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南史》
《南史》由唐李延寿撰写。
李延寿字遐龄,生卒年代不详,相州(今河南安阳)人,曾任崇贤馆学士、符玺郎兼修国史。其父李太师认为南北朝互相隔绝,各朝的史书都是本国的详细而他国的简略,这便造成了褒贬不当或者失实,因此,他计划按编年体的形式对南北朝的历史进行全面的记述,但可惜书未成而辞世。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遗志,编撰成《南史》、《北史》。两史条理分明,详略得当,系仿照司马迁《史记》的体例,成就远远超过了旧史。李延寿还曾参加《晋书》和《五代史志》的修撰,又撰《太宗正典》,受到了唐高宗的褒奖。
《南史》包括本纪10卷(宋本纪3卷、齐本纪2卷、梁本纪3卷、陈本纪2卷),列传70卷,共80卷。记述自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至陈后主祯明三年(589年),南朝宋、齐、梁、陈四代共170年的史事。
据史料记录,李延寿作《南史》、《北史》时,常常征求令狐德棻的建议,一些乖误缺失得到了令狐德棻的修正,所以宋人称赞说:“删繁补阙,为近世佳史!”据现代考证,本纪中对众多大臣的事迹进行了删改连缀,列传中删改的则大多是个人的辞赋,主要目的是出于删繁就简。《二十二史札记》卷十《南史增删梁书处》说:
李延寿专以博采见长,正史所有文词,必删汰之,事迹必檃刮之,以归简净。而于正史所无者,凡琐言碎事新奇可喜之迹,无不补缀入卷。
但《十七史商榷》(《新唐书过誉南北史》卷五三)却说:“其书疵病百出……删落不当而欠妥者十之七八。若云过本书远甚,则大谬不然。”
司马光的评论较为中肯,他说:
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于谶祥诙嘲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净,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贻刘道原书》)
对于朝代变革中的事件、人物,《南史》基本上能做到秉笔直书,这就使得一些奸恶之人暴露无遗。这一点也正是《南史》为人称道之处。最为后世非议的地方是列传部分把没有什么功业的子孙附在上面。《十七史商榷》说:
诸王中若陈之、王中、王通,一生庸碌,历事两朝,富贵寿考,无福不备,传中只有官衔,毫无事迹。使王氏而尽如此辈……则概用李延寿法叙于一处何妨?不然,稍有事迹如王质者……事载梁末陈初,忽然尽插入前半部,使人读之而宋、齐未了,忽见梁、陈,既已眩目为苦。读至后半部,顾此失彼,又以检阅为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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