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喜剧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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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喜剧性格

在具有喜剧性的事件或艺术作品中,由于喜剧人物的性格之中存在着不相协调的内在矛盾结构,因而使人物的行为显得滑稽可笑。喜剧人物所具有的这种充满喜剧色彩的不相协调的矛盾性格征一般被称之为喜剧性格。

喜剧创作离不开喜剧人物性格的塑造。历史上许多理论家、艺术家对塑造喜剧性格及喜剧性格在喜剧性艺术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等问题,提出过有价值的见解。亚里士多德曾对喜剧性格做过分类,认为:“喜剧的性格分丑角性格、隐嘲者的性格和欺骗者的性格。”古典主义时期,喜剧人物的塑造缺乏个性特征,经常纳入类型化的创作模式之中,使人物喜剧性格的表现受到限制。意大利十八世纪现实主义剧作家哥尔多尼摆脱了古典主义的窠臼,重视喜剧性格的塑造,将已往的即兴喜剧革新改造为性格喜剧。在谈喜剧人物的塑造时,哥尔多尼说: “我们要求主要人物性格有力,有独创性,为大家所熟知。”后来,德国古典美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一书中,对喜剧的本质及喜剧性格进行了哲学的分析: “喜剧的目的和人物性格绝对没有实体性而却含有矛盾,因此不能使自己实现。”在黑格尔看来,喜剧人物所认真追求的目的是渺小空虚的,它导致“目的本身和目的内容”之间的矛盾对立,显示出自身的虚假性。到现代,柏格森从其生命哲学出发,认为喜剧冲突根源于事物的机械性与生命冲动流动变化的矛盾之中,而“僵硬、机械、心不在焉、不合社会,这四者都是相互沟通的,并且都是造成性格的滑稽的原料。”

喜剧冲突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源于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矛盾冲突。它是社会矛盾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喜剧将那些毫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喜剧性格则正是特定的社会矛盾冲突在人物内心世界的主观表现形式。社会矛盾冲突内化凝聚为个别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其曲折复杂地折射着各种矛盾的对立冲突,因而具有了强烈的喜剧色彩。

喜剧性格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物行为过程中所呈现的内容与形式、动机与效果的不协调的矛盾状态。这种不协调的矛盾性格组合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笑。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诃德,鲁迅小说中的阿Q,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福斯塔夫,这些世界著名的喜剧人物都具有内在本质与表现形式、主观愿望与客观效果之间不协调的矛盾性格特征,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具有永久魅力的喜剧性格的典型。另外,具有喜剧性格的人物一般都具有幽默、诙谐、滑稽、荒涎的审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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