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什么意思|赏析|翻译
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然则德礼诚信,国之大纲,在于君臣父子,不可斯须而废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诚信》)
【鉴赏】“德礼诚信,国之大纲”是魏徵在贞观十年(636年)所上奏疏中强调的主旨。距唐太宗执政已经有十年,魏徵认为唐太宗的思想正在发生变化,由“闻善惊叹”向“渐恶直言”发展,因此上疏劝诫。十多年来,国力日益强盛,但“道德未益厚,仁义未益博”,原因何在?魏徵认为主要是由于唐太宗“待下之情,未尽于诚信”。很明显,魏徵强调“诚信”是执政的关键。
“诚”,指真实不欺,诚实无妄;“信”,指人对己、己对人的许诺或誓言的遵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与“信”是合一的。“诚”是人的内在德性,“信”是“诚”在人与人交往中的表现,“诚”于中然后才能显“信”于外。中国古代的诚信思想,已具备相当成熟和完备的理论体系,既看到了诚信作为个人美德的内在自律力量,也看到了诚信作为社会美德的外在普遍约束性意义。
首先,诚信是个人立身之本。孔子认为,信是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孟子集中论述了诚的重要性,认为诚不仅是自然界的规律,而且是做人的根本道德原则:“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荀子发展了孔、孟的诚信理论,将“诚”、“信”合一,认为诚信是对每个人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并将是否诚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一个根本标准。历史上有个“一诺千金”的故事,说明了诚信对个人的价值所在。秦末的季布,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流传着相关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后季布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因为朋友的冒死相救,季布得以免遭祸殃。诚信的君子可以赢得尊重,更可使自己免于危难。
其次,诚信也是交朋结友、进德修业的基石。孔子云:“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把信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原则。《易传》主张诚信是君子进德修业的基本要务,认为“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乾·文言》)。孟子提出人际关系“五伦”说,将“朋友有信”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一起,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五种基本道德规范。荀子认为各行各业都应以诚信为本,并主张诚信不仅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而且是所有人际交往都应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
再次,诚信观念对商业活动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儒商们的言行当为其突出的代表。儒学成为历代统治者的治国要术。尤其是到了明代,四书五经成为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读书,而自幼受儒学熏陶后又经商的人们,在从事商业活动时,把以往学得的儒家伦理运用到交往贸易中,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儒商阶层。在儒商眼里,诚信首先是一种做人的信念,是君子应有的美德。这种诚信不会因一时一地的利益得失而改变,也只有诚信才能带来商业上的持久成功。明清十大商帮之一的徽商,不但把诚信观念应用得很好,而且生意上更取得卓著的成就。明代著名徽商吴南坡说:“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饰价为欺。”(《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清代徽商朱文炽,在出售的新茶过期后,就一定在交易契约上注明“陈茶”二字,因此少收数万银两也在所不惜。道光年间,诚信经商,虽然少了一时之利,但从长远看却赢得了良好的信誉,事业也必然蒸蒸日上。清余华瑞《岩镇志草·里祀乡贤纪事》中记载明代商人梅庆余:“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往往信人之诳,而利反三倍,中年积蓄累数千金。”中国商人饱受传统儒家伦理文化的熏陶,形成了独特以诚信为商德的商业文化。
最后,诚信还是治国安邦之道。孔子认为“足食”、“足兵”、“民信”是治理国家的三大支柱,而“信”为其中的最根本,国家可以“去兵”、“去食”但不能无信,“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只有取信于民,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国家的政令才会畅通无阻。所谓“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论语·子路》)。荀子认为诚是能“化万物”、“化万民”的“政事之本”。君主讲诚信,是实现社会诚信的关键和前提,也是称霸天下的重要条件,即“诚信生神”(《荀子·不苟》)、“信立而霸”(《荀子·王霸》)。反之,君王失信于民,则有亡国之虞。如西周时期的周幽王,为博宠妃褒姒一笑,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边关报警的信号。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犬戎大举攻周,被周幽王烽火戏弄过的诸侯都不来了。结局是周幽王被逼自刎,西周灭亡。
魏徵在对儒家理念深表认同的基础上,更将诚信提高到超越于政治理念的层面上,以诚信为国家政务的大纲所在,又落实到君臣关系中。魏徵认为,君臣和谐关系的实现,首先君之诚信是关键。如孔子所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平心而论,从执政之初的“以诚信御天下”(《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到贞观十七年(643年)重提孔子“民无信不立”之语,唐太宗对诚信的认识和贯彻在古代君王中是较为难得的。在对待众臣、百姓及边疆少数民族的问题上,基本能够以诚信示人,也获得了天下对其的尊重及支持,实现了大治。
话题还可以展开一些。因为诚信观念不仅是儒家的治国主张,也为其他各家学说所认同,具有普适性价值。《史记·商君列传》中,有个商鞅“立木取信”的故事。商鞅变法,起初没人相信新法能贯彻。为取信于民,商鞅在城门立一竿子,悬赏50金,招人从城南搬到城北。有人遵命行事,真的得到了赏金。于是新法颁行,国人无不悚然遵守,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可见,法家同样懂得为政者取信于民的重要性。集法家大成的韩非子说:“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外储说上》)表达了同样的见解。其他各家对诚信的阐述也不鲜见,如道家“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庄子·盗跖》),墨家“志强智达,言信行果”(《墨子·修身》)。兵家孙武在《孙子兵法》中认为,一个优秀将军必须具备“智、信、仁、勇、严”五德;《孙膑兵法》中也提出了“素信者昌”的道理。托名管子实为稷下学派著作总集的《管子》,非常重视诚信的价值,如《枢言》篇有“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幼官》中有“服忠用信则王”、“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等话。可见,诚信为人、诚信处世、诚信为政,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接受、高度认同的理念及原则。一个观念、学说,一旦具有了普适性的意义,它绝不是灰色的,而总是洋溢着生命的活力。“诚信,国之大纲”,就是这样的观念与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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