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文化·民族之邦风采异·回族与伊斯兰教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宁夏文化·民族之邦风采异·回族与伊斯兰教

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因此,回族人口入居中国之初,也就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时。早在唐、宋时代,中近东地区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就来到中国,他们受到当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款待,也正是这些远道来的客人把伊斯兰教带进中国。到了元代,大批中近东地区的穆斯林被元朝军队带到中国,伊斯兰教也就大量地被传到中国各地,并且真正普及开来。伊斯兰教在宁夏地区的大规模传播是在元代期间,特别是在阿难答就任安西王的1287年以后。阿难答是元世祖忽必烈的孙子。据史书记载,阿难答幼年时为一位回回人所抚养,他长大成人后即虔诚地信奉伊斯兰教。当他受封安西王并驻兵宁夏一带以后,阿难答便下令部属信仰伊斯兰教。他所统领的军队有十五万人,其中信仰伊斯兰教的有一半之多。明朝时期,伊斯兰教在宁夏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规模宏大的清真寺。《嘉靖宁夏新志》里就有关于当地古清真寺的描述,在该书卷首的附图上,还绘有当时银川城内“礼拜寺”的图址,其面积相当于同期城内显赫的贵族宅第“丰林王府”和“真宁王府”。在清代,伊斯兰教在宁夏的影响就更大了。《固原州志》曾有这样的记载:“回民子弟多诵回经。……其敬奉者为天,不祀他神,呼天日户大,尊崇者为穆罕默德。”在著名的同心县城清真大寺内,至今还存有清朝乾隆五十六年(1792)重修时所刻的石匾,据说该寺建于明代初年。

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伊斯兰教几乎渗透到回族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不仅起到宗教信仰的作用,而且成为一种社会制度和生活规范。

首先,伊斯兰教对回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形成影响极大。解放前,回族中曾经实行过教坊制度,它既是一种宗教制度,又是一种经济制度。由于共同信仰伊斯兰教的原因,凡是有几十户回族居民生活在一起,大家就必须集资盖一个清真寺,众人一起在清真寺内做礼拜。清真寺还必须聘请一位教长,由教长主持教众的宗教事务活动,并且收取天课费用。这样就自然形成一个回族人口聚居的教坊小区,所有教坊内的群众统称为“高目”或“哈宛德”。清真寺不光是回族民众举行宗教活动的地方,而且也是教众商讨公众事务的场所,所以,教坊也就成为回族聚居区内居民活动的基本单位。凡是有回族聚居的地方就有教坊存在,于是在我国各地出现许多教坊,这就形成我国回族人民“大分散、小聚居”的基本社会格局。随着教坊社区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回族社会中的门宦制度也就逐渐产生了。门宦制度是解放前回族社区内一种集政治、宗教、经济为一体的社会制度,解放后,这种制度已被废弃。

其次,伊斯兰教是回族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纽带。回族人民的许多生活习俗,都带有浓烈的伊斯兰宗教色彩。例如,回族对肉食的选择是较严格的。回族不食用血液和自死的禽畜,只吃反刍类的牛、羊、驼肉和食谷类的鸡、鸭、鹅肉和带鳞的鱼类,并且严禁食用猪肉。在《古兰经》里,就有禁食血液,自死动物和猪肉的戒律。古代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认为人是有灵魂的,而且灵魂是存在于血液之中的,食血是渎神的行为。禁食猪肉的戒律起源于犹太教。在犹太教发源地的阿拉伯半岛,气候非常炎热,不利于猪的生长,而且那儿也发生过多次猪的瘟疫,非常不利于人类生活。这种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阿拉伯人视猪为污秽物的观念。当伊斯兰教创立之时,该教的戒律就严格规定禁食猪肉。今天,回族群众把这些宗教戒律一直遵循下来,成为回族全民族的习惯。再如,伊斯兰教是反对崇拜任何偶像的,所以虔诚的穆斯林家庭是不挂人物和动物图片的。宁夏的一般回民家庭在正屋墙壁上只挂山水花卉等字画。

第三,伊斯兰教促进了回族人民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尊崇“安拉”为宇宙独一无二的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所有的穆斯林都必须遵守“安拉”的使者的指导。这是穆斯林信仰的核心。穆罕默德把他的思想全都述说给弟子们,而他的弟子们则把这些珍贵的思想收集整理,汇集于《古兰经》一书。《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古兰经》内多次强调,信仰该教的穆斯林必须加强团结,不能离散。这就一方面巩固了穆斯林对伊斯兰教义的尊崇,另一方面使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民众内部产生了一种重视团结,讲究联合的倾向。在回族内部具有着“天下回回是一家”的民族意识。每当回族教众在清真寺做礼拜时,伊麻目身穿白色长袍,头缠黄色的“达斯它儿”,高声诵念《古兰经》。穆斯林教众则在他的带领下,用整齐划一的动作,进行庄严肃穆的祈祷。人们若身临这种场合,都会感到一种威严和力量,而这正是穆斯林在同一个伊斯兰教信仰下的团结和坚毅的象征。

总之,我国回族虽然散居在全国各地,但是伊斯兰教从心理上把他们联合在一起,使回族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始终保持自己的民族特征和民族意识,并且日益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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