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分析美学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分析美学

本世纪西方最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它包括逻辑实证主义、逻辑语义学、新实用主义和批判理性主义等众多派别。其主要特点是在反对形而上学的口号下,否定研究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等问题的传统哲学,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对科学的语言进行逻辑分析,阐明它们的意义。分析美学正是从这一哲学基础出发,从否定的方面来对“艺术”、 “美”作语义上的分析,从而得出了完全否定美学能够成为一门科学学科的结论。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是分析哲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也是分析美学的奠基者之一。他所从事的主要课题,就是在日常语言的复杂性中去寻找哲学的根源,并企图把一切哲学问题归结为普通语言的不完善和误用。他的美学研究也是从探讨词的意义开始的,他在早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 (1921)一书中曾以这样一句格言来表达他的语义学的哲学主张: “我们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因为在他看来,凡是不能用语言来描述的现象是毫无意义的;而“美”和“艺术”便正是这种不能用语言来表述的现象。对此,他还进一步分析说,由于象“游戏”、 “艺术”这一类不可能有什么共同特征的、开放性的概念,是不可能对它下一个真正的定义的。因此在分析美学家看来,对于“艺术”这一类现象,我们一开始的问题不应是“什么是艺术”?而应该是“艺术属于哪一种概念”,以及对这一概念的实际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的逻辑描述。由此可见,维特根斯坦在美学所做的基本上是一种消极的“澄清”,即澄清美和艺术都不是科学探讨的对象,而只不过是些形容词或感叹词,在语句结构中只能当作谓语来使用,如“这件东西真美啊”!本身并无确定的含义。

继维特根斯坦之后,莫里斯·韦兹等人忠实地继承了他的美学观点,坚持认为对“开放性结构”的艺术概念是不可能下一个行之有效的定义的,并以历史上毫无结果的关于艺术定义的争论来证明,当某一种美学体系一旦以为它能给艺术下定义时,它首先就错了。因为他们断定,“艺术是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必需和充分的特征以便对它作出明确的规定”的。而我们以往的传统美学便都犯了这样的错误。因此在他们看来,最好的批评则应是专心致志于各种艺术作品之间微妙的差别的研究,探讨不同艺术作品的特征;而不是去研究一般的审美经验和普遍的批评标准——最后的标准,只能是个人审美趣味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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