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岳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任书来 【本书体例】

陶岳,字集山,绍兴世家子也。其父曰晓峦,雍正间官滇南别驾。以诖(guà挂)误罢任,贫不能归,遂留滇省,办刑名有声,大位争延致之。后在永昌府幕,见书室前花盆中,有拳石焉,色深紫而光莹射,异而询之。其从者为本处人,答言此石不仅紫色一种,尚有大红、银红、淡紫、黄、白诸色,其佳者置诸盆盎间,以为玩具,府属各县山中皆有之,非贵重物也。晓峦爱之甚,遂致书交好,令罗致之,共得两巨箧。然杂色多,而大红则仅十之二三。归时驮以两骡。自永昌以致镇远,计旱路四千余里,所费不赀。至绍兴举以赠人,人视之与宣石等,亦无有见重者。

后晓峦卒,集山困于诸生。家贫甚,训蒙以糊口。绍兴珠宝店在城中千秋巷,乾隆甲戌冬,集山偶过其地,见店中有以碧霞髓交易者。集山向闻其名而未之见也,因入视之,其物大如酒碗,色浅红,光华自内出,闪烁照人,与其父滇省携归之石绝相类,遂坐其旁以观之。店主还价增至八十金,卖者始肯成交而去。集山徐问之,店主言:“此石锯开可得带版四块,然人工宝砂之值,须加三四十金,始得成器。目下此物价重,买者甚稀,售完当以一年计,工本月利逐项算入,则所获无几。本地货本难销,且无工匠,将来当携至苏扬囫囵售之,羡余不过一分钱而止耳。”问其物以何为贵,答以大红最上,银红次之,杂色又次之。

集山亟归,取其所存者验之,与店中所见者无别。因检点故箧,其一犹未开动,其一则所剩无几。于是遍索室中,复得大小十数块。集山大喜,检大红色小如钱者一枚,售于千秋巷别一珠宝店内,得银百余金,作舟车之费,陆续至苏、杭、扬州、南京、汉口、广州诸处售之。集山善于经营,即于彼处买货而返。时碧霞髓价日增一日,箧中物去未及半,计所获已万余金。以之买房屋,置田产,颇称温饱。后逐渐售完,遂成绍兴巨室云。

集山之业师曹仰尧,余旧识也。丙戌冬日相遇于梧州,坐间有谈及碧霞髓者,曹因述集山之事以告诸客。

(选自《听雨轩笔记》)

陶岳,字集山,绍兴世家子弟。父亲名晓峦,雍正年间在滇南任过“别驾”之职,因受牵连被罢官。无钱回乡,留在云南作刑名师爷,因办案有名,高官们争相邀请他。后来在永昌府作幕僚,见到书房前花盆中,有一块小石头,深紫色,并且光彩闪射,觉得很奇异,便向入打问。跟随他的人是本地人,回答说:“这类石头不单是紫色一种,还有大红、银红、淡紫、黄、白好几种颜色。其中最好的可放在盆盎之中作为玩具。这种石头永昌府所辖各县山中都有,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晓峦非常喜爱这种石头,就写信给朋友,请他们代为搜集,一共得两大箱。不过,杂色的较多,而大红的仅十分之二三。回乡时用两个骡子驮着。从永昌到贵州镇远上船,光旱路就有四千多里,为此化了很多盘缠。回到绍兴曾拿了些送人,可他们把此石看成与宣石差不多,没有人看重。

后来晓峦去世,集山只中了个秀才,再也考不中举人,家里非常穷,靠给别人家的孩子作启蒙老师挣口饭吃。绍兴的珠宝店在城中的千秋巷,乾隆甲戌年(1754)冬天,一个偶然的机会,集山从这里过,看见店中有作碧髓买卖的。集山早就听说过“碧霞髓”这名字而没有见过,于是就到店里去看。见这东西有酒碗大小,浅红色,从内向外放射出光芒,闪烁照人,和他父亲从云南带回的石头非常象,便坐在一旁观看起来。直到店主提价到八十两银子,卖者才成交而去。集山后来慢慢向店主打问,店主回答说:“这种石头锯开可得到四块带版,然而加工所需人工、宝砂得化费三、四十两银子,才能制成器物。眼下这种东西价高,买者少,卖出去得一年时间,工本月利都算进去,就赚不了几个钱了。在本地,货本来就难销,又无工匠,将来应当带到苏州、扬州原物出售,只不过能赚一分钱罢了。”问他这种石头以哪种最珍贵,回答最珍贵的是大红色的,其次是银红的,再次是杂色的。

集山匆匆回到家里,取出所存的石头检验,看到和店中见的没有什么差别。于是他就开始查点原来装石头的箱子,发现其中一箱还原封没动,另一箱已所剩无几。这时他把屋里搜寻了个遍,又得到大小十来块。集山非常高兴,检了一枚铜钱大小的大红色的,卖给千秋巷另一家珠宝店,得了一百多两银子,作为路费,陆续运他的碧霞髓到苏州、杭州、扬州、南京、汉口、广州等地去卖。集山善于经营,又从上述各地贩货回来卖。当时碧霞髓的价钱天天上涨,箱子里的卖出还不到一半,算了一下,已得到一万多两银子。他用这钱买房屋、田地,过上了温饱日子。后来,逐渐把所存全部卖出,便成了绍兴的大户人家。

集山受业的老师曹仰尧,是我的旧相识。丙戌冬天在梧中相遇,一群客人坐在一起闲聊,其中一个谈到碧霞髓,曹因此给众客人们讲述了上述集山的故事。

本篇自始至终围绕着“碧霞髓”这种石头作文章。前半部分主要写集山的父亲在云南见到这种石头,爱上这种石头,托人搜集这种石头,不怕路途遥远艰难运回这种石头。后半部分主要写集山在困境中发现这种石头的价值,逐渐售出这种石头,遂成为绍兴巨室。前后虽然写的是不同人事,但因有碧霞髓贯彻始终,所以文章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并不显得松散。

本篇所写的主要人物是集山。乾隆甲戌(1754)冬,集山偶过绍兴城中珠宝店的所在地千秋巷,见店中有卖自己“向闻其名而未之见也”的碧霞髓的人,好奇心驱使他进店“视之”;当看到这碧霞髓与父亲从“滇省携归之石绝相类”时,切身利益吸引他要弄个究竟,“遂坐其旁以观之”;当亲眼目睹这小小的石头待“店主还价增至八十金,卖者始肯成交而去”时,集山马上意识到自家所存的碧霞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笔可观的财富,以改变自己目前的困顿境况,于是便策略地向店主“徐问之”——借助行家弄清自家货物的等次、用途和市场上这种货物的价钱、销售情况。从上述可以看出,集山颇有生意人的头脑,既重视“知己”——弄清自家货物的情况;又重视并善于“知彼”——搜集了解市场信息。经营也象打仗一样,知己知彼,方能取胜。

集山掌握市场情况以后,便开始他的经营活动:先“检大红小如钱者一枚”,到千秋巷“别”一家珠宝店卖得车船盘费,然后根据店主提供的市场信息陆续把自家的碧霞髓运到更能赚钱的苏州、杭州、扬州、南京、汉口、广州等地去卖。卖掉碧霞髓不是空着返回,而是“于彼处买货而返”,从中又赚一笔。作者评价说:“集山善于经营。”的确一点不假。

集山正是靠着他的有心计、善经营,才从以前“困于诸生”、“家贫甚”发达到后来的“遂成绍兴巨室”。这固然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末期沿海一带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在当今时代,难道我们不能从集山这个人物身上得到一些启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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