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第十七》什么意思|赏析|翻译
贞观初,有上书请去佞臣者,太宗谓曰:“朕之所任,皆以为贤,卿知佞者谁耶?”对曰:“臣居草泽,不的知佞者,请陛下佯怒以试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进谏,则是正人,顺情阿旨,则是佞人。”太宗谓封德彝曰:“流水清浊,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诡诈,深鄙其为人,如此,岂可堪为教令?”谓上书人曰:“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
贞观十年,魏徵上疏曰:
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然则德礼诚信,国之大纲,在于君臣父子,不可斯须而废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然则言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也。
自王道休明,十有余载,威加海外,万国来庭,仓廪日积,土地日广,然而道德未益厚,仁义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之情,未尽于诚信,虽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终之美故也。昔贞观之始,乃闻善惊叹,暨八九年间,犹悦以从谏,自兹厥后,渐恶直言,虽或勉强有所容,非复曩时之豁如。謇谔之辈,稍避龙鳞;便佞之徒,肆其巧辩。谓同心者为擅权,谓忠谠者为诽谤。谓之为朋党,虽忠信而可疑;谓之为至公,虽矫伪而无咎。强直者畏擅权之议,忠谠者虑诽谤之尤。正臣不得尽其言,大臣莫能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政损德,其在此乎?故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盖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异,君子掩人之恶,扬人之善,临难无苟免,杀身以成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唯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则何所不至?今欲将求致治,必委之于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于小人。其待君子也则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是则毁誉在于小人,刑罚加于君子,实兴丧之所在,可不慎哉!此乃孙卿所谓:“使智者谋之,与愚者论之,使修洁之士行之,与污鄙之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才非经国,虑不及远,虽竭力尽诚,犹未免于倾败;况内怀奸利,承颜顺旨,其为祸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疑影之不直,虽竭精神,劳思虑,其不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于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大矣。昔齐桓公问于管仲曰:“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极非其善者,然亦无害于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弗能下,馈间伦曰:“鼓之啬夫,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为不取?”穆伯曰:“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可以不赏之乎?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之士舍仁而为佞。虽得鼓,将何用之?”夫穆伯,列国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也如此,况乎为四海之大君,应千龄之上圣,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将有所间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则小人绝其私佞,君子自强不息,无为之治,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于有罪,赏不加于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锡祚胤,将何望哉!
太宗览疏叹曰:“若不遇公,何由得闻此语!”
太宗尝谓长孙无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任,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徵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此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任用,岂不得人?”徵拜谢曰:“陛下圣德自天,留心政术。实以庸短,承受不暇,岂有益于圣明?”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传称‘去食存信’,孔子曰:‘民无信不立。’昔项羽既入咸阳,已制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谁夺耶?”房玄龄对曰:“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废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纣狎侮五常,武王夺之,项氏以无仁信为汉高祖所夺,诚如圣旨。”
〔注释〕①魏武帝:即曹操。 ②语见《论语·八佾》。孔子对鲁定公说,君主应据礼来使用臣子,臣子应以忠心服侍君主。 ③语见《论语·颜渊》。此为孔子回答子贡之语,是说自古以来谁都免不了要死亡,如民众对政府缺乏信心,国家是站立不起来的。 ④文子:老子弟子,据说姓辛名钘,字文子,著《文子》九篇。 ⑤语见《论语·阳货》。意思是说,讨厌那伶牙俐口、颠覆国家的小人。 ⑥即荀卿,名况,战国时著名思想家,著有《荀子》。 ⑦爵: 古代酒器,多为青铜制。 ⑧俎: 古代盛肉器,似砧,两端有足,青铜或木制。 ⑨中行穆伯: 春秋时晋国六卿之一,本姓荀,后以中行为氏。鼓: 春秋时夷国,白狄之别种,其地即今河北晋县,后为晋国所灭。事见《左传·昭公十五年》。 ⑩馈间伦:中行氏穆伯左右官吏。 啬夫:官名,为司空的属官。 列国:指春秋战国时的诸侯之国,亦指诸侯中较大者。 永锡祚胤:永,永远;锡,赐予;祚,福祉;胤,后嗣。 九夷:古代称东夷有九种。《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此指居住于极远国度中的人。 去食存信: 与后“民无信不立”都是孔子回答子贡的话,强调诚信的重要。语出《论语·颜渊》。
【鉴赏】本篇是唐太宗与魏徵、房玄龄讨论“诚信”治国的道理,反映出贞观君臣对“诚信”原则的高度重视。
“诚信”在儒家传统文化中是个复合词,由“诚”和“信”两方面组成。“诚”的本义指真实不欺,诚实无妄。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诚是天的根本属性,人的修养以达到“诚”为目标,是为人生的最高境界。“信”最初是指祭祀时对上天和先祖说的不欺之语,后成为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意指人对自己的许诺或誓言的遵守。孔子认为“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条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孟子将“信”作为朋友相交的重要原则。到了汉代,董仲舒把“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基本的伦理规范。孟子已看到,“诚”是“信”的基础和前提。“诚”是人的内在德性,“信”是“诚”的外在体现,主要表现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诚”蕴于内心然后才能显“信”于外。在儒家文化后来的发展中,“诚”、“信”合为一体。内不欺己,外不欺人,成为儒家修身养性的宗旨所在。
诚信不仅是个人的道德修养准则,更是一种政治理念。孔子以“足食”、“足兵”、“民信”为治理国家的三大支柱,不得已时可“去兵”、“去食”,唯“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把“信”当作国家政权能够维持的根本信念。对此,朱熹有过发挥:“民无食必死,然死者人之所必不免。无信则虽生而无以自立,不若死之为安。故宁死而不失信于民,使民亦宁死不失信于我也。”(《论语集注》)
魏徵对之前儒家的观点深表赞同,认为“德礼诚信,国之大纲”。这比以往孔子、朱熹所说的,又提高了一个层次。魏徵以诚信为国家政务的大纲所在,这超越于个人美德与政治理念的层面。“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非常明显,魏徵以诚信为国家的根基所在。没有了诚信,国家的政治状况就会很糟糕,“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
诚信若属于国家政务层面的,就一定会落实到君臣关系中。魏徵以为,君与臣都奉行诚信,就能使君臣关系和谐,达到“上下相信”、“至德之盛”的境界。当然在这种理想的君臣关系的构建过程中,贞观君臣都认为首先君之行为是关键。贞观初年,正是识人用人之时。有人给唐太宗出了个识别佞臣的点子,要太宗佯装发怒来观察群臣的反应。唐太宗以“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为由,没有采纳此法。一次政治权术的使用,有这么大的危害吗?他的理由是,人君是百姓之水的源头,人君行诈骗之术,臣民也就要诡诈不直了。唐太宗此举,足以说明他的远见卓识。
诚信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君,唐太宗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尽管是出于良好的政治目的,国君也不能用经不起检验的手段去实现,否则将得不偿失。但是如何做到善始善终,乃历来国君之难题,唐太宗也难以完全超脱。因此才有了贞观十年(636年)魏徵的上疏。魏徵毫不客气地指出,唐太宗已由一开始的“闻善惊叹”发展成“渐恶直言”,如此下去,必将使君子疏小人亲,然后“正臣不得尽其言,大臣莫能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政损德”,结果是危亡之期不远矣!当头棒喝的同时,魏徵还举了春秋时期的管仲和穆伯两个正面的例子来激励太宗。齐桓公问宰相管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是否有害于霸业,管仲回答说虽然这是非常不好的行为,但仍属小节,不会危害霸业。实现霸业的真正大忌是什么呢?管仲认为还在于用人:不能知人,知人而不能用,用人而不能加以信任,信任却又让小人干预其间,这四个用人方面的问题是危害霸业的根本所在。而晋国大夫中行穆伯,宁愿攻不下敌国,也不肯接受奸佞不仁之人的帮助。魏徵借此二人的故事激励唐太宗:人家一个大夫、丞相都能谨守信、慎用人,何况你这统领四海的圣明天子!一席话如醍醐灌顶,让唐太宗心悦诚服,对魏徵“手诏嘉美,优纳之”(《旧唐书·魏徵传》)。其实,魏徵讲的道理,唐太宗何尝不明白呢?但是身处太平盛世,日久难免忘乎所以,当年“以诚信御天下”(《资治通鉴》卷一九二)的意旨自然渐渐贯彻不力。魏徵之可贵,在于敢直言唐太宗前后心态之变化。其事君,可谓至诚矣!当然有此良臣,唐太宗也功不可没。虽然他有时也会迷糊犯错,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仍不失为一代明君。贞观君臣之间能够普遍形成坦诚相待、相互信任、默契配合的良好氛围,与唐太宗以“诚信”对待每位大臣的领头作用有着莫大关系。古往今来,有多少君王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贞观十七年(643年),唐太宗又重提孔子“民无信不立”之语,而且想起项羽之事。据史记载,项羽违背先入关中者为王的约定擅自称王,把先入的刘邦封在偏僻的汉中;又不听劝谏,杀秦王众臣,纵兵屠城,放火烧宫;更兼驱逐、杀害义帝。背信弃义,民心尽失,最终被刘邦夺了已到手的天下。房玄龄在旁加了个商王朝的事例,说“殷商狎侮五常”,成为人人厌讨、天所厌弃的暴君,被周武王夺了天下。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也。唐太宗仅说到信,而房玄龄将其对信的重视扩展至儒家的五常。房玄龄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都是重要的政治原则,废一不可。从中不难知道,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道德与政治往往是直接统一的。儒家把道德规范都赋予政治上的功化,此即所谓伦理政治一体化。儒家无不讲道德,也无不谈政治。从道德出发,以政治为目的。用孔子的话说,就是以修己为起点,以安人、安百姓为归依。这就是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政治模式的修为历程。事实上,为政以德的追求,一直存在于当下中国人的管理思维和活动当中,为政者个人的道德素质与其政治、管理活动的成败仍然有密切关系。不管文化模式、社会关系以及人类道德本身的内容怎么变化,诚信是与人类社会相始终的,其作为调节人的行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都有着弥足珍贵的价值。任何人一旦给别人以无诚失信的印象,其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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