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吕氏春秋·振乱》原文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先秦散文·吕氏春秋·振乱》原文鉴赏

当今之世浊甚矣,黔首之苦不可以加矣。天子既绝,贤者废伏,世主恣行,与民相离,黔首无所告愬。世有贤主秀士,宜察此论也,则其兵为义矣。天下之民,且死者也而生,且辱者也而荣,且苦者也而逸。世主恣行,则中人将逃其君,去其亲,又况于不肖者乎?故义兵至,则世主不能有其民矣,人亲不能禁其子矣。

凡为天下之民长也,虑莫如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今之世学者多非乎攻伐(11)。非攻伐而取救守(12),取救守,则乡之所谓长有道而息无道、赏有义而罚不义之术不行矣(13)。天下之长民(14),其利害在察此论也。

攻伐之与救守一实也(15),而取舍人异。以辨说去之(16),终无所定论。固不知(17),悖也(18);知而欺心,诬也(19)。诬悖之士,虽辨无用矣。是非其所取而取其所非也,是利之而反害之也,安之而反危之也。为天下之长患、致黔首之大害者(20),若说为深(21)。夫以利天下之民为心者,不可以不熟察此论也。

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22)。凡人之所以恶为无道、不义者(23),为其罚也;所以蕲有道、行有义者(24),为其赏也。今无道、不义存,存者,赏之也;而有道、行义穷,穷者,罚之也。赏不善而罚善。欲民之治也,不亦难乎?故乱天下、害黔首者,若论为大。

【注释】 ①浊:喻混乱。 ②黔首:战国及秦代对人民的称谓。 ③天子既绝:指周王室已经灭亡而秦尚未称帝之时。 ④废:弃而不用。伏:隐匿。 ⑤世主:指当世昏乱之君。 ⑥愬(su诉):诉说。 ⑦秀士:德才出众的人。 ⑧且:将。 ⑨逸:安逸。 ⑩中人:一般人。 (11)学者:这里主要指研习、奉行墨家学说的人。《墨子》有《非攻》篇。 (12)救守:指救援被攻伐的国家,帮助他们守御。 (13)乡(xiang向);方才。 (14)长(zhang掌)民:指给人民作君主的人。 (15)一实:实质一样。“攻伐”与“救守”虽然目的不同,名称不一,但都离不开用兵,所以说它们的实质是一样的。 (16)辨:通“辩”。 (17)固:本来。 (18)悖:惑,糊涂。 (19)诬:欺骗。 (20)长患:犹“大害”,深重的灾难。 (21)若:此。 (22)穷:用如使动,使……困厄。汤、武:指商汤、周武王。遂:通,这里是助长的意思。桀、纣:指夏桀、殷纣。 (23)恶:犹“畏”。 (24)蕲(qi齐):通“祈”,求。

【今译】 当今的社会混乱极了,人民的苦难无以复加了。周王室已经灭亡了,贤人被废黜、隐居起来,昏君恣意妄行,与人民离心离德,人民无处申诉自己的苦难。世上如有贤明的君主、优秀的士人,当明察这个道理,这样,他们的军队就会申张正义了。天下的人民,将死的会因而获得新生,将蒙受耻辱的会因而获得荣光,将遭受苦难的会因而获得安逸。昏君恣意妄行,一般的人都将逃离他们的圆君,离开他们的父母远去,又何况不肖的人呢?因此,正义之师一到,昏君就不能保有自己的人民了,父母也无法阻止自己的子女了。

凡作天下人民君主的人,考虑施政大计莫如扶植有德,消除暴虐,奖赏正义,惩罚不义。如今世上的学者大多反对攻伐。反对攻伐就必然选取救守;如果选取救守,那么方才所说的扶植有德、消除暴虐、奖惯正义、惩罚不义的主张就无法实施了。作天下人民的君主,其利害关系全在于是否明察这个道理。

攻伐与救守,其实质一样,而或取或舍,人各不同。如今世上的许多学者企图靠论辩排斥攻伐,最终也不会有结果的。论说事理,如果自己本来就不知道,那是糊涂;如果自己知道却自欺欺人,那是欺骗。搞欺骗的人,头脑糊涂的人,纵然善辩也没有什么用处。反对攻伐的论调自相矛盾,这种论调虽想给人民带来利益,结果却反而害了他们;虽想使人民安定,结果却反而使他们处于危险之中。因此,给天下带来深重灾难、使人民遭受极大危害的事物中,要数这种论调危害最深了。那些把为天下人民谋利益作为志向的人,不可不仔细地弄清这个道理。

凡攻伐这类事,无一不是攻击无道、惩罚不义。攻击无道、讨伐不义,自己获福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人民得利没有比这更多的了。禁止攻伐,这是摒弃有德,惩罚正义;这是阻挠商汤、周武王的事业,而助长夏桀、殷纣的罪恶啊。人们之所以不敢做无道、不义的事,为的是免遭惩罚;人们之所以祈求有德、做正义的事,为的是求得奖赏。如今做无道、不义之事的人安然存在,安然存在无异于奖赏他们;而有德的人、主持正义的人却陷入困境,陷入困境,无异于惩罚他们。赏恶惩善,要想用这种方法把人民治理好,不也太难了吗?所以,扰乱天下、危害人民的事物中,要数反对攻伐这种论调危害为最大。

【集评】 宋·褚伯秀:“收转攻无道罚不义,意极含蓄,委婉可观。”

明·鄗子玄:“此段(按:指开头一段)慨时伤世,令人触目悸心。”“结应起语有情(按:指结尾)。”

明·王荆石:“句法文法恢怪奇诡,端倪莫状。”(以上三条见明·焦竑《二十九子品汇释评》)

【总案】 这是《孟秋纪》第三篇。作者鲜明地提出,只有依靠“义兵”攻伐无道,才能“振乱”,救民于苦难,批判了“非攻”、“救守”的主张。“非攻”、“救守”是墨家学派的主张,《墨子》中有《非攻》篇,《公输》、《鲁问》等篇载有墨子“救守”的言行。墨家的主张反映了人民希望在和平环境中发展生产的愿望,揭露和斥责了兼并战争的不义,这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墨家学派企图以维持诸侯分裂的局面来实现这一愿望,这显然不合乎时代的潮流。本篇则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力图以“义兵”“攻伐”统一中国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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