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建青《浅议陈应松小说对乡村的荒野化》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一、荒野化:乡村小说的想象方式

“荒野”,本意荒凉的原野。荒野想象是小說家对乡村的一种塑造方式。19世纪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西方文学经历了从浪漫主义到现实主义再到现代主义的演进,“荒野”步入美学领域,作为一种意象,完成了自然荒野向精神荒野的转变。如艾米莉·勃朗特的“约克郡荒原”(1874年《呼啸山庄》)、哈代的“爱敦荒原”(1878年《还乡》)、艾略特的“伦敦现代荒原”(1922年《荒原》)。

在中国,乡村双重衰败的现象起初极少被人概括为“荒野”,论者多以“虚空”、“空心化”、“沦陷”等词形容。最早将“荒野”引入中国文学分析,并结合自己观点系统阐述“乡村荒原”的是赵园。她在《乡村荒原——对于中国现当代乡村小说的一种考察》(1991)中,借鉴西方“荒原”一词,并指出“荒原并不只是对于日常情景的补充或提示,它就是生活、人生”,它是一种近乎原始的生存状态,小说人物为了食物而暴力争夺,甚至不惜以性换取,作家血淋淋地揭示道德的丧失、人性的荒芜,让文字播散蛮荒气味。

叶君在此基础上,将当代作家对中国乡村的想象归结为四个范式,即乡土、农村、家园和荒野。荒野是“意剥离后所达到的对乡村原始景观的赤裸呈现”,是物质与精神双重匮乏之后的虚无。在荒野想象中,人的生存暴露在极端的状态下,食与性是人们全部的欲求,生活只不过是无聊琐事的集合,死亡是人们的终极归宿。如果把赵园的“荒原”概括为原始野蛮的景象,那么叶君所阐述的“荒野”就将这种原始本质引向虚无,人性道德没有了,生活是琐碎的虚空,所有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在陈应松的乡村题材小说中,乡村逐渐变为诗意剥离后的人间炼狱。村民居住在空旷破败的村落中,穷困潦倒,麻木冷酷,生活的全部意义在于满足第一生存需要。但是,由于荒野难以救赎,村民陷入绝望,或疯或死,生活也就因此完全丧失了意义。

二、荒芜的土地与衰落的文明

(一)乡村小说外部图景的荒芜

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工业和商业迅速挤占农业土地,紧张了乡村的人地关系,客观上迫使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地区间的发展差异和非农业效益高于农业收益的现状,影响着村民对乡村的依恋,在主观上将村民推向了城市。在短短几年里,村中的年轻人差不多走光了,原来热热闹闹的村庄冷冷清清,大量田地被抛荒。“房子都是这么一副七歪八倒的破相, 门前荒草丛生, 草中小兽扒出的浮土成堆。”(《农妇·山泉·有点田》)

劳动力的不足、田地的抛荒使农村产业遭受了严重创伤,以消耗自然资源来发展经济的模式犹如困境中的一剂解药,可是它却让村庄生态环境惨遭整体性的破坏。一方面,乡村被当作自然资源的仓库,经过土地的抛荒和转卖后,成了工业的原料房。另一方面,乡村被无情地当作工业的排污口,被迫吞食各种化学废物。久而久之,曾经孕育农作物的土壤愈来愈贫瘠,甚至可能患上不孕之症。水的污染、土质的破坏以及部分动植物的无节制猎取,导致生态的失衡,引起自然的报复。一边是神农峡谷里,五月的天气仍然骚怪,“山上的冰还没有融化的意思。冰像铁打的围桶,冒着残忍的、坚定的蓝光”(《望粮山》),田地里荞麦甭说成熟了,就是成活也是难事。一边是“红云蔽空,太阳如炽”,村子被火烧云遮盖,“树木蔫了,庄稼蔫了,田里裂出巨大的口子”(《火烧云》)。乡村忽冷忽热,忽旱忽涝,仿佛人间地狱,迫使更多的土地被荒废,更多的村民背井离乡,四处逃亡。

(二)乡村内部结构的坍塌

费孝通认为,“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经验通过祖辈一代代传承下去。由于村民能够自给自足,传统乡村一般安土重迁,所以,相同的意识理念和礼法制度能够在经验传承中保持其原有的面貌,村民在相同价值理念的作用下能够齐心共筑和谐家园。而当乡村的外部环境破坏,大量农民背井离乡,这种稳定格局就被打破,乡村内部结构开始坍塌,礼俗文化开始衰落。

一方面,疯狂的性欲在无序地泛滥。“衣食足则知礼节,仓廪实则知荣辱。”(《管子·牧民》)一旦处在贫穷境地,饥饿感被触发,人们将处于第一生存需要的恐慌中,人的选择权便被极大地剥夺,为了生存放下自己的尊严和情感,抛弃礼义廉耻,出卖自己的身体。性欲迷乱的另一个原因是留守妇女对男人的渴望。她们看似快要疯了,快要抛弃节操的束缚,而她们又实在没法不疯。当她们面对的确实是生物的正常生理需求时,伦理道德就显得虚无空洞,疯癫就变得理所当然。这已经不是一个人廉耻的问题,而是一群人的躁动难耐。这种疯狂在《野猫湖》中趋近于变态。庄姐(《野猫湖》)用母亲或更像是丈夫的姿态帮助同为留守妇女的香儿,一步步试探着向香儿展开疯狂的追求。香儿最初婉拒了庄姐和她的帮助,并试图逃避庄姐,可是与丈夫分离得越久,越抵制不住庄姐撩拨的欲望,更不能不接受庄姐的扶持,最终还是投入了庄姐的怀抱,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谋杀”了刚刚归来的丈夫。农民的乡村生活似乎又退回到了仅余下“性”的粗野形态中,与文明格格不入,达到了一种反讽的效果。

另一方面,宗族秩序不断衰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培育了父子有亲、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秩序,然而由于经济的转型,劳动突破了以年龄血缘为标准的简单分工方式,冲击了原有的家庭格局,以经济资本、知识素养、经验能力等因素划分出新的家庭地位等级,父权统治被拉下台,父母的话不再被奉为真理。在子女看来,父母似乎仅仅是生育的工具。在《母亲》中,陈应松将这种血缘纽带的断裂刻画得令人惊悚。文中母亲省吃俭用、含辛茹苦地把四个孩子抚养成人,生活不是特别富裕,但平静安和。然而,母亲突然患了脑血栓使这个家陷入长久的纠结:到底是把有限的钱去医治年老的母亲,还是将钱投入到未来的生活中,让他们四个至少能生存下去。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四个孩子最终还是将母亲谋杀了。当冰冷的金钱支撑着的现实遇到朴素的道德伦理,孝道也开始被子女用金钱衡量着。梁鸿犀利地指出,现在的“子女根据市场经济的新道德观来对待父母,两代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一种理性的交换关系”,当孝顺的代价超出了他们承受的范围,自的生存欲就会将孝道排挤出去。

与之相对的,父母们似乎也开始心狠手辣起来。曾被看作神圣的生育,在蛮荒的乡村中似乎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生活过程。生下的孩子称不上是父母掉下的心头肉,反而更像是割除的一块肿瘤,子女仿佛是来向他们要债的。《望粮山》的金贵穷困潦倒中带着希望去找娘,想从娘的身边体会到一点温暖,而见到的却是娘冷漠愤怒又有一丝嘲笑的面容,一口咬定他是来借钱的,随即逼他签了断绝母子关系的字条,用钱将他打发走了。钱竟然成了切割血缘的锐利匕首。类似的,赵子阶(《狂犬事件》)擔心自己的女儿秀妮被疯狗咬到,打算前去寻找她。可是一念之间他想,“干脆咬到了也好, 咬死了也好”,咬死了他就不用再劳苦地照顾疯疯癫癫的女儿了。常言“虎毒不食子”,但当人类陷入原始生存恐慌时,兽性便会被极端放大,道德伦理或血缘亲情都失去效用,就像饿到极致的狼吞掉自己的幼崽一样。

乡情、亲情、爱情在文本中日趋功利化,并诱发感情走向冷淡,传统纲常伦理被乡村荒野屏蔽。而这一切,与其说是作家艺术性的夸张,不如说是中国农村现状的真实写照。

三、无能的救赎:没有出路的乡村荒野

乡村的现代化进程中充满复杂的矛盾,传统乡村社会瓦解后,城市文明也没能完全进入和改造乡村,反而与乡村自身的缺陷一同干扰它的自救;最终导致乡村不仅失去了原生的本土资源,而且处于精神无根与文化荒漠的状态之中,成为被荒野覆盖了的空壳。处在这样大背景下,陈应松对乡村的描写并非局限于对人物自身的关注,更包含了对于乡村发展命运的关怀,以及对乡村荒野问题的解决方法的探讨。但似乎不管是逃离还是回归,不管在肉体方面还是精神方面,作家的想象方法都无法帮助乡村摆脱苦海。

(一)进不去的城与回不去的村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政策推行发展之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形成,产业结构、就业形式都发生巨大的转变。村民希望有一天成为城里人,摆脱乡村的破旧和颓败,享受城市的先进与繁荣。然而事实上,村民很难真正进入城市。他们可能到达了城市的地界,但他们只是城市里讨生活的打工者而已,以孤苦伶仃的“他者”身份在城市里生活,没有安定感、归属感。受到更多现代文明洗礼的城市居民难以与村民达成文化认同,常常以高傲的姿态蔑视乡下来的“土包子”,而村民也不能完全接受城市文明。九财叔和治安(《马嘶岭血案》)因为是农民,自从进入采矿队以来,始终被以小偷的眼光看待。相较于城市的大学生,两人干着最辛苦的体力活,用生命换来的却是少得可怜的工钱。要不是遇到了天灾,收成不加,他们不会远离家乡来马嘶岭,那么城里人也不会有机会对他们拼死拼活换来的救济粮产生怀疑。按理说,他们花掉的钱与买来的救济物品是等值的,但是城里人却因为没有打收条怀疑两人偷了队上的钱。可事实上,在山里收售商品时根本就没有打收条的意识。“走累了,一声大哥,一声大姐,就可以找到人家借宿,吃饭。”可见“那些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并没有完全脱离与传统乡村生活的联系,更没有真正摆脱乡村现实带给他们的困扰”。环顾四周,有些乡村盖起了小洋楼,但还是留了几间屋子做粮仓;有些新娘子穿起了婚纱,但还是保留了向父母敬酒的环节;有些乡村卫生间的外形改造是城市的,但还是有人会蹲在马桶圈上上厕所。城市在很大程度上改造了乡村,但是村民的思维却仍然是乡村式的。

村民走进了城市才发现,原来城市从来不属于他们。所以,作家们尝试着把他们重新带回乡村。如隗三户(《夜深沉》)发现自己在城市里死了,就像一只苍蝇死了一样,太渺小太孤独,打算回乡种地过日子。可是,回到乡村后才发现,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归来者已经被打上了城市的烙印,他们不被城市文化认同,也不认同乡村文化,无形中与乡村产生了一层隔膜。虽然隗三户仍具有农村户口,但是在外闯荡多年,村里的人已经把他定位为城里人,踢出自己的小圈子,故乡仿佛是异乡,自己关于故乡“一块一块的童年记忆都在消失,都被别人占领了”。所以,即使村里还有属于他的田地,面对的还是那些熟悉的人,但想重新要回田地却始终看不到希望。

(二)疯癫与死亡:意义的消散

与罗曼史正好相反,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匮乏是乡村荒野出现的本质原因。匮乏所带来的焦躁不安的情绪激发人们展开逃离荒野的尝试,但由于无法抵抗来自荒野困境的压力,均以失败告终。所以乔纳森·卡勒指出,此时的“社会没有得到改造,主人公懂得了除了死亡或发疯外,这个世界上找不到出路”。所以,发疯和死亡是绝望的必然结果,算是没有出路的出路。

疯癫是人物对理性的失望和信仰的迷失后,压力爆发和精神崩溃的状态。《马嘶岭血案》以血腥震撼的画面表达九财叔绝望后的疯狂。多日以来积压的误解和愤怒使九财叔最终情绪彻底失控,疯狂地发起了报复,屠杀了所有采矿队员,连挚友老乡也差点惨死在他的斧头下。这些疯癫之人失控的情绪、头脑中的幻影其实都尽是虚无,既不能帮助他们脱贫,也不能帮助他们洗脱罪恶。他们只是在无根的精神荒原上漂泊流浪,因此疯癫对他们没有一点实际的意义。

同样是作家设计的逃离乡村荒野的方法,与疯癫相比,死亡更像是作家对笔下人物的怜悯,以痛快的死亡让他们超脱所有生存困境,重返原始自我,充分感受向生之死。

在《农妇·山泉·有点田》中,大双从城市打工归来,才知道患疯病的爹丢下孤苦伶仃的奶奶跑了,不但自家的地被别人抢了,自己的情人也嫁作他人妇。他满怀期待地回到了故乡,故乡却什么都没有给他留下,连一点点美妙的回忆都成了现实的悲苦。在抢夺自己的田地和情人的行动无果后,大双毅然决定和早霞私奔,逃离难以生存的“故乡”。为逃避警察的追捕,他们深入森林,却误闯迷魂塘,饥寒交迫。历尽千难万险后,两人终于到达了雁门关,只要过了关,就可以与过去和“故乡”永远告别。可是就在他们到达雁门口的一瞬间,大双被一道闪电劈中,一命呜呼,早霞彻底疯了。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逃出荒野的魔爪。较之在山谷手舞足蹈、披头散发的疯女人早霞,大双不必再面对破碎缥缈的未来,不必再承受精神的折磨,他的一死了之更为痛快和洒脱。而他们之前所有的生活和努力,都在疯癫和死亡面前失去了意义,反正人终究会死去。

叶君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意义的生成源于差异的存在。”作家将疯癫与死亡作为乡村荒野中人物的终极命运,可以说是“在表现出对乡村和城市的双重放逐之后,力图表达其内心对‘意义’本身的刻意放逐”。在陈应松的乡村小说中,个人丧失了选择的权利,即他们无论如何选择,发疯和死亡成了他们必然的归宿。所以,荒野的一切变得毫无意义。

然而,这里所有的意义的流失,并不是说荒野类的乡村小说是没有意义的,而是指乡村荒野的意义随着人物精神和肉体的死亡消散了。比方说,在陈应松的乡村小说中充斥着各种突然的莫名其妙的死亡。端加荣(《八里荒轶事》)正在地里干活,女儿就被狼咬死了。宿五斗(《金鸡岩》)终于开垦出山峰上的苞谷地,却因突如其来的一次泥石流再一次陷入绝境,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在悬崖上疯狂一样地转圈”。皮安(《巨兽》)的儿子蹊跷地死于汹涌急遽的宽河对岸,尸首却只在脖子上有个小洞,死因不明。陈应松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突然的、无故的以及无奈的必然疯狂和死亡,将渐有起色的故事结局再一次撕碎,让读者在审美领域得到了惊悚的体验,在反思中收获对乡村荒野的新的认识,在故事意义的消散中彰显小说创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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