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王充·订鬼》全文|原文注解与大意翻译
东汉·王充
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
何以效之?传曰:“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箠杖殴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纆(11),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12)之也。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13)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14)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15)也。
【注释】节选自《论衡·订鬼》。订,评论。王充(27年—97年?),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是东汉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
〔凡〕大凡,凡是。
〔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都是人的专心思念造成的。存,思念。“思念存想”是并列的两组同义复词。致,引来。“所”是一个特殊的代词,它常常与后边的动词结合,组成名词性的词组。所致,引来的,引申指造成的。
〔致之何由〕由什么造成的呢?
〔寝衽(rèn)〕睡在床上。衽,卧席。
〔目虚见〕眼睛所发生的错觉,模模糊糊地看见(鬼)。
〔传(zhuàn)〕古书。下面所说的见于《吕氏春秋·精通》。
〔伯乐学相(xiàng)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伯乐,古时候善于相马的人。相,鉴别。顾,看。玩,寻思。顾玩,仔细端详。
〔用精至矣〕专心到极点了。
〔箠(chuí)杖〕竹杖。
(11)〔把椎锁绳纆(mò)〕拿着锤子、锁链、绳索。椎,通“锤”,古代的一种兵器。绳纆,即绳索。
(12)〔妄见〕虚幻地看见。妄,虚假不实。
(13)〔泄〕表现。
(14)〔夫(fú)人据案其身〕夫,助词。案,通“按”。
(15)〔同一实〕出于同样的情况。
【译文】在人世上如说有鬼,并不是人死以后的精神变成的,都是人们的思念想象造成的。是什么原因招致这种现象呢?由于疾病。人病了就会忧愁害怕,忧愁害怕就会看见鬼的出现。大凡人不得病,就不会恐惧。所以得病睡在床上,就害怕鬼来。恐惧就会产生想象,想象就使得视觉错乱,恍恍惚惚地看见鬼了。
用什么来证明它呢?古书上说:“伯乐学习相马的时候,看到任何东西,没有不是马的。宋国的庖丁学习宰牛时,三年当中好像没有看见过活牛,所看到的全是死牛。”这两个人可以说是专心到极点了!思念想象,自然会看见异物。人病了看见鬼,就如同伯乐的看到马,庖丁的看到牛一样。伯乐、庖丁所看见的不是马和牛,那么也就可以知道病人所看见的不是鬼了。
病人患病严重,身体痛苦,就说是鬼拿着竹杖殴打他,并好像看见鬼拿着锤子、锁链、绳索站着守在身旁一样。这是由于病痛、害怕,才虚幻地看见这些的啊。刚得病时,害怕惊慌,就好像看见鬼来;病重了怕死,又好像看见鬼在发怒;自身因病感到痛苦,又像看见鬼在打他。这些都是由于想象幻觉造成的,不是真的有那样的事实啊。
专心想念事物的结果,有的从视觉上表现出来,有的从说话中表现出来,有的从听觉中表现出来。表现在视觉上的,眼睛就看见它的形状;表现在听觉上的,耳朵就听见它的声音;表现在说话方面的,嘴就能说出某些情况。这样,白天就能看见鬼,晚上睡下在梦里就会听到鬼的声音。单独睡在空房子里,如果有所恐惧,那就会梦见有人按住他的身子哭了。睡醒见到鬼形,躺下听到鬼声,都由精神所致;人的专心思念,出于同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