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不去葛龚》寓言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寓言·不去葛龚》寓言赏析

桓帝时,有人辟公府掾者, 倩人作奏记文。 人不能作, 因语曰:“梁国葛龚先善为记文, 自可写用,不烦更作。”遂从人言写记文,不去葛龚名姓。府君大惊,不答而罢归。故时人语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

——邯郸淳《笑林》

奏记文即奏事呈文,在过去是一种极普通的文书。此人既被征召为公府掾(太守衙门的属官), 分曹治事, 主管一个方面的工作, 写这种报告,是常识范围的事。可这位公府掾居然不会, 要请人代笔,这就颇有些令人惊讶。如果以葛龚的作品作为范文借鉴, 也未尝不可,但他却是字字照抄。别人说葛文“自可写用, 不烦更作”, 当是就格式、写法之类而言,并非内容也要全部照搬。可这位属官不但将葛文逐字抄袭,而且连葛龚的名姓也一起抄上, 无怪乎太守二话没说,就把他免了职。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 世界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事物,哪怕是多得无法计数的树叶,也找不出两片是绝对相同的。别人的成功经验,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产物,有些原理虽然也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具体运用的时候,也还得视新的情况而定。如果不问情况如何,一味照搬,就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就会遭到失败。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讽剌,是这则寓言的基本意义。

当然,抄袭不仅仅是教条主义,也还跟个人品质与社会背景有关。 如在文坛上。有些沽名钓誉的人, 自己没有本事拿出东西来,就去抄袭他人的作品。最后不免露出马脚, 声名狼藉。又如“四人帮”横行时,大家只能按一个模子写文章, 否则便有飞来横祸。因此, 只好“小报抄大报, 大报抄梁效(‘四人帮’御用写作班子)”, 有人连“下转第几版”也照抄到正文中,与“不去葛袭名姓”堪称伯仲。不过,那种抄袭也可能是对政治迫害不满的一种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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