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叉《怨诗》原文|翻译|注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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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叉《怨》原文|翻译|注释|赏析

[唐]刘叉

君莫嫌妇丑,丑妇死守贞。山头一怪石,常作望夫名。鸟有并翼飞,兽有比肩行。丈夫不立义,岂如鸟兽行。

《怨诗》属《相和歌辞·楚调曲》,为乐府旧题。其作多写怨愤之事,抒怨愤之情。刘叉的这首拟作在内容上有所突破。虽咏的亦为妇女之事,有怨有愤,但诗的立意是在谴责阶级社会婚姻、家庭中的“不义”现象,格调较仅抒个人之怨愤者高出许多。

“君莫嫌妇丑”,诗一开端就直接入题,对普遍存在于阶级社会的择偶、婚配中的“取女以容”,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标准提出了异议,指出不要仅仅以貌论妇,不要憎嫌自己妻子生的不美。我们知道,在我国长期的阶级社会中,妇女的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套上了种种精神枷锁。其中最关紧要的就是要求妇女必须遵从“三从四德”。“貌”为“四德”之一,位置虽列在最未,但在那个把女子看作玩物,视为“花瓶”的时代,实为之首。不少女子常为容貌不佳或欠佳,一生遭受了极大痛苦,酿出了无数悲剧。诗人对这一现象极感义愤,所以起手就吟出了“君莫嫌妇丑”来,看似劝导,实为谴责,并以此为旨,采用立论论证和取譬的方式层层深入地咏唱出了自己对此问题的见解与议论。

为了强化在首句提出的见解,诗人在第二句写道,“丑妇死守贞”。这是直接对首句的立论进行论证。男子的普遍心态不是要求女子对己忠贞不二吗?封建道德不是把女子“贞节”列为最高准则吗?诗句说道,其貌不扬的女子往往最重贞节,绝无“水性扬花”之行。这一论证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人们不能不接受作者所提出的观点。当然,从这一句诗辞中,也可得窥作者是在用封建立场、伦理、标准来阐述论证的,是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我想,今天的读者当不会以此来责难唐代的作者吧。为了使自己的观点坚实有力,

作者在作了正面论证后紧接着在诗的三、四句提出了强有力的论据:“山头一怪石,常作望夫名。”化作“望夫石”的“怪”女,不是因为她能“死”守贞节而受到人们的景仰、同情,而冠以“望夫”之名吗?诗人在“石”上冠一“怪”字,怪者,异乎常,应为“不美”,是为“丑”之明证。“怪”又非作者的杜撰,有石如妇形,不够怪吗?由此我们又可见作者用词之巧,既合乎情又顺乎理,遣词炼句恰到好处,足见工力。

在诗的下半,笔锋一转,大肆挞伐起社会上男子因“嫌妇丑”而作出的诸如弃妇再娶,另谋新欢的丑行来。

五六两句先宕开一笔,大谈其鸟兽之有情:“鸟有并翼飞,兽有比肩行。”作为不通伦理道德的禽兽,尚有“并翼”、“比肩”夫妻(雌雄)同乐之美行,人们不也常常乐道“愿作比翼鸟”吗?诗人正在呼吁不要“嫌妇丑”,正在谴责“嫌妇丑”,为什么又大谈起禽兽来,岂不节外生枝?

“丈夫不立义,岂如鸟兽情。”并非节外生枝,原来诗人是以鸟兽之行来比况人之所行,斥责身为“万物之灵”又熟知“伦理纲常”的男子(丈夫)却不知“立义”,不遵从人伦道德,以貌取妻,以貌论妻,干出种种诸如以貌虐妻,以貌弃妻的恶行来。这种行为何如“并翼飞”、“比肩行”的鸟兽,简直是禽兽不如了。这一斥责理正词严,正气凛然,直可振聋发瞆,促人清醒。作者正是为了促人清醒,意在劝世,所以言辞虽十分严厉,但在形式上却处理的十分宛转,力求放缓语气,采用“……不……,岂……”这一条件句式,寓金刚怒目式的责骂于假设条件之中。作者的劝世用心可谓良苦。便于为人所接受。

刘叉的这首乐府拟作《怨诗》,大异于某些无病呻吟或小题大作的同题作品,其思想性是健康的,其主题是积极的。诗中所提的道德标准以及对丑行的鞭笞时至今日仍有其生命力,不仅对某些“男士”起警钟作用,亦可类推到某些女士,其社会意义突破了此诗较为单一的内容所及,这是由于本诗有较高的立意所致。

这首诗在写作上也颇具特色。它是一首“世情”诗,也是一首“议论”诗,作者把对世情见解、议论融入诗句,用诗句咏唱出来,其论点、论据,论证都富诗的形象性,产生了较强的艺术魅力。不象某些“问题”诗,只是干巴巴的说教,毫无诗味可言。诗的结构安排自然,符合“议论”的需要。诗的语言朴实、通俗、自然,用词也十分精炼,全诗继承了乐府的优良传统,颇具民歌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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