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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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北齐书》

《北齐书》,李百药撰。

李百药(565—648),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深县)人,隋内史令李德林之子。百药七岁能文,号奇童,以名臣之子,才行相继,为名流所重。为人不拘小节,仗义疏财,擅长文辞。初在隋做官,累官至中书侍郎、国子监祭酒、散骑常侍。曾受命修定五礼、律令。归唐后,贞观元年(627年),拜唐中书舍人,奉诏修《齐书》,贞观十年(636年)正月,成纪传50卷。其父李德林,在齐朝任职时,预修国史,写成纪传27卷,入隋奉诏继续撰写,增至38篇而卒。百药子承父业,又参考王劭的《齐起居注》及其他史料,撰写了16卷《齐志》,补充纂辑成此书。

《北齐书》原名《齐书》,为区别萧子显所撰的《南齐书》,到了宋代才加上“北”字。全书50卷,包括本纪8卷,列传42卷。大致记录了公元534年前后,北魏分裂,东魏建立,中经公元550年齐代东魏,至公元577年齐亡为止的历史。北宋以后,该书大半亡佚,今本仅有18卷是百药原着,其他系后人用《北史》的有关史料和高峻的《小史》以及史抄中的有关纪传补足。

《北齐书》体例大致仿效范晔的《后汉书》,起自神武帝高欢,止于幼主高恒,共八主,没有表、志。每卷之一,各系以“论赞”,“论赞”句法,排列整齐,与《后汉书》基本相似。

该书最大的特点是口语的运用,这使叙述更加真实、生动。也因此,当时大量的口语才得以保存下来。比如写魏恺被调任青州长史,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去,被人报于朝廷,皇帝大怒说:“何物汉子,我与官,不肯就!明日将过,我自共语。”运用这些口语,与百药借鉴利用王劭所撰的《齐志》有关。《齐志》就是“方言世语”运用的典范,这一点曾受到刘知几的大力称赞,可惜《齐志》早已失传。李百药正是因为采录了部分《齐志》的原文,并受该书编撰及当时风气的影响,才大量采用口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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