜兴,看了善卷、张公诸洞。洞的确雄奇,谁信在一望平畴的江南水乡中有此奇迹。当人们在数声柔橹中舍舟登岸,数里之遥,有此佳境,诚难言哉!可是,当我一进大洞,五色缤纷,电光若炬,几疑身在餐厅之中,而奇岩怪石,面目狰狞,自然之妙难言,恐怖之情倍增,因为人工之力有违自然。将一个极自然的洞穴,装上五彩电灯,又将原来岩石,装塑做野兽之状,其效果如何?恕我难言,游者自得之也。

苏州天平山,有个钵盂泉,本来涓涓流水,一泓清池,其前小阁依山,极自然之美。如今在这里建造了一所现代化的平顶茶室,远视之仿佛是一所动物园的狮虎居,我怕得不敢去喝茶,人们也多不满之词。郊园多野趣,就是无华堂厦屋,又何必对不配合环境,不符合自然景物的一些建筑钟情如此呢?“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在各种设计中,原是一个基本原理,群众倒能谈得上是好是坏,主其事者却大有“不见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感。对风景区的规划与建筑要慎重啊!一下子破坏了,“黄鹤一去不复返”矣。

不但自然景物如此,即古迹修缮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最近有机会看到的山东聊城光岳楼,是我国最好的明代建筑之一。一别数载,老友重逢,能不欣然!但相见之下,又哑然失笑。黑发已成红颜,似服了大量的“首乌片”。青春虽已焕发,新装却宛如“村姑”,本来古色古香的一座楼阁,顿如看越剧《红楼梦》了,我也几成刘姥姥。妙哉!妙哉!

这些例子,着实不少。恕我弄笔,抱歉之至。统而言之,总而言之,姑题“还我自然”。

一九七八年写

(1982年花城出版社《书带集》)

赏析著名园林专家陈从周先生谈论建筑美学自是行家里手。古老的东方建筑艺术有一套关于“天人合一”原则的大道理。在外行人看来,不免玄妙高深、难以理解。企图在一篇小文中,揭示建筑美学中最重要的原理,尤其难上加难。但是,陈先生的这篇杂感却能举重若轻、深入浅出,讲明了东方建筑美学的真谛:还我自然。

文章开首从反面着笔,指出在旅游景点建设中存在的以人工斧凿破坏自然美的弊端,批评这种费力不讨好、弄巧成拙的做法。这一批评的依据是,人民群众所共有的渴望有幸观赏有山有水的自然之美的审美心理和情趣。这就使读者有了共鸣,易于接受作者的见解。

有了社会认同,文章接着便列举作者亲睹的破坏自然美的实例,如宜兴的溶洞、苏州的茶室、聊城的古楼。作者先描述旅游者访景前一片热切的审美期待:欲探山林之胜、古迹之美,不料身临其境,却生恐怖之情、畏怯之心或面目全非之感。这种期待与现实的强烈反差,自然激起游者和读者共同的不满,作者也不禁要自我调侃:“妙哉!妙哉!”了。由此,人们对“风景区的规划与建筑要慎重”的中心观点,也就自然而然地感到心悦诚服。而这个观点的核心——还我自然,便被突出出来,牢牢地使读者入心入脑了。

文章讲的是建筑美学“回归自然”的主旨,却没有丝毫学究气,论理皆出自人们共同的生活体验,可谓感同身受、老少皆知。行文朴素自然,如话家常,于平凡中见真知,做到了既以情动人,亦以理服人,情中寓理,且富有幽默感。当读者会心一笑之后,却不能不深感心情的沉重,再也笑不起来。因为作者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大力保护自然美。倘“一下子破坏了,‘黄鹤一去不复返’矣!”

家常话中饱蕴着作者何等深厚的爱心。须知,爱自然,实在也就是爱人类自身,这一层言外意,我们尤须悉心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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