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悲剧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悲剧

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悲剧是社会矛盾冲突不可调和的必然产物,是人类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的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必然要经历的挫折和磨难。它通过丑对美的暂时压倒而高扬了美的奋进精神,显示了人类实践的伟大力量,给人以崇高悲壮的审美感受。另外,悲剧还有狭义的概念,是指作为一种戏剧种类的悲剧。悲剧性在富有冲突性的戏剧中可以得到最集中的表现。

早在古希腊时期就产生了作为戏剧种类的悲剧艺术,人们开始注意从理论上对悲剧进行研究。亚里士多德为西方悲剧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他认为,悲剧描写“与我们相似”又带有某些弱点的好人,通过他们不应遭受的毁灭引起观众的悲悯与畏惧,使人的情感得到净化或陶冶。黑格尔把悲剧看作是最适合于表现事物矛盾冲突的艺术形式。他充分强调悲剧产生的历史必然性,认为悲剧的本质是两种对立的伦理观念之间的冲突和调解。黑格尔指出,悲剧中的矛盾双方是两种伦理力量的代表,这两种伦理力量就其自身来说都是正确的,带有伦理上的普遍性,但是用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又都带有各自的片面性,即它们都坚持自己的片面要求而否定对方的同样是合理的要求,这就构成了不可调节的悲剧冲突。黑格尔用两种片面的善的冲突来解释悲剧,抹杀了悲剧冲突中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革命与反动的不可调和性,混淆了悲剧冲突的历史善恶标准。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基批判了黑格尔的悲剧观,指出: “悲剧乃是人生中惊心动魄的事”,“悲剧是人的伟大的痛苦或伟大人物的灭亡。”他充分强调悲剧的正面崇高素质,但对悲剧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却缺乏认识,否认必然性在悲剧冲突中的重要作用。在现代西方美学思想中,悲剧观多同悲观主义世界观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看来,悲剧的使命就是向人类召示世界的无意义性。

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科学地阐述了悲剧产生的社会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悲剧冲突本质上是“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的矛盾冲突。悲剧冲突根源于两种新旧社会力量的尖锐对立矛盾之中,由于这一矛盾在一定历史阶段上是不可解决的,因而必然地导致进步力量遭受挫折,构成振撼人心的悲剧性结局。他们关于悲剧的论述同已往一切旧的悲剧观念划清了界限,第一次把悲剧思想牢固地树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上。

悲剧是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物,但并不是一切社会矛盾冲突都可以构成悲剧性冲突。悲剧表现一定历史阶段善恶两种社会力量不可调和的斗争。在这种斗争冲突中,恶的势力暂时压倒了善的力量。在善的毁灭中,使人们看到善的力量在历史实践过程中不断前行所必然要付出的历史代价,从而显示出人类实践斗争的艰难、曲折和伟大。这样的冲突才能构成悲剧性的冲突。悲剧并不等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悲哀、悲惨、悲伤、悲痛等概念。它必须反映深刻的社会历史发展必然性,具有强烈的善恶伦理道德倾向,表现人类顽强进取的崇高行为,因此,崇高的美在悲剧性艺术中可以得到最充分、最集中、最强烈的体现。悲剧所产生的美感效果也与一般的审美效果不同,它常常给人以强烈的情感震撼和道德的感召。悲剧感处于冲撞、运动的高度亢奋状态,与优美感形成鲜明的对照。悲剧通过悲悯与畏惧达到灵魂的净化,从而激励鼓舞人们去完成伟大艰巨的历史使命。

悲剧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类型。有人将悲剧划分为:命运悲剧、英雄悲剧、伦理悲剧、性格悲剧、社会悲剧等等。命运悲剧和英雄悲剧以古希腊时代的悲剧为典型,反映着人抗拒自然盲目性和社会恶势力的英勇斗争。伦理悲剧盛行于古典主义时期,着重表现个人需求与社会伦理义务之间的冲突。性格悲剧以文艺复兴时期莎士比亚的戏剧为代表,通过人物性格内在矛盾冲突的展现,曲折复杂地展示出社会的矛盾冲突。社会悲剧则重点突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尖锐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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