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微章句—清代儒学·群星璀璨·问学专深:王念孙与王引之父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幽微章句—清代儒学·群星璀璨·问学专深:王念孙与王引之父子

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是乾嘉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王念孙,字怀祖,号石臞(又作石渠),江苏高邮人,生于乾隆九年(1744),卒于道光十二年(1832)。王引之,字伯申,号曼卿,生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卒于道光十四年(1834)。王家世代书香,王念孙的祖父王曾禄,一生以讲学授徒为业。父亲王安国,雍正二年(1724)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为人清介廉直,治学精于《三礼》。王念孙生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从小受家学熏陶,其后又得到名师戴震的指点,立下了治“郑许之学”,“考文字、辨音声”的志向,奠定了他日后学术道路及学问成就的坚实基础。王引之从小耳濡目染,酷爱学习,二十一岁应顺天乡试下第后,即专心“从事声音、文字、诂训之学,取《尔雅》、《说文》、《方言》、《音学五书》读之,日夕研求”(王寿昌《伯申府君行状》,收入《高邮王氏遗书》)。共同的兴趣爱好,使父子二人一生好学不倦,在学问上共同切磋,相互砥砺,双双成为乾嘉时期著名的学者。其著述《广雅疏证》、《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和《经传释词》,合称“王氏四种”,被公认为乾嘉学术的代表之作。

清代汉学家共同遵奉的治学宗旨是由文字音训以寻求经书义理,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也以此为准则。他们认为“儒者言义理、言治法,必溯源于经史”,但由于经史书籍的流传,“远者几千年,多者数百帙”,其中颇有“写刻之讹谬,笺解之纷错”(王引之《王文简公文集》卷四,《詹事府少詹事钱先生神道碑铭》)。因此,欲通文义,必须从文字音训人手,“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王念孙《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二,《段若膺说文解字读序》)。文字音训的研究,最终是为了阐明传统的儒家经籍大义,达到“正天下之理”、“平天下之气”的目的。这可以说是王氏父子及其他乾嘉学者治学的根本指导思想。无怪当时激烈地反对汉学的方东树,也不得不承认:“此是汉学一大宗旨,牢不可破之论矣。”(《汉学商兑》卷中之下)

强调由文字音训以明经达道,这是汉学区别于宋明理学的显著特色。在中国学术史上,对儒家经典的疏解,历来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这可借用宋代陆九渊的两句话来加以概括,即“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如果说,前者还比较尊重经籍的原貌和本义,那么后者就是借题发挥,把经书当作自己思想的注脚。宋明理学便属后者。当然,理学作为一种思潮,在中国思想史上自有其特定的地位、作用和影响,这另当别论。但大多数理学家,尤其是末流学者,对古代典籍一味附会,随意曲解,甚或“束书不观,游谈无根”,在思想、学术界造成了很大的混乱。汉学一洗理学凿空之弊,摒弃主观的臆想,强调客观的研究,严格地从实际材料出发,力求通过经籍的文字音训本身来究明经义原解,这种试图客观地探求事物本来面貌的治学宗旨,无疑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章学诚虽对盛行一时的乾嘉汉学多所批评,但仍认为:“治经而不究于名物度数,则义理腾空,而经术因以卤莽,所系非浅鲜也。”肯定了汉学家“知求实不蹈于虚,犹愈于掉虚文而不复知实学也”(《章氏遗书》卷四,《答沈枫墀论学》)。

在坚持汉学治学宗旨的同时,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继承和发挥了戴震的思想,治学以实事求是为准则,既反对宋明以来的空疏学风,又批判汉学派内部的株守之弊。王念孙针对“元明以来,说经者多病凿空,而矫其失者又蹈株守之陋”这两种倾向(《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二,《汪容甫述学序》),强调治学应该“好学深思,必求其是,不惑于晚近之说,而亦不株守前人”(同上,《群经识小序》)。当时,宋明理学经过顾炎武、惠栋、戴震诸学者的批判,影响已大大削弱,难以与蓬勃兴起的汉学争锋抗衡了。但汉学内部出现的泥古倾向,却严重影响了汉学自身的发展。有鉴于此,王氏父子便更多地注重于批判汉学派内部的株守之弊。王念孙说:“世之言汉学者,但见异于今者则宝贵之,而于古人之传授、文字之变迁,多不暇致辨,或以为细而忽之。”(《王石臞先生遗文》卷二,《释经日记叙》)与此同时,王氏父子又极力推阐实事求是、择善而从的主张。对此,王念孙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他说:“说经者期于得经意而已。前人传注不皆合于经,则择其合经者从之;其皆不合,则以己意逆经意,而参之他经,证以成训,虽别为之说,亦无不可。必欲专守一家,无少出入。则何邵公之墨守,见伐于康成者矣。”(王引之《经义述闻·序》引王念孙语)王氏父子把这种实事求是的主张,贯彻到每一研究领域,形成了自己的治学风格。解释经义“不为凿空之谈,不为墨守之见”,力求“孰于汉学之门户,而不囿于汉学之藩篱”。后人称王氏父子治学“实事求是,不尚墨守”(汪喜孙《从政录》卷一,《再示左生书》),是颇有见地的。

在学术研究中,王念孙、王引之父子还使用了归纳、演绎结合而以归纳为主的治学方法。归纳演绎都是人类认识、研究客观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同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它具有客观、严谨、缜密的特点,与中国传统学术因长于思辨性思维而带来的那种主观、随意、空泛的色彩迥然不同。清代以来,在学风转换的过程中,学术界逐渐形成了一种注重证据、讲求实在、具有逻辑思维特点的归纳演绎结合而以归纳为主的治学方法。学者在对大量的个别事物、现象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具有一般意义的条例和法则;然后,以这些条例和法则为根据,再推之于对其他个别事物和现象的研究中。兹以王念孙提出的“诂训之旨,本于声音”的法则为例,略加说明。

王念孙在训释古代经籍时,碰到大量根据字形、字义说解而训释不通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双声叠韵之字。如《诗经·大雅·民劳》:“无纵诡随,以谨无良。”毛传云:“诡随,诡人之善,随人之恶者。以谨无良,慎小以惩大也。”《广雅》据此训“诡随”为“小恶”,其义颇为费解。王念孙从声音入手,认为“诡随”是叠韵字,不能分训。他解释说:“‘诡随’即无良之人,亦无大恶小恶之分。‘诡随’,谓谲诈谩欺之人也。‘诡’古读若‘果’,‘随’古读若‘隋’。隋,音土禾反。”(《广雅疏证·释训》)既纠正了前人误解之处,又发明了古音古义。古书中许多类似的字词,从字形字义上解释不通,而从声音入手,却往往能迎刃而解。从这些例证中,王念孙逐渐认识到:“大抵双声叠韵之字,其义即存乎声;求诸其声则得,求诸其文则惑矣。”从而总结出“诂训之旨,本于声音”这一因音求义的原理。这种从对大量个别的事物和现象的研究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过程,显然是运用了归纳的方法。

但王念孙并没有停留于此,而是引而伸之,用这个一般的原理来训释古书的其他疑难,又解决了许多前人未能解决的问题。如《广雅· 释训》有“踌躇,犹豫也”一条,“犹豫”一词,多见于先秦两汉典籍中,或连文,或分用,学者都知道它表示迟疑不决的意思,却不知其所以然。有的就根据字形、字义强加解释,或谓“犹是犬名,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曰犹豫;或又谓犹是兽名,每闻人声,即豫上树,久之复下,故曰犹豫;或又以‘豫’字从‘象’,而谓犹豫俱是多疑之兽”等等。这种解释,现在看来是缺乏根据的。但在古代,却是千百年来流传的成说。王念孙根据“训诂之旨,本于声音”的声训原理,突破字形的束缚,由声音而求词义,认为:“犹豫,双声字也。字或作‘犹与’。分言之,则曰 ‘犹’,曰 ‘豫’。……合言之,则曰‘犹豫’。转之则曰 ‘夷犹’、曰 ‘容与’,皆迟疑之貌也。”(《广雅疏证·释训》)这又是他演绎方法的运用。在王氏父子的著述中,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归纳演绎交相运用,古书中许多疑难的字句,经过他们的训释,意思就十分清楚了。无怪段玉裁在读了他们的书之后,要有“如入桃源仙境,窈窕幽曲,继则豁然开朗”的感叹了。他推崇王念孙“尤能以古音得经义,盖天下一人而已矣”(《广雅疏证序》),决非过誉之辞。

当然,王氏父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研究中运用了归纳演绎结合的方法,他们只是强调证据,凡立一说,“必征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然后贯而通之,总结出某一条例、法则后,即“奉为楷式”,“引而伸之,以尽其义类”,力求做到“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王引之《经传释词·序》)。但事实上,他们的研究方法,已经突破了中国传统学术的局限,而包含有近代科学精神的因素。它使清代学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不仅许多文献典籍得到系统的整理,而且音韵、文字、训诂、校勘诸方面的研究本身,也由以往分散、零碎的直接经验形态,上升到了初步理论总结的高度。

王念孙、王引之父子遵循汉学治学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使用归纳、演绎结合而以归纳为主的治学方法,在音韵、文字、训诂、校勘等专门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古音方面,王念孙继承清初以来顾炎武、江永等学者古韵分部的成果,通过自己的湛深研究,将古韵分为二十二部,即一东、二冬、三蒸、四侵、五谈、六阳、七耕、八真、九谆、十元、十一歌、十二支、十三至、十四脂、十五祭、十六合、十七缉、十八之、十九鱼、二十侯、二十一幽、二十二萧。在这个古韵体系中,除支、脂、之三部分立与段玉裁暗合,祭、缉部各自独立与江有诰暗合外,至部独立分出,则是王念孙的独创。可以说,王念孙的研究,比较完备地建立了古韵分部体系,这是王念孙,也是清代学者对古音学研究取得的最大成就。

在训诂方面,如前所述,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方法上有很大突破,他们打破前人“即形求义”的框框,注重从声音上探求字义。用王念孙的话来概括,就是他在《广雅疏证序》中所指出的:“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比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此之不寤,则有字别为音,音别为义,或望文虚造而违古义,或墨守成训而鲜会通,易简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王氏父子运用因音求义的理论与方法,探寻同源字,破读假借字,训释连语,取得了超越前人的成就。以假借字为例。由于汉字的表音趋势,古书中的同音字常常互相借用,借字与本字的声音虽相同相近,意义却完全无关。因此,必须沿着借字的声音线索找到本字,才有可能正确理解词义。如果就字释字,必然是错讹百出。王氏父子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王念孙说:“诂训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鞫为病矣。”(《经义述闻·序》)王引之更进一步加以阐发:“许氏《说文》论六书假借,曰:‘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盖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读之,则以文害辞。”(《经义述闻》卷三二)王氏父子的论述,从理论上比较透彻地阐明了通假的原理,为群经字书的训诂考证提供了利器。如《穀梁传·隐公五年传》:“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范宁注解“苞人民”曰:“制其人民。”王念孙认为“苞”不能训为“制”,而应读为“俘”。“苞”是“俘”的假借字。他解释说:“苞”古通作“包”,而“包”和“俘”都有“取”的意思。《尔雅》:“俘,取也。”《汉书·贾谊传》:“淮阳包陈以南揵之江。”晋灼曰:“包,取也。”《叙传》: “包汉举信。”刘德曰:“包,取也。”既然“苞”(通“包”)与“俘”同训为“取”,而古声又相近,故字亦相通。王念孙进而推衍到从孚从包的其他字的训释。《说文》:“捋,引取也。或作抱。”《汉书·楚元王传》:“浮邱伯者,孙卿门人也。”《盐铁论·毁学》篇:“昔李斯与苞邱子俱事荀卿。”“苞邱”,即“浮邱”。由此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凡从孚从包之字,古声相近,因而字也相通。(《经义述闻》卷二五)

王氏父子关于同音通假的理论和实践在训诂学上的重要意义,可以用王力先生的话来加以说明。这就是它“摆脱了文字形体的束缚,把语音跟词义直接联系起来。这样做,实际上是纠正了前人把文字看成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唯心主义观点”,“标志着中国语言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收入《龙虫并雕斋文集》第1册)。

尤其应该重视的是,在《经义述闻》一书中,王氏父子还对训诂规律作了初步的理论总结。历来经学大师对经书的训释,大多满足于随文而释,于义而安,只要能说通也就可以了。王氏父子没有仅限于此。他们在大量的训诂实践中,逐步觉察到,在那些看上去似乎是毫不相关、各不相同、复杂纷纭的现象后面,隐藏着某种带有共同性的东西。譬如后人误解经义,有的是由于所据为误本误字,因而以讹传讹;有的则是因为不明假借,或不通语词,以致曲为之说,等等。王氏父子对此加以总结归纳,从《经义述闻》对群经字书所作的一千六百余条训释中,抽绎概括出十二条通则,其中有属于经书本身讹误的,有属于后人误解的,等等。当然,这种总结还只是初步的,不可能很完善,特别是古代训诂校勘同出一源,二者关系十分密切,王氏父子在这里概括的通则便包括有校勘学的内容。但它毕竟从众多而零碎的例证中抽绎出了带有普遍性的规律,使得传统的以分散琐细为特征的训诂之学,具有了一定的理论性和较高的科学性。

在虚词研究方面,清代学者对虚词的研究,本来属于训诂学的范围,但随着当时声音文字训诂之学的高度发展,这类研究,事实上已经超出了训诂学的范围,而具备了一定的语法学研究的意义。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便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所谓虚词,就是古人在属辞造句时,为了联结语言单位或表达某种语气的需要而加上的一些没有实在意义的语词,它是古汉语特有的一种语言现象。虚词的产生和使用很早就出现了。但在长时期中,人们并没有自觉地把它与实词区别开来,往往以实义释之,造成扞格不通的现象。

乾嘉年间,声音文字训诂之学空前发展,既提出了虚词研究的任务,也为虚词研究创造了条件。王引之在研讨群经字书的实践中,发现前人以实义训释虚词,往往诘鞫为病,心中颇存疑问。及至听到王念孙训《诗经》“终风且暴”之“终”为“既”,把“终”看作是一个虚词,从而彻底解决了以往学者或以“终日风”、或以“西风”等实义训解而造成的扞格不通现象,顿时大受启发。他将其“奉为楷式”,广泛搜讨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古书中的虚词加以训释,著《经传释词》十卷。我国古代汉语虚词的研究,至此达到了一个高峰。

王引之对虚词的性质有着明确的认识,他指出:“经典之文,字各有义,而字之为语词者,则无义之可言,但以足句耳。”(《经义述闻》卷三二)。王引之以此为指导,对古籍中的虚词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纠正了许多前人牵强附会的错误解释。兹以“思”字为例。“思”字在《诗经》中多处出现,如《思文》:“思文后稷。”《关雎》:“寤寐思服。”《汉广》:“不可休思。”等等,或用于句首,或用于句中,或用于句末。毛传仅释“不可休思”一处,云:“思,辞也。”郑笺则多以“思念”之义释之。如果将上下文联系起来考察,那么他们的解释,或不甚了了,或难以成立。王引之根据词类划分标准,首先确定“思”是一个“无义”的虚词。然后进一步寻绎它“足句”的功能和特点。他认为“思文后稷”的“思”是发语词,“寤寐思服”的“思”是句中助词,“不可休思”的“思”是语已词(《经传释词》卷八),按照他的解释,文义就显得通顺多了。王引之就是这样,以独创的见解和丰富的材料,对虚词的各种意义和用法作了细致的分析解释。使古书许多诘鞫不通、文意难解之处,涣若冰释,因而得到了当时学者的普遍赞扬。陈寿祺说:“寿祺束发受经,稍长有知,即颇疑篇中语词,依注家所释,案之本文,往往有前后不能相通,彼此不能相应者。众难塞胸,由童而艾,尚未晓泠。……今读阁下之书,乃昭然旷若发蒙,其所以牖迪来学,岂微浅哉!”(《左海文集》卷四,《答王伯申侍郎书》)胡培认为:“学者诚能即是书熟复而详考之,则于经义必无扞格,而读史、读子、读古书,无不迎刃以解矣。”(《研六室文钞》卷七,《经传释词书后》)阮元更赞叹说:“恨不能起毛、郑、孔诸儒而共证此快论也。”(《经传释词· 序》)这些评论,确实反映了时人阅读《经传释词》以后的共同感受,以及学者对此书的推崇。

在校勘方面,王氏父子对先秦两汉的古书作了细致的校订比勘,纠正了不少脱衍讹误之处,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古书的原貌。如《左传·庄公十八年》:“皆赐玉五彀,马三匹。”王引之认为“三”字当为“四”字之误。他从三个方面予以了证明。一证以古文字。“三”,当为“亖”,亖,古“四”字,脱去一画耳。二证以典制:古无以三马赐人者。《文侯之命》曰:“用赍尔马四匹。”《小雅·采菽》曰:“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子之,路车乘马。”乘马,四马也。《觐礼》曰:“天子赐侯氏以车服,路下四,是也。”《礼》:“自上以下,降杀以两。故侯之赐数不与公同。”《昭六年传》曰:“楚公子弃疾见郑伯,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是其例也。三证以典籍之记载。《竹书纪年》:“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历来朝。王赐玉十彀、马八匹。”最后得出结论:“赐玉五彀”者,马当四匹矣。(《经义述闻》卷一七)

类似这种综合考校、识断精审的刊误订正,在《读书杂志》及王氏父子的其他著述中随处可见,阮元誉其“一字之证,博及万卷,折心解颐,他人百思不能到”(《揅经室续集》卷二之下,《王石臞先生墓志铭》)。郭沫若称《读书杂志》为“考证学中之白眉,博洽精审,至今尚无人能出其右者”(《管子集校》卷首),是有一定根据的。

当然,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对文字、音韵、训诂、校勘的研究,也并非没有缺陷,如过分强调因音求义方法的重要性,有时不免随意通转,校勘古书时,好据类书或他书引文来改动本文,等等。这些都是应当指出并予以纠正的。

清代中叶,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继戴震之后,以自己的专精研究,在文字、音韵、训诂、校勘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流风所披,许多学者竭毕生精力,孜孜不懈地从事于各个专门领域的研究,不仅大大促进了清代文字、音韵、训诂、校勘学的发展,而且对中国古代儒家典籍作了一次大规模的整理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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