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劳伦斯:听那支乐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田秉锷

有一支乐队在还不太晚的夜色中演奏,

但这只是一些不幸的人在发出一片喧闹。

来淹没他们内心中刺耳的声响:还有我们的。

一轮静静的小小的月亮,整夜斜着身子为自己歌唱,

人们的音乐就象一只在啃东西的老鼠,

在一只木捕鼠夹中逮住了,啃着。

(裘小龙译)

(英国)劳伦斯

有人说:音乐是灵魂的呐喊。极有道理。劳伦斯这首短诗,是写听乐感受的。

全诗仅两节六行。诗句平直、通脱,决没有一点生涩深晦之处。而诗意的含蕴,初看也较显露,没啥“朦胧”意向。但玩味再三,我们还是发见了诗人的“诗心”所在!

第一节前二句,可以看作诗人的闻乐判断。第三句,进层探究,剖示乐人的作乐目的:以乐声唤起别人的关注,进而显示存在价值。第二节,先引入一个对比形象——月亮,后生发一个比喻形象——老鼠,来对“人们的音乐”作关照性、进层性思索,让读者顺着他的思路,推导出终极结论。我的终极结论是悲哀的:音乐,是哀鸣,是阻不住命运脚步的叹息,是人类夸大着自我价值而终归证明自我价值只能瞬间存在的信号!人的伟大之处在此,人的渺小之处亦在此;伟大处在于人类获得了生存自觉,渺小处在于任何自觉都改变不了自然的法则。因此,劳伦斯的这首诗,定是怀着崇敬与鄙薄的矛盾心态写成的。

诗中的月亮,颇有象征意味。它的出现,固然与第一句的“夜色”呼应,但作为一个无声的(也即无音乐的)旁观者,及超人类的自然物,它又以自己的沉默和终古长存,与人类的喧闹和朝生暮死相照。在月亮面前,人又比老鼠强过几分?

我们不能责怪诗人写得太消沉。因为生当十九与二十世纪之交,夜色正浓,旅途正长,他哪儿未卜先知人类的今日作为呢?再者,倘作一种宇宙人生的思考,此诗又有不容抹杀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毕竟是在客观与主观的关联中,直陈人类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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