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引经决狱
汉朝判案时的一种特殊制度。在审判时除了使用法律,法令外,还引用《诗》、《书》、《易》、《礼》及《春秋》等五经的经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罪行及适用法律的根据。也称《春秋》决狱,或“经义断狱”。董仲舒是引经决狱的主要倡导人,也是引经决狱享有盛名的权威。据《后汉书·应劭传》记载,在他告老还乡之后,朝廷的最高司法官还经常亲自登门向他请教。他曾写了一本共有230个案例的专著,内容都是以经义来回答法律问题,引经决狱的根本目的是以等级统治的忠孝伦理纲常作为立法和用法的指导原则。这种制度有利于司法官吏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罪与刑作任意解释,行为人的动机目的之善恶常常是判定有罪无罪及处刑免刑的唯一依据。《春秋》决狱制度造成了汉代经义解释的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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