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元稹·离思·其四》注释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元稹·离思·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注释】

①经:经历。

②沧海:大海。因海水呈苍青色,故称沧海。

③曾经沧海难为水:出自《孟子·尽心篇》“观于海者难为水”。

④除却:除了。

⑤除却巫山不是云:取自宋玉《高唐赋》,指楚怀王曾游云梦高唐之台,昼寝而梦,见巫山之女。她离别楚王时说:“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楚王旦朝视之,果如其言,因此就为她立庙号曰“朝云”。

⑥取次:随便,任意。

⑦半缘:一半是因为。

⑧修道:作者既信佛也信道,但此处指的是品德学问的修养。

赏析

元稹(公元779年—公元831年),字微之,河南洛阳人。八岁丧父,母亲亲授书传。十五岁时即以明两经擢第。二十一岁仕河中府,二十五岁登书判出类拔萃,授秘书省校书郎。二十八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公元809年)为监察御史。因触犯宦官权贵,次年贬江陵府士曹参军。后历通州(今四川达州市)司马、虢州长史。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任膳部员外郎。次年靠宦官崔潭峻援引,擢祠部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次年,居相位三月,出为同州刺史、浙东观察使。大和三年(公元829年)为尚书左丞,大和五年(公元831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上。年五十三岁,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唱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

元稹的创作,以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其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倡导者。著有《元氏长庆集》。

此诗是诗人为悼念亡妻韦丛(当时太子少保韦夏卿之幼女)而作,韦丛出身名门,美丽贤惠,二十岁时下嫁元稹,其时元稹尚无功名,婚后生活清贫,而她毫无怨言。二十七岁不幸早逝,诗人为此曾表示誓不再娶(《遣悲怀·之三》)。并写了很多怀念她的诗篇,篇篇感人至深。其中《离思》共有五首,以第四首最为珍品。诗人化用典故,取喻极高。以沧海和朝云来形容亡妻,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主人公对已经失去的心上人的深深恋情。诗人用花丛来形容别的女子,表明自己已经对其他女子没有兴趣。并在尾句点名了原因,一半是因为修道,一半是因为对亡妻的怀念。写得如此真实,如此坦白,更加反衬出诗人对亡妻坚贞不渝的爱情和深深的怀念之情,读来动人肺腑,催人泪下。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