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而今 【本书体例】
刘斧
刘斧,北宋人。主要生活于宋仁宗至宋哲宗时期。秀才出身,曾游历太原、汴京、杭州等地。其父做过狱官。
《青琐高议》前后集各十卷、别集七卷,共146篇。《宋史·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皆作十八卷。是书内容庞杂,有杂事、志怪和传奇等,很多系抄录他人。其中传奇多为他书所未载。
国朝王实,字子厚,随州市人也。少尚气,多与无赖少年子连臂出入娼家酒肆,散耗家财,不自检束。久之,得罪于父母,见轻于乡党,衣冠视之甚薄,不与之交言。实仰面长叹曰:“大丈夫生世不谐,见弃如此。”乃尽窃家之金,北入帝都,折节自克,入太学为生员。苦志不自休息,尊谨师友,同志称美。为文又有新意,庠校往往名占上游,颇为时辈心服。一举进士至省下。
庆历初,父告疾,实驰去。中得父遗书云:“家有不可言者事,吾由是得疾。吾计必死,言之丑也,非父子不可闻。能依父所告,子能振之,吾死无恨。吾所不足者,不见子也。”言词深切,实大伤心。
实至家,日夜号泣,形销骨立。既久,家事尤零替。除服,更不以文学为意,多与市西狗屠孙立为酒友。乡人阴笑,实闻,益与立往来不绝。时时以钱帛遗立,立多拒而不受,间或受少许。人或问立曰:“实,士人也,与子厚,而以物贶(kuàng况),子多拒之,何也?”立拊髀(bì毕)叹曰:“遇吾薄者答之鲜,待吾厚者报之重。彼酒食相慕,心强语笑,第相取容,此市里之交也。实之待我,意隆而情至。吾乃一屠者,而实如此,彼以国士遇我,吾当以国士报之,则吾亦不知死所也。”
一日实召立,自携醪馔出郭,山溪林木之下,幕天席地对饮。酒半酣,实起白立曰:“实有至恨,填结臆膈间久矣,今日欲对吾弟剖之,可乎?”立曰:“愿闻之也。”实曰:“吾向不检,走都下为太学生,欲学古入官以为亲荣。不意吾父久撄(yīng英)沉疴,家颇乏阙,吾母为一匪人乃同里张本行贿,因循浸渍,卒为家丑。吾之还,匪人尚阴出入吾舍。彼匪人尤凶恶,力若熊虎,吾欲伺便杀之,力非彼敌,则吾虚死无益也。吾欲奉公而行之,则暴亲之恶,其罪尤大。吾欲自死,痛父之遗言不雪。念匪人非子莫敢敌也,吾欲以此浼(měi每)君,何如也?”立曰:“知兄之怀久矣。余死亦分定焉。兄知吾能敌彼,愿画报之,幸勿泄也。”乃各散去。
他日立登张本门,呼本出,语之曰:“子恃富而淫良人家妇,岂有为人而蹈禽兽之事乎?吾今便以刀刺汝腹中以杀子,此懦弱者所为,非壮士也。今吾与子角胜,力穷而不能心服者,乃杀之;不则便杀子矣。”立取刀插于地,袒衣攘臂。本知势不可却,亦袒衣。立大言谓观者曰:“敢助我,我必杀之;有敢助本者,吾亦杀之。”两人角力,手足交斗,运臂愈疾,面血淋漓,仆而复起,自寅至午,本卧而求救。立乃取刃谓之曰:“子服未?”本曰:“服矣,子救吾乎?吾以千金报子。”立曰:“不可。”本曰:“与子非冤也,子杀吾,子亦随手死矣。”立笑曰:“将为子壮勇之士,何多言惜命如此,乃妄人耳。”叱本伸颈受刃,本知不免,乃回顾其门中子弟曰:“非立杀吾也,乃实教之也。”言绝,立断其颈,破腹取其心,以祭实父墓。乃投刃就公府自陈。
太守视其谳(yàn厌),恻然。立曰:“杀人立也,固甘死,愿不旁其枝,即立死何恨焉。”本之子告公府曰:“杀父非立本心,受教于实。”太守曰:“罪已本死,何及他人也。”立曰:“诚如太守言,不可详言之也。立虽糜烂狱吏手,终不尽言也。”太守曰:“真义士也。”召狱吏受之曰:“缓其枷械,可厚具酒馔。”
后日旬余,至太守庭下,立曰:“立无子,适妻孕已八九月矣,女与男不可知也。愿延月余之命,得见妻所诞子,使父子一见归泉下,不忘厚意。”太守乃缓其狱。其妻果生子,太守使抱所生子就狱见立,立祝其妻曰:“吾不数日当死东市,令子送吾数步,以尽父子之意。”太守闻,为之泣下。立就诛,太守登楼望之,观者多挥涕。
(选自《青琐高议》)
本朝王实,字子厚,是随州城里人。年轻气盛,常和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年人挎着胳膊出入妓院酒馆,挥霍家财,一点也不约束自己。时间长了,被父母怪罪,被乡里瞧不起,官人绅士分外鄙薄他,不跟他说话。王实仰天长叹说:“一个男子汉活在世上不顺当,被人鄙弃到这地步!”于是偷走家里全部的钱,北上京城,改变平时的志趣,强自克制,进了太学学习。刻苦进取,坚持不懈,对老师尊敬,对朋友恭谨,同学们都夸他好。写出的文章又有新意,在学校里总是排在前头,同辈人都十分佩服。一次就考中进士而到达朝廷。
庆历初年,父亲来信说病危,王实骑马奔驰而回。中途收到了父亲的遗书,写道:“家里发生了不可告人的事,我因此得病。我想我一定会死,说出它来丢人,不是父子不可告诉。能依照我所说的,你就能解决此事,我死也不遗憾了。我所不满的,是见不到你啊。”词深意切,王实极端伤心。
他回到家,日夜哭泣,致于形销骨立。久而久之,家业更衰败了。服丧期满,再不把文章学问放在心上,常和街西宰狗的孙立做酒友。乡里人暗中笑话他,王实听到了,更和孙立来往不断。时时拿钱财送给孙立,孙立大都拒绝接受,有时收一点儿。有人问孙立说:“王实是读书人,与你交情深厚,拿东西给你,你大多不接受,什么原因呢?”孙立手拍大腿感叹地说:“待我情意薄的报答他就少,待我情意厚的报答他就多。在一起专讲吃吃喝喝,强作笑脸,只互相讨好,这是街上势利小人之间的交情。王实对待我,意重情深。我是一个屠夫,而王实竟是这样,他把我当国士来对待,我就应该以国士的作为来报答他,那么我也就不知道自己死在什么合适的地方了。”
一天,王实招呼孙立,他带着酒和食物,出了城来到山中,在溪水旁边的大树下,以蓝天为帐幕,以大地为座席,两人对饮起来。喝到半醉,王实站起身告诉孙立说:“我有深仇大恨,窝在心口好长时间了。今天想对兄弟讲出它,行吗?”孙立说:“愿意听。”王实说:“我从前不拘检,上京城作了太学生,想学古人作官来为父母增光。想不到我父亲长年重病缠身,家中特别困窘,一个恶棍即同里巷的张本送财物给我母亲,渐渐地一来二去,最后成为家丑。我回来,那恶棍还暗中出入我家。他特别凶恶,身强力大,像熊虎一样,我想乘机杀他,但力量不是他的对手,那么白白死掉没什么益处。我想不徇私情,告到官府,又暴露了母亲的丑行,那罪过更大。我想自杀,又痛心于父亲的遗恨没有解除。考虑到除了你再没有谁敢和这个恶棍作对手,我要把此事托付给你,怎么样?”孙立说:“哥哥的心事我早就知道了。为此而死,也是命中注定的。哥哥知道我能和他相敌,情愿筹划一下报此仇,希望别泄露。”于是各自散去。
一天,孙立登张本家门,招呼张本出来,对他说:“你依仗有钱而奸淫良家妇女,哪有为人却干禽兽的勾当?我现在就用刀刺你的肚子来杀你,这是懦弱的人干的事,不是好汉。今天我和你肉搏决胜负,谁力气使尽而心不服的,就杀了谁;不比就杀了你。”孙立拿过刀插在地上,脱去上衣,伸出胳膊。张本知道这情形不能退却了,也脱去上衣。孙立大声对观看的人说:“帮助我的,我一定杀他;有敢帮助张本的,我也杀他。”两人决胜负,拳打脚踢,手臂挥得愈来愈快,脸上鲜血淋漓,倒下又起来,从凌晨直到中午,张本躺在地上请求停止。孙立于是拿过刀对他说:“你服不服?”张本说:“服了。你放过我吗?我拿千两黄金报答你。”孙立说:“不行。”张本说:“和你无冤无仇,杀了我,你也随后就死了。”孙立笑着说:“原以为你是个勇敢的汉子,怎么罗里罗索地这样惜命,只是个胡作非为的人罢了。”吆喝张本伸长脖子挨刀,张本知道不可避免,就回头看着他家大门里面的后一辈人说:“不是孙立杀我,是王实指使他的。”话说完,孙立砍断他的脖子,割开肚皮取出他的心,用它祭祀王实父亲的坟。于是扔下刀前去公府自首。
太守看了他的认罪材料,表示同情。孙立说:“杀人的是我孙立,当然甘心死,只愿不涉及别人,就是马上死也不对此遗憾。”张本的儿子秉告公府说:“杀我父亲并非出于孙立本心,是受王实支使的。”太守说:“他的罪本来该死,连累别人干什么。”孙立说:“正如太守所言,不能详细说它了。我孙立即便让狱吏打烂糊了,最后也不会全说出来。”太守说:“真是忠义之士。”召唤狱吏把孙立交给他说:“放松他的枷锁,可以供给他丰盛的酒食。”
过了十多天,孙立来到太守庭前,孙立说:“我没有儿子,正好妻子怀孕八九个月了,不知道是女孩还是男孩。但愿把我的命延缓一个多月,能见到妻子所生的儿子,使我们父子见一面再命归黄泉,决不忘深恩厚意。”太守就延缓了他行刑的日期。他的妻子果然生下儿子,太守让她抱着所生的儿子来看孙立,孙立嘱咐他的妻子说:“不过几天我就要在东市被处死,让儿子送我几步,来表达父子之情。”太守听了,为他而流泪。孙立受死,太守上楼望着他,观看的人大都流下了热泪。
本篇名曰给王实立传,实际上主要塑造了孙立——一个侠义之士的形象。他身为屠夫,力量赛过熊虎。这一点是通过张本的形象传达出来的。张本“力若熊虎”而败在他手里,那么他当然赛过熊虎了。他最可贵的精神是慷慨舍命,甘愿为知己者死。王实结交他,以“国士”遇之,“意隆而情至”,他深受感动,愿“以国士报之”。在王实对他吐露肺腑之前,他已窥知他的心事,早做好为朋友排难赴死的思想准备,所以王实与他一说,他就慨然允诺了。计划好之后,登门找张本,开口便说:“子恃富而淫良人家妇,岂有为人而蹈禽兽之事乎?”他并非出自无名,而是站在正义一方,在讨伐不道德的行为。与张本角斗了一上午,两个人都“面血淋漓,仆而复起”,结果张本败倒。这时张本本想以千金收买他,他严辞拒绝。接着杀死张本,为朋友报了仇。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孙立不仅有勇,还有谋,并不鲁莽,是一个力大而心细的好汉。而且他不被利诱,以情义为重。他之所以结交王实,完全是出于王实对自己的赏识。一个有地位的人看得起一个宰狗的,使他深受感动,他将王实引为知己,所以甘愿为之而死。这是他思想中最核心的东西,也是这一人物的光彩照人之处。
他自首以后,作者表现了他不愧“义士”的本色,又表现了他的怜子之心。妻子怀孕八九个月了,他请求延缓性命,以便见到孩子。太守答应了,结果生的是儿子,他很高兴,又嘱咐妻子在他赴死之日让儿子送送他。多么富有情感的人!可见他不仅刚肠如火,也柔情似水。他决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而是一个既人情味十足,又能舍生取义的英雄。他之所以慷慨赴死,是把义视为第一生命。这一段描写,在历代侠士的身上都是不曾出现过的,使孙立的形象既可敬又可亲,更加丰满了。
关于王实,在作者的眼里是个被肯定的人物。他虽然少年时代无拘检,但后来“折节自克”,终于走上了正路。作品集中表现的是他妥善地处理了家丑,既为父亲复了仇,又没有“暴亲之恶”。但这个人物在今天怎么也引不起读者的好感。他为自己报仇,何以要拿他人的生命作代价?他结交孙立的动机是不良的。作者从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对他表示赞赏,大概以为这是战国时代养士之风的余绪,是正当的,而他本人则堪称封建社会中有本事的人物。但不论怎么看,我觉得这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战国时代的养士,是备用,是与国家利益相关的,而王实结交孙立则是有打算的,并且他报的纯属私仇。这里恐怕又牵涉到孙立是否死得其所的问题。用历史的眼光看,古人重视义,为知己者死就是义的一种。孙立生在九百五十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不能不在思想上打上历史的烙印,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苛责于他,我们主要应该看到的是这个社会下层人物身上的优秀品质,它与《史记》中荆轲以至侯嬴等人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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