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得至美而游乎至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得至美而游乎至乐

此语出自《庄子·田子方第二十一》,老聃说: “夫得是,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至人。”此处“是”这一代词,指的是至美境界,即“游心于物之初”,在宇宙的阴阳变化、盈虚消长、生死萌归之间自由逍遥,与玄道化一。玄道境界即是至美境界。与道化一。得到不辨物我的自由欢畅,便是至乐的享受。至美的境界是无美之美,即超越于具体物象色形的普遍规律的美;至乐的享受,即超越于感官愉悦和思维愉悦的无知无虑的享受。这句话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庄子及其后学的美学思想。

庄子的美学思想是同他的自然观和社会观联系在一起的。庄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道”。 他说: “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道,既是天地阴阳的起始、万物的本源,又是宇宙万物运动的规律。“道者,万物之所由也”,顺之则成,逆之则败,失之者死,得之者生。道,也是天下之美的所在。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在自然的无形与有形中抬高无形,无限与有限中抬高无限,无为与有为中抬高无为,这导致了他的美学思想否定现实美的存在和价值,将本质规律的“美”绝对化。庄子对于当时的社会制度持强烈的批判态度,这种独醒者式的批判使他的思想走到否定人类文明的极端。因此,他对于一切具体的社会美(美音、美色、美誉、美辨、美言)都是否定的。他说: “纯朴不残,孰为牺尊; 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认为一切人为的制度美、道德美、艺术美都是对于自然美(即本质美)的破坏性的文饰,因而是丑的。真正的美,是“至美”,是道本身。它无形,故能覆载天地,刻雕众形,无所不在;它朴素无华,故青黄五色不能与之争;它幽昏无声,故行散流徙,不主常声,能调和阴阳万物。

既然美的本质是如此,那么主体对于“至美”的观照就不能借助肉体感官的感知来实现。肉体感官只能感知现实事物的形色音声,然而这种感知和享乐恰成为主体进入至美境界的屏障。 “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 困惾中颡; 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总之,从感官到心理,如果为现实事物外表的美所诱惑,人便会失却自然之性。如果人不能返回到自然之性,便也无法与道同一。因此,庄子认为获得至美境界,首先要塞耳目、黜聪明,去除一切欲望情绪和能力与行动的意向,达到“形若槁骸、心若死灰”的虚静,真正作到“忘己”、 “无己”;然后再进一步将主体的天性与自然的天性相合,“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 “用志不分, 乃凝于神”,即靠纯朴天性的直觉达到对道的体验和融贯。因而游于至美境界所获得的美感是最高的快乐,它既不是感官的享乐,也不是认识或实践的愉悦,而是与道同一的自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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