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注释〕 佐:辅佐、辅助。 强:逞强。 好:犹易也。还:还报、报复。好还:易受到报复。其事好还:林希逸《老子口义》说:“我以害人,人亦将以害我,故曰其事好还。”又“刘师培说:‘好……借为孔。’《尔稚·释言》:‘孔,甚也。’还,危也,险也。今语称危险为悬。还,一音旋,与悬音同。好还,是说很危险。”(高亨《老子注译》) 荆棘:指带刺的灌木、酸枣等。 果:成果、效果、战果。司马光《道德真经论》说:“果,犹成也。大抵禁暴除乱,不过事济功成则止。”王安石《老子注》说:“果者,胜之辞。”已:止也。 矜:自满。《管子·法法》:“彼矜者,满也。” 伐:自夸。 壮:王弼说:“壮,武力暴兴,喻以兵强于天下者也。”则:高亨说:“则,当读为贼。则字从‘刀’、从‘贝’,即用刀毁贝,乃古贼字,害也。一说:则,就也,壮了就老,乃是规律。而下文云:‘是谓不道’,可知此句之上,应有省文,省去相反之意。”(《老子注译》)物壮则老:魏源说:“物壮则老,此天道也,而违之者是不道矣,宜其暴兴者必早(亡)已也。”(《老子本义》) 不道:不合于规律大道。
〔鉴赏〕 本章老子阐发他的军事战争观,认为战争必给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带来危害,即所谓:“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故老子有非战观念。但老子又认为有些必要的自卫战争还是需要的,并必然会取得胜利,尽管出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河上公又称此为“俭武”。
老子在本章首段即鲜明地指出其反战原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这种反战观念是建筑于老子本人对战争及战争造成危害的体会基础上的。据史书记载,发生在春秋时代的战争是频繁的,如发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今山东鄄城西南)、周定王十八年(公元前589年)的鞍之战(今济南)……战争一方面频繁发生,另一方面战争规模越打越大。例如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6年)冬发生的吴楚大战:吴军重创楚军于柏举(今湖北麻城东),并乘胜追击,又败楚军于半渡,又趁楚军就食之隙,大败其于雍澨,五战五捷,一直攻入楚国郢都;次年五月,越军乘吴军在楚之际,袭吴;六月连连败北的楚军与前来救援的秦军会合,败吴兵;九月,吴军再战,重创楚军;接着秦军又败吴军,使吴溃不成军。这场吴楚争霸大战持续一年之多才告结束(《左传》鲁定公四年、五年》)。越打越大的战争也必然越来越残酷,如发生在周定王十三年(公元前590年)的楚宋之战:楚庄王围宋达九个月(九月至五月),据说当时宋都城内粮食断绝,“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吕氏春秋·慎势》)。
这些战争,必然在当时的老子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本能地提出反战(非战)思想。也正因为反战,所以老子又对当时纵横游说之士欲以兵并弱下强天下的做法提出相反的观念,即提出“以道佐人主”;这种以道济天下的观念在庄子那里还被得到继承。
然而,反战的老子并非一概“反战”;他也知道自古卫国谁能去兵?养兵御寇焉能去武?尤其当时凡要立国者均需抵外敌之侵、平内乱之暴,所以讲武用兵大概是必然的。这就如古人所说的:“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本章被河上公题为“俭武”,意即指并非不要“武”,而是俭用“武”,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反战、非战,只是反侵略战争,非逞强战争;必要的禁暴安民战争还是需要的。所以老子会讲到“果而不得已”。
也正是在这点上,老子进而提出“果而已矣”的观点,即反侵略的战争一旦取得战果成效,应该即止(而已),没有必要继续逞强,以谋取强权霸权,要知道我们的战争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老子进而说到,“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而这些,老子认为都应建筑在这个(“道”)认识上:“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亡)。”这便是《老子》本章的战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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