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是打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李逵是打手

不想隐瞒,谈歌很不喜欢这李逵这个人物。谈歌总感觉此人手太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他的绰号:黑旋风,能够引起人们的恐怖联想。无论如何,一个杀人如麻,且不眨眼睛的土匪,能带给我们多少美感呢?他手中两把不可理喻的板斧,如果抡将起来,绝对分不清好人坏人的,也绝对不会斧下对妇女儿童留情的。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的凶器,也是绝对令人毛骨悚然的。

谈歌的一个读书朋友宽容地说,李逵嘛,就是个二百五的性格,不必认真计较。李逵心直口快,倒是有几分可爱。可以这样说吗?人世间,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怎么能说杀了就杀了呢?这种二百五,是典型的杀人如麻的匪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社会渣滓,世间是绝对不可容纳的。还说得上可爱吗?

李逵这个“逵”字有讲头儿,字义上是指:能通往各地的路。这就暗示像李逵这样的亡命徒,条条大路小路都走得通,到处吃得开,是可以风风火火闯九州的。央视版的电视连续剧《水浒传》里的这句唱词,似乎就是专门给李逵写的。“风风火火”一句,还算含蓄,其实应该改唱成“砍砍杀杀”闯九州。可以理解的是,这样一个人物,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时代,在那样一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时代,在那样一个杀人不偿命的时代,当然是可以到处横吃、横喝、横抢、横杀的。不理解的是,在今天这样逐渐建立健全法制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这样的人物如何还受到热烈的欢迎?这里边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态的反映呢?莫非中国的老百姓果真希望有李逵这样乱杀乱砍的人物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吗?实事求是地说,现在中国社会的治安情况,并不理想,各个城市都有一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地痞团伙,李逵这种动不动就抡起斧子砍人的恶徒,也并不乏见,由于这种情况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好人怕坏人的现象到处存在。谈歌所在的这个城市,就常常发生地痞流氓在街中殴斗残杀,有的还抡着砍刀或者斧头,酷似香港电影中的那些黑社会。可是,警察常常不在现场。是躲了呢?还是不知道?恐怕是前者。而多数群众敢怒而不敢言。或许说,李逵这样一个什么黑道都不怕的人,才受到了观众喜欢?才有了“当代人缘”?可是,无论如何解释,李逵本身就是一个流氓地痞式的人物嘛。就算他敢与黑道上的人拼死打斗,也顶多算是狗咬狗,黑吃黑。

《水浒传》里还有一个人物,牛二。不过较之李逵,牛二本事不大,而且似乎也太脏了一些,牛二就是个街头的混子。可李逵的性格与牛二差别不大,也常常在街头混迹。李逵嗜赌,如果赌输了,就耍赖,就搅局,没有赌德。让人家追着跑。李逵排行老二,他真应该叫“李二”,与牛二齐名。成为年度地痞的领军人物。上年度流氓地痞排行榜。

李逵的出场是在江州。他怎么来到了江州?书里交代,李逵是打死了人,才跑到江州来的,就在戴宗手底下当了小跑腿儿。戴宗是干什么的?是院长,不是医院院长,也不是学院院长,他是劳改院的院长。也就是说,戴宗是劳改队负责人。李逵在他手底下,管理犯人。读书到这里,吓了一跳,这样的人怎么能管理犯人呢?能!这叫以黑治黑。有人要问,像李逵这样素质低下的人,怎么会混进司法部门呢?谈歌猜测,或许李逵打死了人之后,被送到这里劳改,后来劳改释放,被戴宗留用了。戴宗使用李逵这样的恶人,除了让他帮助自己以恶治恶,来管理犯人,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吗?当然有。如此一来,李逵就成了戴宗手下的私人豢养的打手了。

由李逵说开去,宋代的司法制度的黑暗和混乱程度,略见一斑。

读书可以看出,《水浒传》的作者对李逵这个人物,是持赞扬和肯定态度的。李逵这个人,上了战场不要命,作战勇敢,猛打猛冲,轻伤不下火线。没什么心眼儿,直来直去。而且忠于领导。毛病嘛,也就是喜欢喝点酒儿,容易喝多了,喝多了容易惹事儿。这即是作者给李逵开出的全部性格清单。如此说,李逵应该是一个有着一些错误缺点的英雄好汉了,是不是这样?这个结论得重新商量。

说话得有证据。谈歌为什么从心里讨厌李逵?谈歌手边有两个情节,可以举证李逵此人的确属于凶残之辈,让世人切齿。

先说第一件事,作者虽然写得精彩纷呈,可实在让人读不出什么妙处来。宋江让李逵与雷横出差,去蓟州,任务就是一个,劝朱仝上山入伙。理由呢,就是朱仝放跑雷横,顶了雷,被劳动教养了,宋江也受过朱仝的恩惠,看不过去,就希望朱仝上山,一起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幸福日子。其实宋江这两个人就派错了,你派人也得派一个能够花言巧语的啊,就这两个人,嘴笨得跟棉裤腰似的,能说出什么动听的话来吗?果然如此,这二人见了朱仝,笨笨呆呆地劝了半天,吭吭哧哧地好话讲了一火车,朱仝就是不乐意去。朱仝不上梁山,李逵和雷横就是完不成任务指标,回去就要挨批评,年底就要扣奖金。这可怎么办呢?总得完成任务啊。挨批评,扣奖金,倒是小事儿。两个大活人竟说不通一个朱仝?这两个人脸皮上也挂不住啊,回去也招人笑话啊。为了逼迫朱仝上山入伙,李逵竟然杀死了一个学龄前儿童(朱仝替雷横顶罪,发配到蓟州,蓟州的市长看朱仝长得面善,不像那种真正的罪犯,就网开一面,没让朱仝蹲监狱,他让朱仝给他家看孩子。就是现在的男保姆)。如果站在法庭上,这一个事件,无论律师如何替李逵辩护,也说不过去。李逵就是故意杀人,而且杀害学龄前儿童,更是罪加一等。急得朱仝找李逵拼命。能不拼命吗?换上谁也得拼命。无论如何,李逵也不能杀一个儿童啊。这让人家这一家子今后还怎么过啊。好,就算这个儿童的家长是个王八蛋,是个万人恨的贪官污吏,你李逵也不能拿孩子下手啊。这让朱仝怎么交代?哦,人家把孩子托付给你了,你把人家孩子的小命都弄没了。读者不要嫌谈歌在这里钻牛角尖。这种事情放在谁家头上,谁家也得跟天塌了似的。接着上边的说,就算是朱仝当保姆的这家是坏人(书上也没有这样写),可一个孩子有什么罪过呢?李逵就生生地把这个小孩儿给宰了(书上讲有血迹。估计李逵作案非常残暴。似他这样的人,能够很温柔地作案吗?你不要指望李逵能在动手前给孩子服用大量的安眠药,让孩子“安乐死”)。他是用板斧把那个儿童劈作了两段。读者读这一个情节时,需要读者把文字在大脑中转换成图像,那是一幅怎样令人发指的残暴图像啊!

再说第二件,三打祝家庄的战斗胜利结束了,都已经到了打扫战场的阶段了。李逵却擅自行动,私自闯到扈家庄,把扈太公一家全杀光了。扈太公也未能幸免(偌大年纪,落这样一个结果,没能善终。倒霉矣)。只剩下一个扈成,吓跑了。能不跑吗?让这样一个杀人魔头给盯上了,好得了吗?读者别忘了,这时候的扈家庄早已经与梁山泊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了。这种条约就算不上公证处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应了。也就是说,扈家庄和梁山泊都是自己人了。双方都得遵守合同。可是碰上了李逵,这一纸文书能顶什么事儿呢?屁事也不管。事后宋江追问下来,李逵只是轻飘飘地说自己“杀得手顺”了。这不是成了一个杀人魔王了吗?此时的扈三娘已经答应人伙了啊。而且扈太公是你李逵的同事王英的未来老丈人啊。你也敢这么干?就敢这么干!

不用再多举例子,只此两件,李逵在谈歌心目中的形象,已经是异常凶恶了。残害学龄前儿童,这在任何国家,任何制度的国家,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得坐电椅!得上绞刑架!杀害扈太公这样老汉,而且是已经答应同梁山合作的老汉。同样是一件令人发指的残暴的行为。同样要坐电椅!或者上断头台!

再接住谈歌那位朋友的话头儿说,李逵真是一个二百五吗?当然不是。此人装傻充愣,其实他鬼精着呢。他懂得应该巴结什么人,听什么人的话,看什么人的眼色行事。且看李逵出场时,戴宗与宋江见面,就把这个私人打手当做礼物送给了宋江哥哥。李逵呢,见了宋江就磕头。为什么,表面上看,他敬佩宋江是一个讲义气的人,可实际上李逵有李逵的心思。他知道,自己如果攀上了这样一个出手大方的哥哥,今后花点儿钱,岂不是方便多了。为了讨好宋江,他去强夺人家的鱼。还惹恼了浪里白条张顺(这一通打十分好看,张顺把李逵在水里狠狠戏耍了一番。也就算对这样一个赖皮的教训,读来也解气)。大骂李逵是泼皮无赖。自然是无赖,你想孝敬你宋江哥哥,你自己花钱买鱼啊,你干吗抢别人的呢?如果你宋哥哥在大街上看中了某一个年轻妇女,你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夺过来孝敬吗?还别说,李逵就真敢,他是土匪啊。有什么不敢的?

如果这样讲,不能说李逵没有心眼儿。他知道谁对他有用,他知道应该巴结谁。中国从来就没有无所畏惧的赖皮,所有的赖皮在他们的主子面前,都是唯唯诺诺,狗一样的东西。如李逵对宋江,对戴宗,绝对像哈巴狗一样乖巧听话。而且这种人,绝对不是什么心直口快,而是什么好听,他说什么。如果有责任需要他担当的时候,他肯定会耍赖。当他把朱仝看护的孩子杀死之后,朱仝找他说理,他竟然说,这都是晁盖宋江哥哥们安排好的,关我屁事。这种一推六二五的口吻,是一个十足的赖皮。有了问题,嫁祸别人。谈歌就不相信,晁盖宋江会让他下山来杀孩子。张顺骂他时,他竟然说,“我是给我哥哥弄条鱼吃,你怎么这么小气呢?”得,全推到宋江头去了。潜台词是,你张顺别恨我,你恨就恨我哥哥吧。是我宋哥哥嘴馋了嘛。

中国人自古以来似乎有这样一个心态,对赖皮有一种宽容的心理。只要这种赖皮不干涉到自己的生活,中国人似乎对赖皮有一种特殊的理解力。这种理解力非常可怕,这种理解力包括对赖皮的容忍、迁就、放纵。赖皮给予社会秩序的破坏力量,中国人往往视而不见。即使干涉到了自己的生活环境,也常常是抱着远离恶人的态度。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在这种生存的土壤里,李逵这样的赖皮,怎么会不如鱼得水呢?如果我们的生活中,多了些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凶恶之人。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多少阳光?

还有一个问题,李逵这个人,在梁山上也是横行霸道,对同事们也是张口就骂,动手就打的。可是谁也惹不起他。为什么?怕他。为什么怕他?这个问题就提到了实质。是因为有宋书记护着他啊。由此说,宋江是李逵的后台。写到这里,想起了当代的一句顺口溜儿,十分适合李逵:我是领导一只狗,蹲在领导大门口,让我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咬几口。问题严重的是,李逵可不是咬人的狗啊。他是杀人的魔啊!

想起了当代生活中一件事儿,北方某一家大企业中的某一个主要领导,也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了,要不就是看《水浒传》看中了李逵这个人物了。他认为企业里的保卫部门不得力,他要重新配备一名保卫科长。可是你找什么人不行呢?他偏偏把一个黑社会的老大作为人才引进到自己的企业,他让这个黑社会老大当起了本企业的保卫科长,并且开着高工资,还配备了专车。凡在大企业里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一个企业往往就是一个小社会,领导与领导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或者职工家属与职工家属之间,日常的矛盾和纠纷总也避免不了。领导与职工群众之间的矛盾,更是免不了,要不怎么总鼓励企业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呢?这是司空见惯的常事儿,用社会主义的理论解释,这叫密切与理顺领导和群众的关系;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解释,这叫做调整劳资关系。可是这位企业领导,从来不做思想政治工作,也不在意什么劳资关系。社会主义的办法和资本主义的办法,他都一概不使用,他使用了《水浒传》上的办法,他把新任保卫科长当成了李逵。这位企业领导似乎还是一个急脾气,很不耐烦。跟群众讲不通时,他图省事儿,就让这位保卫科长去大打出手。有一次,一个车间的工人集体提意见,保卫科长从社会上找来了一帮地痞流氓,在车间里大打出手,十几个工人都被打到医院去了。一来二去,闹得职工们敢怒不敢言。这位领导还得意扬扬地说,他用人用对了。后来这位保卫科长弄出了人命,公安部门介入,这位企业的领导也下台了,这件荒唐事才算告一段落。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李逵是不是宋江的保卫科长呢?谈歌认为李逵还不只是这么一个角色。什么角色?李逵简直就是宋江私人的保卫科长。

读《水浒传》,总能看到这样的情节,宋江偶尔当着众人,对李逵板起面孔训斥一番,这是表面现象,读者可别当真。我们可以设想,其实宋江对李逵的一些行为是纵容的。劝朱仝上梁山入伙不成,就杀小孩子,宋江并没有批评李逵,杀扈太公一家,宋江连个处分也没有给李逵。如果这种事情放到别人身上,宋江能这样轻易地放过吗?肯定不行。包括最后李逵撕扯朝廷的诏书,换别人行吗(别人有意见也不敢啊),肯定不行,李逵就行。可是招安的事情是梁山泊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了的啊。这样的重大决策(且不说决策正确与否),你李逵凭什么出面破坏?如果不是因为李逵是宋书记的亲信,李逵敢这样干吗?后来宋江大概怕群众意见太大,严厉地批评了李逵几句。这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宋江最后毒死了李逵。宋江有宋江的想法,按照宋江临终对李逵说的话,哥们儿,你可别怪我,我老宋要是不毒死你,将来你小子肯定还得惹祸。那时,你会坏了咱们梁山兄弟的名声。如果我们猜想,依照宋江的性格,他可能还有这样的潜台词:行了,兄弟啊,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兄弟啊。我把你弄死算了。不然,人世间还得出现一些冤死鬼啊。人们不得恨我宋江啊。我得给我身后留点儿好名声了。

读书读到这里,谈歌长出一口气,宋江总算做了一件善事。要是宋江一时下不去手,继续把这一个杀人魔头留在世上,那人间不定还要出现多少屈死的冤鬼呢?

可是世界上李逵这样的人物不会绝迹。有朋友告诉谈歌:只要是领导有专制思想,有专权的行为,就会出现李逵这样的打手般人物。这种角色永远吃得香,吃得开。是这样吗?谈歌感觉这种判断或许不对。如果是坏人当道,如果社会上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大爷,那么这个社会跟是不是专制并没有关系,只能讲,这种社会已经快不行了。法制部门都干什么去了?公安局都是吃干饭的吗?

可以回忆一下毛泽东的时代。按照当代某些理论家的说法,那个时代应该是有些专制了吧?可是,那个时候,坏人们别说在街上动斧子动砍刀了,他敢在街上动拳头吗?李逵这样的人物敢在街上横行霸道吗?肯定不敢,根本就不用警察出面,革命群众就饶不了他,早就把他扭送到派出所去了。都说现在社会进步了,可是怎么眼见到这街上的坏人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作非为了呢?而且见义勇为的英雄们越来越少了呢?有人愤世嫉俗地说:那时候是坏人怕好人,现在是好人怕坏人。这话对吗?

谈歌有些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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