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塞万提斯
米盖尔·德·塞万提斯·萨阿维德拉(Miguel deCervantes,1547—1616)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代表作品是长篇小说《堂吉诃德》。他在小说序言中宣称,写这部小说是为了把骑士文学的地盘全部捣毁,实际上序言涉及了艺术理论的多方面问题,表现了他的人文主义的进步思想。
在小说序言中,他主要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创造性摹仿说,认为自然是艺术的范本,摹仿得越象,作品就越完美。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必乞灵于哲学家的格言, 《圣经》的义理,诗人们的讽喻,辩士们的词锋,只要运用简明、朴素、雅训、恰当的字眼儿,力求文章和谐悦耳,意思明白易晓,力戒芜杂隐晦,功绩就非同小可了。
在《堂吉诃德》第四十七章,作者借主教对神甫的一番议论,说明了艺术必须遵循“或然律”的道理。一方面强调小说必须象真的一样,另方面又不能违背读者的理性,必须把不可能的写得仿佛可能,使读者既产生惊奇感又产生愉快感。就是说,艺术真实的精髓是合情合理,而不是单纯的酷肖自然。塞万提斯的真实论已经接近了艺术真实的本质。而骑士书中所缺乏的正是这种“或然律”,它们所描写的武艺是不可信的,爱情是造作的,文雅则是一片虚假。
在这章里,作者还强调了小说表现道德的重要,他提倡小说应该既给人愉快又给人以教益。在小说第四十八章里,作家又让他的主教回到了关于“真实”的问题上来。主教认为细节描写必须真实,但达到真实的途径则要从艺术和结构上来获取。作为范例,主教谈到了一部成功喜剧所可能产生的效果:严肃会觉得有益,情节会觉得惊奇,情理会得到进步,学好榜样会使人更加贤明。最后,主教赞成官方的审查,可以使剧本做到寓教于乐,使“无事多闲的和最最忙碌的,都可以得到无害的消遣”,这就是人们所普遍要求的、合法的娱乐。
总之,塞万提斯以平易的语调,谈了自己对摹仿、真实等问题的看法,这是对当时小说理论极好的概括,对于摹仿,他认为必须体现才情和历史真实的统一。所谓才情,在当时是个新鲜的提法,可见他已经认识到创作主体的条件了。创作是一种特殊地创造性劳动,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办到的,说明他已经意识到创作中主客体的辩证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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