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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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判断

人对客观事物美丑等审美特性进行分析、综合的心理过程和所作出的审美的评判、论断;是人类审美意识活动的一种中介环节和结果之一。

在美学史上,人们对审美判断的性质、作用有不同的论述。博克认为审美是一种感性的直觉、无需理智的判断。休谟认为审美判断是种纯主观的意识活动,因人而异,没有客观的标准。康德认为审美判断是一种非逻辑的、不借助概念、也不包含利害关系的规律的观照。辩证唯物主义美学则认为审美判断是人在审美中由感性向理性飞跃的桥梁,是人的积极的思维活动,并为美感深化和美的创造提供了认识论基础。

审美判断具有主观性,以人的一定的审美经验为基础,以一定的审美观点为指导,并受人的审美情趣、审美能力、乃至特定心境、情绪所制约,因此审美判断常因人、因时、因境而异,具有时代、民族、阶级、个人的差异性,乃至对立性,对同一事物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断。但是审美判断又必须以对象的审美特性为客观基础,以人对审美对象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并以对事物审美特性的理性把握为内在依据,因此它又有着客观的社会的普遍性的内容和客观标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着时代、民族、阶级、个人之间的共同性。同时,审美判断有时是非自觉的,只是在对象的直接刺激下所进行的不经意的、无明确目的的分析、综合;有时则是自觉的,怀着特定目的和探究心理对事物所进行的分析、综合、想象、创造。但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审美判断都有正讹、深浅、偏全之分,因此只有将主观的感受、认识同客观实际统一起来,正确把握对象内容或形式上的审美特性,才能作出正确的审美判断。客观美的存在形态和主体实践是检验审美判断真理性、深广性的标准。

审美判断的过程是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综合作用的过程,包含着感性形式的直接判断和抽象形式的间接判断。前者如直观式的简单的肯定、否定,后者如理论论证式的论断。它们都从对象的感性形象出发,展开联想、想象,同时又借助语词、概念对形象的审美特性进行理性的分析、比较、综合,把握对象的时空关系、因果关系、主次关系等,从而形成审美意象,并以词语作出审美的评判和理论的论证。所以它既包含着对审美对象的直接感知、感受,具有形象化,并伴随着情绪体验,又具有概括性和理性的内容。

审美判断制约着美感的真实性、深广性,是形成审美态度、审美情感的基础,并为审美评价、审美创造和文艺创作、文艺批评提供了前提,同时还可以积累、概括、上升为具有系统性的审美观点、审美理想和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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