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学《义之忍第二十一》译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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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之忍第二十一

义之忍第二十一

义者,宜也。以之制事,义所当为,虽死不避;义所当诛,虽亲不庇;义所当举,虽仇不弃。

李笃忘家以救张俭,祈奚忘怨而进解狐。

吕蒙不以乡人干令而不戳,孔明不以爱客败绩而不诛。

叔向数叔鱼之恶,实遗直也;石碏行石厚之戮,其灭亲乎?

当断不断,是为懦夫。勿行不义,勿杀不辜。噫,可不忍欤!

【译文】

义,道义,指恰当准确地处理事情的标准。以义为准绳来处理事务,事务就能得到适宜的处理;道义上当为的事情,即使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道义上该处死的人,即使是亲人也不包庇;道义上该举荐的人,即使是仇人也不舍弃。

东汉李笃舍生忘死以救正直却被诬为党人的张俭,是为义;祈奚尽释前嫌举荐仇人解狐,是为义。

三国吕蒙不因犯法之人是自己的同乡而不斩,诸葛孔明不因败绩之人是自己的爱将而不诛。

《左传》载叔向数落兄弟叔鱼的罪恶,毫不包庇遮掩,确实留下了正直之人的名声;《左传》又载隐公四年,石碏杀掉儿子石厚,应该可以算是大义灭亲吧?

该做决定的时候犹豫不决,这样的人是懦夫。不要做不道义的事情,不要杀无辜的人。啊!义是一个人处事的准则,舍生取义,大义灭亲,是大家所推崇的,为了义,怎能不忍住自己的一些情呢!

【评析】

《尚书》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是说以义处理事务,事务就能得到适宜的处理;按照礼来修养心志,心志就很端正。做人就应该深明大义,为了正义就算是牺牲性命也应该在所不惜,为了维护国法,保全正义,就算是亲人犯了法,也要能公正对之,而不能存有丝毫包庇之心。

典例阐幽 军法如山,大义灭亲

传说明朝嘉靖四十一年初夏,戚继光率领戚家军来到崇武沿海一带抗倭。这天深夜,戚继光带着两个随从,踏着月光出城巡视,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从海滩那边传来凄惨的哭声。戚继光赶过来一看,只见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大爷捶胸顿足痛哭着,旁边一个守城士兵好言劝慰。那个士兵一见戚继光,马上站起来行礼,将情况一一禀告。

原来这个老大爷的亲人几乎全被倭寇杀害了,只剩一个孙女。谁知祸不单行,这天半夜,家中突然闯进一个蒙脸人,将他的孙女奸淫了,孙女羞愧难当,跑出家门,跳海自尽了。老大爷和守城士兵赶到海边时,他孙女早已被冲到外海去了。

戚继光劝住老大爷,问他认不认得这个蒙脸人。老大爷说,这人左边眼眉间有一道显眼的伤疤,长得五大三粗,戚继光一听,不由一怔。他搀扶着老大爷,让他先跟他们回营,待调查清楚后再处置。

到了营中,几个当地百姓已将蒙脸人逮住送来了。戚继光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正是亲侄儿戚安顺。他气得面如紫茄,喝令立即推出斩首示众。

戚安顺慌忙跪下,声泪俱下地哭求道:“叔父呀,我知错了,就饶我这一次吧!以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当年倭寇奸细要暗杀叔父,我挺身而出,左眼边挨了一刀,面容被毁,以致至今娶亲无望,才去干那……”

“住嘴!即使娶亲无望,你也不能干出这伤天害理的事!”戚继光厉声斥道。

“你对我委实有救命之情,况且你我有叔侄之亲,但这都是私情。现在你奸淫少女,害死人命,这可是触犯众怒的公事呀,是国法军纪家规所不容的!你今日是自作自受。”

戚继光说着,向手下人喊道:“来人,端一碗酒过来。”于是,一个士兵送来了一碗酒。

戚继光端着这碗酒,对戚安顺说:“侄儿,你的救命之情叔父是不会忘记的。今日即将永别,就喝下叔父答谢你的这碗酒吧!”

戚安顺深知叔父一向秉公执法,自己今日死罪难逃,便接酒一饮而尽。随后,他就被推出斩首。戚继光命人把他的首级悬挂在城楼上示众三天,以儆效尤。

从此以后,将士们都知道戚继光严于执法,军令如山,公私分明,都不敢做违犯军纪国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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