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题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研究·题材

文艺作品中的题材是文艺家从现实生活中选取出来的,经过提炼加工而成为塑造形象、表现主题的一定生活材料,它是作品所描绘的具体事物。它已不是自在的客观实际生活,而是被创作主体认识并把握了的对象性存在。在艺术反映中,题材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广义的题材,是泛指作品取材的生活内容范围,如“爱情题材”、“历史题材”、 “军事题材”、“工业题材”等等,这是非确切意义上的题材所指。

题材问题是“写什么”的问题,作品意义的基础存在于题材当中,对此必须予以重视。写什么,是关系到把现实生活中的那种具体事物写进作品的问题。这个作为题材的具体生活情形的意义,直接关联着作品的意义。在历史上进步的有成就的文艺家,都很注重题材的选取,鲁迅就非常注重题材问题,他主张选材要严,开掘要深,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故事,填成一篇,以创作丰富自乐。在文艺史上,文艺家选取的作品题材,上天下地,包罗万象,但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并常被人称道的题材,不论大小,却都是有意义的;这个意义,就是事物本身在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历史的运动潮流,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人们常说不能忽视作品题材的意义,只是强调鲁迅所要求的“选材要严”;然而这个“严”是指题材意义之“严”,即题材本身应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值得加以艺术表现。鲁迅说: “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去的人。” “比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龟,画果子壳,画字纸篓,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癫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因此,题材的选取不是无足轻重的。无产阶级文艺在以现代革命题材为主的条件下,也注意要有广泛多样的生活题材,但是不论写革命运动的激流汹涌,还是写日常生活的点滴,都要注意它的意义与价值。

可是,题材本身的意义与价值,并不是作品本身的意义和价值。实践经验证明在文艺创作的全部过程中,题材的选取只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要完成作品的艺术创造,还有待于主题思想的提炼,以及对题材内容的多方面的艺术开掘。因为仅有题材,并不能构成艺术品。艺术品的创造,必须把生活、思想、艺术三者有机、自然地凝聚为一体。恩格斯讲到戏剧时,倡导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这里的“历史内容”就是指题材而言。题材对作品的构成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但在作品的三个要素中,起统帅作用的是主题思想。主题思想好似作品的灵魂,它来自对于题材意义的开掘;如果仅有题材的意义含蕴而没有作者在处理的过程中对它深入开掘,题材本身的固有意义也不能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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