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有什么职能
古时将中书、门下、尚书合称为三省。其中,尚书省是最高的行政机构,负责将通过审查的法令颁布施行。中书省主要负责拟草皇帝诏令。门下省则负责审查诏令内容,若觉得不当有权封还和加以驳正,并可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
唐朝中书令为中书省的长官,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门下省的长官为待中,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为给事郎。由于中书、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又有谏诤的职责,所以又设左右谏议大夫、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分属二省,以匡正皇帝的过失。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因唐太宗为秦王时曾经出任尚书令,所以后来并没有实际任命尚书令,而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总领六部。
总而言之,这三省分工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三者互相制约,彼此牵制,共同对皇帝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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