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文子避啬夫》注释,意译与解说
晋中行文子①出亡,过于县邑。从者曰:“此啬夫②,公之故人,公奚不休舍③,且待后车?”文子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佩,此人遗我玉环;是振④我过者也。以求容于我者,吾恐其以我求容于人也。”乃去之。果收文子后车二乘而献之其君矣。
——《韩非子·说林下》
【注释】
①中行文子:即荀寅,晋国执政的六卿之一。中行是以官为姓氏,文子是谥号。②啬夫:约束官吏的官。③休舍:指在啬夫家休息。④振:助长。
【意译】
晋国有个名叫中行文子的人,外出逃亡的途中,路过一个地方。他的随从人员对他说:“这儿的啬夫是您的老朋友,何不到他那儿去休息休息,同时等等后面的车子呢?”文子说:“不能去。过去我喜欢听音乐,这个人就送给我音色很美的琴;我喜爱佩戴装饰品,他就送给我玉环。这是个专门投人所好、助长我的过错的家伙。过去他如此讨好于我,现在也可能捉住我去讨好别人。”于是,毫不迟疑地走了。果然,文子后面的两辆车子就被啬夫截住,献给了他的主子。
【解说】
不管人们多么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教条,事实上,人们的品行、德性主要是在后天形成的。有些人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本意对权威去阿谀奉承、迎合拍马?又为什么要申人抑己、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原因就在于社会的等级统治。当一部分人的命运被另一部分人主宰着时,社会上便免不了有拍马屁者与被拍马屁者的存在。本篇故事中的啬夫,一会儿把自己音色很美的琴送人,隔一会儿又把玉环给人奉上,这其中滋味,也确实可怜煞人!不过,社会的不平并不意味着可以怂恿堕落。尽管大可不必每人都为节操的美名而对社会的险恶痛心疾首,但是,坚持做人的基本准则,正直而堂堂正正,却是每个人都应有的职责。如果以恶抗恶,与黑暗同流合污,那么, 只会堕入黑暗的泥坑而无以自拔。换言之,开头时可能还只是出于对邪恶的被迫顺应,但是,发展到最后时,倒又极可能使自己成了邪恶的化身。以啬夫为例,他在最初向别人行贿时可能也会引起自己良心上的不安,但是,在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这种罪恶后,便会逐渐心平气和、处之泰然,阿谀奉承便会成为他行为方式中的一个固定因子,在一定的场合下就必然要出现。在这里,作为收过啬夫多次贿赂的文子,他的观察与分析是正确而独特的。他告诫人们,要十分注意识别像啬夫这样奉承拍马的人物,以防他们的突然倒戈一击。这真不愧是一个收贿者对行贿者的清醒认识。
【相关名言】
在你有权力有名望的时候, 卑鄙的人是不敢抬起嫉妒的眼睛看你一眼的;然而,到了你一落千丈的时候,显示最大的毒辣的就是他们。
——苏联·克雷洛夫
匹夫不可以不慎取友。友者, 所以相有也。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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