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贝尔斯作品分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生卒】:1883—1969

【介绍】:

德家哲学家,存在主义*的创始人之一,有神论存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著作有《哲学》、《世界观的心理学》、《论真理》、《论历史的起源和目的》、《哲学概论》、《原子弹与人类的未来》等。

雅斯贝尔斯认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存在”问题。他所说的存在指的是主观精神、“大全”(上帝),“大全”就是一般意识。他认为,有三种存在方式。第一种是“客体存在”,即我们在时空客体中把握存在。他认为,现实的客观的存在完全是由于有观察存在的个人,如果没有个人的存在,它就会成为没有意义的虚无,世界万物存在的统一性在于个人的存在。第二种是“自我存在”。他把“自我存在”说成是不可捉摸的、神秘莫测的东西,声称存在不可知,可知的便不是存在。他认为,自我的存在在时间上是有限的,即人总是要死的,人无法改变面临死亡的处境,时时受死亡的威胁。他把这种处境称作为“临界状况”。他说,自我存在只能靠内心的神秘直觉体验,而这种神秘直觉,只能在人面临危难和死亡时才能实现,体验到自我存在。因此他认为“从事哲学不是别的,就是学习死亡”。第三种是“自在存在”。在这里自我总是处在追求、痛苦与失败之中,总是面临死亡的威胁,总是达不到自满自足,于是自我希望超越自己的本质,与上帝相汇合,在上帝(大全、自在存在)中显现自我存在。雅斯贝尔斯把自由当作是人的本质特征,以致把人的存在和自由等同起来,认为,自我是自由的,人的前途永远取决于自己的选择。但是他认为,自我的最高的自由是选择上帝,即向上帝的飞跃。雅斯贝尔斯宣扬人道主义,强调人的价值和意义,反对把人当作物、当作工具使唤。他表面上也承认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但是却说,这时个人已不复是真正存在的个人,而是被对象化了的、失在个性的、受他人和社会约束的个人。只有脱离社会约束的绝对自由的自我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他以此否认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他主张历史发展的动力、特点也应当“到人的存在的内在世界中去寻找”。他认为,社会历史永远是一片漆黑,人们只能受盲目的、无规律的偶然性支配,成为历史的奴隶。在现实面前,人是无希望的。这就必然导致悲观主义的结论。

雅斯贝尔斯等人的存在主义对整个现代派文艺的影响是普遍的和深远的。这一影响,在相当多的现代派作家、艺术家的创作中反映出来。甚至在一些现实主义作家的某些创作中,也可以找到存在主义的深深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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