诘奸卷十
诘奸卷十
【原文】
王轨不端,司寇溺职。吏偷俗弊,竞作淫慝。我思老农,剪彼蟊贼。摘伏发奸,即威即德。集《诘奸》。
【译文】
朝廷的律法偏离正轨,掌管刑狱的大官就会失职。官吏苟且而不尽职,风俗就会日益弊坏,邪恶之事层出不穷。我要效法老农消灭害虫的精神,揭发那些邪恶之事,纠举那些贪官污吏,弘扬律法的威严和道德的力量。因此集《诘奸》卷。
周忱日记阴晴风雨
【原文】
周文襄公忱①巡抚江南,有一册历,自记日行事,纤悉不遗,每日阴晴风雨,亦必详记。人初不解。一日某县民告粮船江行失风,公诘其失船为某日午前午后,东风西风,其人所对参错。公案籍以质,其人惊服。始知公之日记非漫书也。
【译文】
周忱任江南巡抚时,身边随时带有一本记事册,自己亲自记载每日的行事,细微详尽,没有一点遗漏。每日天气的阴晴风雨,他也一定详细记录。刚开始,有许多人对他的做法很是不理解。一天,某县有一个人来报告说一艘载运米谷的粮船突遇暴风沉没了,周忱就询问沉船的日期,沉船时间发生在午前或是午后,当时刮的是东风还是西风,那人所答的全不对。周忱翻开记事本逐一和他对质,那人震惊佩服。这时大家才明白,周忱的记事本可不是随意乱写的。
【注释】
①周文襄公忱:周忱,字恂如,谥文襄。
【梦龙评】
蒋颖叔为江淮发运,尝于所居公署前立占风旗,使日候之置籍焉。令诸漕纲吏程亦各记风之便逆。每运至,取而合之,责其稽缓者,纲吏畏服。文襄亦有所本。
【解评】
周忱记下每天的阴晴风雨的情况,看似无用,却使得别人想撒谎却不可能。可见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与工作有关的东西,如果有心记录或者学习,肯定会对工作有帮助的。
古人以贼治贼
【原文】
长安市多偷盗,百贾苦之。张敞既视事,求问长安父老。偷盗酋长数人,居皆温厚,出从重骑,闾里以为长者。敞皆召见责问,因贳其罪,把其宿负,令致诸偷以自赎。偷长曰:“今一旦召诣府,恐诸偷惊骇,愿一切受署。”敞皆以为吏,遣归休。置酒,小偷悉来贺,且饮醉,偷长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闾阅出者,见污赭,辄收缚,一日捕得数百人。穷治所犯,市盗遂绝。
【译文】
汉代的长安城有很多盗贼,商人们个个苦不堪言。张敞出任京兆尹以后,就对长安父老进行访问。打听出几个盗贼头目,他们平常都显得温良忠厚,外出时还有几名侍从跟随,在城中俨然是一副长者的姿态。于是张敞将他们全部召来责问,还表示愿意赦免他们的罪行,交换条件是必须协助官员清剿盗匪来立功赎罪。盗贼头目说:“今天我们被传讯,很可能使我们的手下惊慌,为了能顺利清剿,请大人务必要信任我们。”于是张敞分别任命盗贼头目们官职,让他们回去了。盗贼头目们各自在家中举行庆功酒宴,小偷们都前来祝贺,喝到醉醺醺时,盗贼头目们就偷偷在小偷的衣襟上作上红色记号。张敞命令城内衙役坐在门首,凡看到衣襟上有红色记号的人就予以逮捕,结果在一日之内逮捕到几百名盗匪,张敞分别照各人所犯罪状的轻重处刑,从此长安城内盗匪便绝迹了。
【原文】
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屯聚连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为朝歌长。始到,谒河内太守马棱,愿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阂。〔边批:要紧。〕及到官,设三科以募壮士,自掾史而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伤人偷盗者次之,不事家业者为下。收得百余人,诩为飨会,悉贳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数百人。又潜遣贫人能缝者佣作贼衣,以彩线缝其裾为识,有出市里者,吏辄擒之,贼由是骇散。
【译文】
朝歌县贼人首领宁季率几千贼人攻杀地方官员,集合人马为害地方数年,州郡却不能镇压,朝廷于是派虞诩出任朝歌县长。虞诩刚到任,就去拜见河内太守马棱,希望马棱能让自己放手剿匪,不要有任何约束、阻挠。虞诩上任后,首先招募壮士,设立上、中、下三种衙役标准,并且通令属官以下各自推荐人选,凡因抢夺财物而置人于死者入选为上役,凡因偷盗而伤人者为中役,凡不事生产而荒废家业者为下役,总共募集了一百多人。虞诩首先设盛宴款待他们,当场宣布赦免他们的罪状,派他们深入到贼人中,诱使贼人出营抢掠,并派官兵在一边埋伏等待,结果剿灭贼匪数百人。另外,他又派会缝制衣服的穷人,受匪徒雇用为他们缝制衣服,用彩线在衣襟上偷偷缝上作为标记。有穿着此衣出现在街市上的,官兵就擒获他,贼众因此被吓得纷纷逃散。
【解评】
有时从大的方面着手,并不一定能够将问题解决。相反,找准一个突破口,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张小舍善察盗
【原文】
相传维亭张小舍善察盗。偶行市中,见一人衣冠甚整,遇荷草者,捋取数茎,因如厕,张俟其出,从后叱之,其人惶惧,鞫之,盗也。又尝于暑月游一古庙之中,有三四辈席地鼾睡,傍有西瓜劈开未食,张亦指为盗而擒之。果然,或叩其术,张曰:“入厕用草,此无赖小人,其衣冠必盗来者;古庙群睡,夜劳而昼倦;劈西瓜以辟蝇也。”时为之语云:“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维亭张小舍。”〔舍,吴音沙,去声。〕后遇瞽①丐于途,疑而迹之,见其跨沟而过,擒焉,果盗魁。其瞽则伪也,请以重赂免,期某日,过期不至,久之,张复遇于途,责以渝约②,盗曰:“已输于卧床之左足,但夜至,不敢惊寝耳。”张犹未信,曰:“以何为征?”盗即述是夜其夫妇私语,张始大骇,归视床足,有物系焉,如所许数,兼得一利刃,悚然曰:“危哉乎?”自是察盗颇疏。
【译文】
相传维亭的张小舍擅长辨别盗贼。某日他走在街上,看到一位衣冠整齐的男子,遇到一个背稻草的人,随手拔下几根稻草,走进了厕所。张小舍等这男子出来后,在他背后大声呵斥他,这男子非常惊慌恐惧,经审问果然是盗匪。又有一次,张小舍在夏天到一座古庙游玩,庙中有三四个人席地酣睡,旁边还放着切开没吃的西瓜,张小舍也指着睡觉的三四个人说是盗匪而将他们逮捕,经审问,果然是盗贼。有人问张小舍识别盗匪的方法,张小舍回答说:“去茅厕使用稻草,是无赖之辈的行为,他的衣服一定是偷盗来的;在古庙中一起睡觉的那几个人,因为在晚上活动,所以白天才会疲倦;他们故意切开西瓜不吃,是怕苍蝇叮他们的脸。”因此,当时的盗匪说:“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维亭张小舍。”后来,张小舍在路上遇到一位瞎乞丐,他一见就起了疑心,于是就在后跟踪,结果看到这名瞎乞丐能跳过水沟,张小舍便捉住他,果然是盗贼头目,瞎眼睛是伪装的。盗贼头目用重金贿赂张小舍请求免罪,并约定在某一天送钱过来,可过了约定日期,他还没有来。过了很长时间,张小舍又在街上遇见那名盗匪,责备他不守信诺,盗匪说:“我已经把钱送过了,就放在你床的左下角,因为我是半夜去的,所以不敢吵醒你。”张小舍还是不相信,就问盗匪:“用什么作为凭证?”盗匪立刻说出当晚的情形,甚至把他们夫妻间的私话都说出来,这时张小舍才感到十分惊恐。回到家后查看床脚,果然见到有包东西绑在床脚下,里面的钱正是盗匪答应的数目,同时包上还附了一把刀,张小舍惶恐地说:“好险哪!”此后便疏于识别盗贼。
【注释】
①瞽(gǔ):盲人,瞎子。
②渝约:违约,失约。
【梦龙评】
小舍智,此盗亦智。小舍先察盗,智;后疏于察盗,更智。
【解评】
注意细微之处,是辨别事物本质的重要方法。张小舍能够从细微之处入手缉盗,表明了他的智慧,但后来又畏于盗,则是其胆不足的表现。
张鷟放驴寻鞍
【原文】
张鷟为河阳县尉日,有一客驴缰断,并鞍失之,三日访不获,告县。鷟推勘急,夜放驴出而藏其鞍,可直五千钱,鷟曰:“此可知也。”令将却笼头放之,驴向旧喂处,搜其家,得鞍于草积下。
【译文】
张鷟任河阳县尉时,有位客人被人割断系驴的缰绳,并遗失了驴背上的鞍袋,搜寻三天也没有找到,只好报官处理。张鷟对此事查得很紧,夜里就有人将驴放出来了,而将鞍袋藏了起来,估计鞍袋可值五千钱。张鷟说:“有了驴,就知道鞍袋在哪里了。”他命令人将驴的笼头卸下来把驴放出去,驴就回到喂养他的主人家,搜查那人的住处,结果在草堆中找到了鞍袋。
【解评】
条件反射是人出生以后在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后天性反射,是在非条件反射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过程,在大脑皮层参与下完成的,是一种高级的神经活动,是高级神经活动的基本方式。他不仅适用于断案,在日常生活中同样可以适用。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就可以轻松找到隐藏在背后的真相。
向敏中智雪冤案
【原文】
向敏中在西京时,有僧暮过村求寄宿,主人不许,于是权寄宿主人外车厢。夜有盗自墙上扶一妇人囊衣而出,僧自念不为主人所纳,今主人家亡其妇人及财,明日必执我。因亡去。误堕眢井,则妇人已为盗所杀,先在井中矣。明日,主人踪迹得之,执诣县,僧自诬服,诱与俱亡,惧追者,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亦坠;赃在井旁,不知何人取去。狱成言府,府皆平允,独敏中以赃不获致疑,乃引僧固问,得其实对。敏中密使吏出访,吏食村店,店妪闻自府中来,问曰:“僧之狱何如?”吏绐之曰:“昨已笞死矣。”妪曰:“今获贼何如?”曰:“已误决此狱,虽获贼亦不问也。”妪曰:“言之无伤矣,妇人者,乃村中少年某甲所杀也。”指示其舍,吏就舍中掩捕获之。案问具服,并得其赃,僧乃得出。
【译文】
向敏中任职西京时,有一和尚傍晚路经一个村落,向一民舍请求留宿,主人不答应,于是和尚只好暂且栖身于屋主屋外的车厢里。夜里有一盗贼扶着一位妇人,背着布袋,越墙而逃。和尚心想自己没有被主人留宿,现在主人家丢失了妇人和财物,明天一定会拘捕我送官,因而乘机逃走。不料和尚误坠一口枯井中,而被劫持的妇人已经被盗贼杀害,也抛尸在枯井中。第二天,屋主果然顺着脚印追踪到井边,把和尚扭送到官府,和尚百口莫辩,只好认罪,说自己先诱拐妇人携带财物与自己逃跑,但因害怕主人派人追捕,只好杀了妇人再投尸井中,而自己也因夜黑不小心落井,财物放在井边,不知是何人拿走。就此结案后报到府台,府台认为审判公平妥当,只有向敏中认为赃物遗失得非常可疑,于是单独审问和尚,终于得知实情。于是向敏中暗派密探到处访查。一天,密探走进村落中一家小店吃饭,老板娘听说他从府城来,就问他:“和尚杀人的案子现在怎么样了?”密探故意骗她说:“昨天已被鞭打而死。”老板娘问:“如果现在抓到真凶会怎么样呢?”密探说:“已经错误地结案,即使抓到真凶也不会再追究了。”老板娘说:“现在这话说了也没有关系了。那妇人是我们村子里一个叫某甲的年轻人杀的。”接着把某甲的住处指给密探看,密探于是按照老板娘所指的方向将某甲逮捕,某甲坦承罪状,并取出了赃物,和尚才被释放。
【梦龙评】
前代明察之官,其成事往往得吏力。吏出自公举,故多可用之才。今出钱纳吏,以吏为市耳,令访狱,便鬻狱矣;况官之心犹吏也,民安得不冤?
【解评】
明察事理的好官,他们之所以能顺利办案,不仅得之于自己的才能,还得之于自己的敬业精神,为官一任,要时时牢记自己的职责,将自己分内的事情争取做到最好,千万不要在自己的任期中造成冤假错案,遗留骂名。
刘宰一芦断金钗
【原文】
宰为泰兴令,民有亡金钗者,唯二仆妇在,讯之,莫肯承。宰命各持一芦去,曰:“不盗者,明日芦自若;果盗,明旦则必长二寸。”明视之,则一自若,一去芦二寸矣,盖虑其长也。盗遂服。
【译文】
刘宰为泰兴县令时,当地有一百姓报案遗失金钗,当时只有主人的两名女仆在,经过审讯,两人都不承认行窃。刘宰命两人分别各拿一只芦苇离开,对她们说:“没有偷取金钗的人,明天芦苇还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偷了金钗,明天早上芦苇就会长大两寸。”第二天刘宰拿来芦苇检视,其中一只还是原先的样子,另外一只却少了两寸,原来那偷金钗的女仆害怕芦苇会长长,所以事先切去两寸。于是偷金钗的女仆认罪。
【解评】
刘宰巧妙地运用了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是有关“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杨武察言观色
【原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公名武,关中康德涵之姊丈也,为淄川令,善用奇。邑有盗市人稷米者,求之不得。公摄其邻居者数十人,跪之于庭,而漫理他事不问。已忽厉声曰:“吾得盗米者矣!”其一人色动良久。复厉声言之,其人愈益色动。公指之曰:“第几行第几人是盗米者。”其人遂服。又有盗田园瓜瓠者,是夜大风雨,根蔓俱尽。公疑其仇家也,乃令印取夜盗者足迹,布灰于庭,摄村中之丁壮者,令履其上,而曰:“合其迹者即盗也!”其最后一人辗转有难色,且气促甚。公执而讯之,果仇家而盗者也,瓜瓠宛然在焉。又一行路者,于路旁枕石睡熟,囊中千钱人盗去。公令舁其石于庭,鞭之数十,而许人纵观不禁。乃潜使人于门外候之,有窥觇不入者即擒之。果得一人,盗钱者也。闻鞭石事甚奇,不能不来,入则又不敢。求其钱,费十文尔,余以还枕石者。
【译文】
佥都御史杨北山,单名杨武,是关中康德涵的姊夫,在任淄川县令时,擅长运用奇计破案。有一次,城中有一个盗窃市民米的盗贼,但一直抓不到。杨公下令将失主住处附近的几十名邻居带到府衙问话,邻居都跪在庭院中,而杨公自己却慢条斯理地处理其他的公文不理不问。过了一会儿,只听见杨公厉声说道:“我找到那个偷米的人了。”这时跪在庭下的人群中有一人神色大变。杨公又重复喊了一遍,那人的神色越来越惊惶,杨公指着他说:“第几行第几个人就是盗米的人。”盗米者一听,立即坦承罪行。又有一个盗窃他人田园瓜的人,失瓜的那晚风雨交加,瓜田中的根叶和藤蔓全部被人连根拔起。杨公怀疑是仇家所干,就要手下的人采集盗瓜者遗留下的脚印,然后在庭中铺上细沙,要村中的壮丁一一在沙上留下脚印比对,说:“脚印相合的人就是盗瓜贼。”当最后一名壮丁准备留脚印时,他总是借故推脱并且呼吸急促。杨公厉声质问,果然是因仇隙而盗瓜,所盗取的瓜果全堆放在他家中。又有一位路人,在路旁枕着一块大石头睡着了,醒来后,发现行囊中的一千钱被人盗走。杨公接获报案后,就命人将那块大石头抬到院子中,然后鞭打几十下,并且允许百姓观看,暗中则派人在官府门外监视,如果发现有人在府门外探头探脑,却不敢入府看个究竟的人,就立即擒下。果然抓到一个人,就是那个偷钱的人。原来他听说县令居然要鞭打石头,觉得好奇,不能不来观看,但又不敢进官府看个究竟。于是杨公命他交出所偷的钱,那人只花费了十文钱,其余全部还给枕着石头睡觉的人。
【解评】
杨武的断案,多是利用嫌疑人的心理。正是因为做贼心虚,所以仔细观察和研究嫌疑人的心理和表现,对于问案会有很大好处。
蒋恒留妪引真凶
【原文】
贞观中,衡州板桥店主张迪妻归宁,有卫三、杨真等三人投宿,五更早发。夜有人取卫三刀杀张迪,其刀却内鞘中,真等不知之。至明,店人追真等,视刀有血痕,囚禁拷讯,真等苦毒,遂自诬服。上疑之,差御史蒋恒覆推。恒命总追店人十五已上毕至,为人不足,且散。唯留一老婆,年八十,至晚放出,令狱典密觇之,曰:“婆出,当有一人与婆语者,即记其面貌。”果有人问婆:“使君作何推勘?”如此三日,并是此人。恒令擒来鞫之,与迪妻奸杀有实。上奏,敕赐帛二百段,除侍御史。
【译文】
唐太宗贞观年间,衡州板桥店主张迪的妻子回娘家探亲时,卫三、杨真等三人到店投宿,在第二天五更天就出发上路了。当夜,有人拿着卫三的刀杀了店主张迪,然后再把刀放回刀鞘中,杨真等人毫不知情。等到天色大亮时,店里的一群人前来追捕杨真等人,看到卫三的刀上有血迹,就将他三人逮捕并严刑拷问,杨真等人在严刑逼供下,只得自承有罪。唐太宗见了报告,很是怀疑,就派御史蒋恒重新审案。蒋恒下令要那天由客店出发追捕凶手十五岁以上的人全部来到县衙,等人员到达县衙后又借口人数不足,要他们暂且先回去,只单独留下一名八十多岁的老妇问话,一直到晚上才让老妇离开府衙,并要典狱长暗中监视,并对他说:“老婆婆步出衙门后,一定会有人上前跟老婆婆说话,这时一定要牢记对方的长相。”果然有人上前询问老婆婆:“御史大人都问了你些什么?”一连三天,都是同一人。于是蒋恒下令逮捕此人来审讯,原来这人与张迪的妻子通奸,所以共同商议谋害张迪,再嫁祸卫三等人。蒋恒将案情上奏向太宗,太宗赐他帛二百匹,并任命蒋恒为侍御史。
【梦龙评】
张松寿为长安令,治昆明池侧劫杀事,亦用此术。
【解评】
人们惊奇蒋恒断案如神,其实,蒋恒正是抓住凶手关心案件进展的心理,留一个老婆婆作诱饵,果然使得无头案真相大白。
苻融占梦破案
【原文】
秦苻融为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而反,过宿妻家。是夜妻为贼所杀,妻兄疑丰杀之,送丰有司。丰不堪楚掠,诬引杀妻。融察而疑之,问曰:“汝行往还,颇有怪异及卜筮否?”丰曰:“初将发,夜梦乘马南渡水,反而北渡,复自北而南,马停水中,鞭策不去。俯而视之,见两日在水下,马左白而湿,右黑而燥,寤而心悸,窃以为不祥,问之筮者。云:‘忧狱讼,远三枕,避三沐’。既至,妻为具沐,夜授丰枕。丰记筮者之言,皆不从,妻乃自沐,枕枕而寝。”融曰:“吾知之矣。《易》:坎为水,马为离。乘马南渡,旋北而南者,从坎之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日,二夫之象。马左而湿,湿,水也,左水右马,冯字也;两日,昌字也——其冯昌杀之乎?”于是推验获昌,诘之,具首服,曰:“本与其妻谋杀丰,期以新沐枕枕为验,是以误中妇人。”
【译文】
前秦人苻融任司隶校尉时,有个叫董丰的京都人,在外游学三年后返乡,途中路过妻子娘家就睡在了妻家。当晚妻子被人谋害,妻子的兄弟怀疑是董丰杀的,于是将董丰送官治罪。董丰禁不住拷打逼问,承认有罪。苻融查看后觉得很可疑,就问董丰说:“你启程返乡前,有没有发生一些怪异的征兆,或者你曾经卜卦算命?”董丰说:“我将要出发时,晚上做梦骑马渡水向南走,不料却朝北行,接着又由北往南走,马站在水中,怎么鞭打它就是不走。我低头一看,见水中有两个太阳,马的左脚是白色的,而且被河水沾湿,马的右脚却是黑色,而且没有沾到水。我醒来后心中发慌,暗中认为是不祥的征兆,就请教卜卦的相士。相士说‘我担心你会有牢狱之灾,你要远离枕头三次,避开沐浴三次。’我回到家里,妻子已为我准备好洗澡水,夜里为我准备好睡觉的枕头。董丰因牢记相士的话,不肯洗澡也坚持不用枕头,妻子就自行洗了澡,枕着枕头睡觉了。”苻融听了董丰的话,说:“我明白了。在《易经》中坎代表水,马代表离。骑马渡水往南,不久又由北往南,是从坎离卦。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是中女,坎是中男。梦中两个太阳是表示有二夫的卦象。马左脚沾湿,湿是表示水。左水右马合成一字是‘冯’,两日合成‘昌’字,难道是冯昌杀了你的妻子?”于是派人缉捕冯昌,冯昌被捕后坦承说:“本来与董丰的妻子商议好要谋杀董丰,想趁董丰洗完澡后用枕头闷死他,不料却误杀他的妻子。”
【解评】
古代圣贤提倡“仁义礼智信”,其中的“智”,不仅包括知识与真理,也包括智慧与聪明。苻融就是一个运用智慧扬善惩恶的人。他在缺乏材料和线索的情况下,精心推理分析,紧紧抓住董丰偶然说出来的案发前后的心理状态,包括他说的卜筮、做梦的情况,研究董丰的惶惶不安,研究他们的夫妻关系,终于发现董丰的妻子与人有奸。他设法揭露了奸夫,案情也就迎刃而解了。原来是奸夫、奸妇,合谋要杀害董丰,黑夜慌乱中,错杀了董妻。就这样,他平反了一桩冤案。
王明以卦知真情
【原文】
西川费孝先善轨革,世皆知名。有客王旻因售货至成都,求为卦。先曰:“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谷,捣得三斗米;遇明则活,遇暗则死。”再三戒之,令“诵此足矣!”旻受乃行,途中遇大雨,趋憩一屋下,路人盈塞,乃思曰:“教住莫住,得非此邪?”遂冒雨行。未几,屋倾覆,旻独免。旻之妻与邻之子有私,许以终身,侯夫归毒之。旻既至,妻约所私曰:“今夕但洗浴者,乃夫也。”及夜,果呼旻洗浴,旻悟曰:“教洗莫洗,得非此耶?”坚不肯沐,妇怒,乃自浴,壁缝中伸出一枪,乃被害。旻惊视,莫测其故,明日,邻人首旻害妻,郡守酷刑,旻泣言曰:“死则死矣,冤在覆盆,何日得雪?但孝先所言无验耳!”左右以是语达上,郡守沉思久之,呼旻问曰:“汝邻比有康七否?”曰:“有之。”曰:“杀汝妻者,必是人也。”遂捕至,果服罪,因语僚佐曰:“一石谷舂得三斗米,得非康七乎?”此郡守,乃王明也。
【译文】
西川人费孝先善于占卜,远近知名。有个叫王旻的商人因为做买卖来到成都,求费孝先替他卜上一卦。费孝先说:“教住莫住,教洗莫洗;一石谷,捣得三斗米;遇明则活,遇暗则死。”临走前,费孝先再三告诫他要牢记这些话。王旻与同伴上路后,途中碰上大雨,便赶紧找了间空屋避雨,路上的行人也来到空屋,一时之间屋子挤满了人。王旻心想:“‘该住别住’,莫非就是指这件事?”于是坚持冒雨赶路,不多久,那间空屋塌落,只有王旻幸免。王旻的妻子与邻居的儿子发生奸情,两人互许终身,想等王旻返家后伺机谋害他。王旻回到家后,他妻子对奸夫说:“今晚在浴室洗澡的就是我丈夫。”到了夜里,王旻的妻子要王旻洗澡,王旻突然想到:“当洗不洗,是不是指的就是这事?”于是坚持不肯洗。他妻子一怒之下自己进入浴室洗澡,突然由壁缝中伸出一支长矛,王妻被杀。王旻害怕得不得了,根本无法推测到底是怎么回事。第二天,邻人告发王旻谋害妻子,郡守对王旻严刑拷问,王旻哭着说:“我死就死了,只是我的冤情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昭雪呢?只怕费孝先所卜的卦无法应验了。”吏卒把这话上报郡守,郡守沉思了许久,然后叫来王旻问道:“你的邻居中有叫康七的人吗?”王旻回答说:“有。”郡守说:“杀害你妻子的一定是他。”于是就命人逮捕康七,康七果然认罪。事后郡守对僚属说:“一石谷磨了三斗米,那不是得米糠七斗吗?”这位郡守就是王明。
【解评】
如果我们能像费孝先一样,穿透历史的时空,站在未来回过头来看现在,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但关键是能不能清晰准确地洞察到一切。以卦象来判断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以相来判决也没有多大的根据。只有根据构成事物的一些基本因素来判断事物发展的主要趋势,再因势利导才行。
刘宗龟换刀破命案
【原文】
刘宗龟镇海南。有富商子少年泊舟江岸,见高门一妙姬,殊不避人。少年挑之曰:“黄昏当访宅矣。”姬微哂。是夕,果启扉候之,少年未至,有盗入欲行窃,姬不知,就之。盗谓见执,以刀刺之,遗刀而逸。少年后至,践其血,仆地,扪之,见死者,急出,解维而去。明日,其家迹至江岸,岸上云:“夜有某客舡径发。”官差人追到,拷掠备至,具实吐之,唯不招杀人。视其刀,乃屠家物。宗龟下令曰:“某日演武,大飨军士,合境庖丁,集球场以俟。”烹宰既集,又下令曰:“今日已晚,可翼日至。”乃各留刀,阴以杀人刀杂其中,换下一口。明日各来请刀,唯一屠者后至,不肯持去,诘之,对曰:“此非某刀,乃某人之刀耳。”命擒之,则已窜矣。乃以他死囚代商子,侵夜毙于市。窜者知囚已毙,不一二夕果归,遂擒伏法。商子拟以奸罪,杖背而已。
【译文】
刘宗龟镇守海南时,当地有位年轻的富商子弟,一日将船停泊在江岸,看见一大户人家门前站着一位美貌妇人,见了陌生人也毫不避讳。富商子弟挑逗她说:“黄昏后到府上拜访你。”妇人听了微微一笑。当晚,妇人果然大门半掩等候富商子弟。富商子弟还没到,就有小偷进门行窃,妇人不知来人是小偷,就迎了上去。小偷以为是要抓他,就一刀杀了妇人,留下凶刀后逃跑了。富商子弟依约而至,不留神踏到血迹摔倒在地,这才发现妇人已被人杀死,他急忙跑出妇人家,回到船上解缆匆匆离去。第二天,少妇的家人顺着血脚印追踪到岸边,岸边百姓说:“昨晚半夜有艘客船匆匆离去。”官府派人追捕到富商子弟,经过严刑拷问,富商子弟据实回答,只是不承认杀人。检视凶刀,是屠夫所用的刀。刘宗龟下令说:“某日要举行比武,要犒赏军士,全县所有屠夫厨师都要到球场集合,准备到时宰杀牲畜做菜。”到了集合的日子,又下令说:“今天时间已晚,明天再来。”并命令每人将所携带的屠刀一律留下,刘宗龟暗中将那把凶刀与其中一把屠刀调换。第二天,屠夫们各自来领取自己的刀,只有一名屠夫迟迟不肯领刀,问他原因,他说:“这不是我的刀,是某某人的。”刘宗龟下令追捕,那屠夫已逃走。于是刘宗龟故意用其他死囚犯假冒富商子弟,在天黑时拉到市上正法。那逃走的屠夫知道富商子弟已被正法,以为不再有事,所以过了一两天就回家来了,这时刘宗龟才将他逮捕治罪。至于富商子,也因意图不轨被判鞭打了事。
【解评】
要不是刘宗龟精心侦查,那名富商子可能难逃杀人罪责。从集合收刀、换刀查人,到设计擒凶,刘宗龟的谋略和智慧令人拍案叫绝。
徽富商智擒和尚
【原文】
徽富商某,悦一小家妇,欲娶之,厚饵其夫。夫利其金以语妇,妇不从,强而后可。卜夜为具招之,故自匿,而令妇主觞。商来稍迟,入则妇先被杀,亡其首矣,惊走,不知其由。夫以为商也,讼于郡,商曰:“相悦有之,即不从,尚可缓图,何至杀之?”一老人曰:“向时叫夜僧,于杀人次夜遂无声,可疑也。”商募人察僧所在,果于傍郡识之,乃以一人着妇衣居林中,候僧过,作妇声呼曰:“和尚还我头。”僧惊曰:“头在汝宅上三家铺架上。”众出缚僧,僧知语泄,曰:“伺其夜门启,欲入盗,见妇盛装泣床侧,欲淫不可得,杀而携其头出,挂在三家铺架上。”拘上三家人至,曰:“有之,当时惧祸,移挂又上数家门首树上。”拘又上数家人至,曰:“有之,当日即埋在园中。”遣吏往掘,果得一头,乃有须男子,〔边批:天理。〕再掘而妇头始出,问:“头何从来?”乃十年前斩其仇头,于是二人皆抵死。
【译文】
徽州一名富商喜欢上一个小户人家的妻子,想娶她为妾,于是用厚礼收买那妇人的丈夫。丈夫禁不住金钱诱惑,就要妻子答应富商的要求,妻子不答应,后来在丈夫的逼迫下只好勉强同意。一天晚上,丈夫与富豪约定设酒食款待富豪,而自己却借故躲藏起来,让妻子在一旁伺候。富商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晚,进门时那妇人已被人杀害,头颅却丢失了,富商不知发生什么事,惊慌地离去。妇人的丈夫以为是富商杀了自己的妻子,于是将富豪告到郡府。富商说:“我的确喜欢那女子,但即使她不肯答应我的要求,我也可以跟她慢慢商量,怎么会到杀她的地步呢?”有一老人说:“先前每夜报更的和尚,在杀人的第二天就没有再报更了,这事很可疑。”富商雇人追查和尚行踪,果然在邻郡发现这名和尚。于是,要一人穿上妇人的衣服在树林中等候,待和尚经过时,故意假冒妇人的声音大叫:“和尚,还我头来!”和尚在惊惶中脱口而出:“你的头在你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这时,埋伏的众人便出来将和尚擒住。和尚知道自己泄了口风,只好招认说:“那夜我见她家大门开着,想进屋偷东西,一进门看见妇人盛装坐在床边哭泣,我想与她亲热,没有得逞,我只好杀了她,割下她的头带走,挂在她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捕役抓来左边第三家的邻人,他说:“确有此事,当时害怕惹祸,就把人头又移挂到再过去几家门口的树上了。”捕役抓来那家的人,他说:“确有此事,当晚就埋在后园中。”官府派吏卒前去挖掘,果然挖出一颗人头,却是一名有胡须的男子。再挖才发现女子的头。质问园主:“男子的头从哪里来?”原来是十年前园主所斩下的仇人的头,于是和尚与园主都以死抵罪。
【解评】
富商为了洗清自己的冤情,可谓煞费苦心,但他的智慧同样也值得我们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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