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我手写吾口
出自近代杰出诗人黄遵宪的《杂感》诗: “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中心是主张文字与语言合一,解放文体,摆脱判离口头语言的文言文的束缚。
黄遵宪的这种主张,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也符合文化本身发展的规律,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有了发展,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古老的封建主义发起了全面的进攻,一时形成了改良主义的浪潮。在文学领域,梁启超等人首倡“诗界革命”的口号,而黄遵宪则是实践这个口号的最有成绩者。对于诗歌创作,他坚决反对模古、拟古、同于古人,对提倡以宋诗为正宗的“同光体”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认为,诗歌应该反映新时代的生活,新时代的感情,具体说,就是宣传资产阶级改良主张,更好地为资产阶级革命服务。“用今人所见之理,所用之器,所遭之时势,一寓之于诗。”黄遵宪看到了过去那种文、言判离的文言文是无法担此重任的,因为“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用文言去宣传革命主张,能有几人领略?要想使“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就必须“更变文体”,使之“适用于今, 通行于俗”,这种文体,要“明白晓畅,务求达意”。进而在他二十一岁时写的《杂感》诗中,明确提出了“我手写吾口”的主张。在文学的发展中,一些进步的作家如白居易、袁宗道等人也曾提到过文、言合一的问题,提倡过诗歌语言要通俗明白的问题,但都没有象黄遵宪这样从时代要求这个高度去阐述,他的主张很好地适应了新时代的需要,因此其后不久,便有人提出白话文乃“维新之本”,从此白话文运动日益兴起和发展,一直到本界纪初,白话文运动竟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都可以把它看作是“我手写吾口”理论的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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