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国语·重耳婚媾怀嬴(节选)》原文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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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散文·国语·重耳婚媾怀嬴(节选)》原文鉴赏

秦伯归女五人,怀嬴与焉。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嬴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囚命。秦伯见公子曰:“寡人之适,此为才。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婚,而惧离其恶名。非此,则无故。不敢以礼致之,欢之故也。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唯命是听。”

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娶于有娇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 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导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

公子谓子犯曰:“何如?”对曰:“将夺其国,何有于妻,唯秦所命从也。”谓子余曰:“何如?”对曰:“礼志有之曰:‘将有请于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德于人,而求用于人,罪也。’今将婚媾以从秦,受好以爱之,听从以德之,惧其未可也,又何疑焉?”乃归女而纳巾,且逆之

【注释】 ①秦伯:秦穆公。归:嫁。 ②怀嬴:秦穆公的女儿,名嬴,原为子圉的妻子,因子圉逃回晋国,被立为怀公,所以称为怀嬴。 ③匜(yi音宜):舀水、注水用的器具。 ④囚命:自己把自己囚禁起来听候处理。 ⑤适:嫁。 ⑥司空季子:晋大夫胥臣臼季,后来官为司空。 ⑦济:当为“挤”。 ⑧房:住处。 ⑨子余:晋文公的随从之一赵衰,字子余。 ⑩逆:迎接。

【今译】 秦穆公嫁给重耳五个女子,怀嬴也在其中。重耳让她捧着 向盛水的盥中倒水,做完了就让她退下去。怀嬴生气地说:“秦国和晋国地位相当,你为什么看不起我?”重耳很害怕,就脱下穿着的国君服装,把自己囚禁起来,听候秦穆公处置。秦穆公接见了重耳,对他说:“我嫁给你的人中,她最有才华。子圉在秦国做人质时,嬴曾是他的妻子,我想让她与你成婚,是怕她受到子圉不好名声的牵连。只是因为这个,没有别的缘故。正因如此,才没敢用正式的婚礼把她嫁给你,而让她和其他四人一起出嫁,这是由于我疼爱她的原因啊。让你蒙受羞辱,是我的过错。你说该怎么办,我听你的。”

重耳想辞掉这门婚事,司空季子说:“姓氏相同的是兄弟。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姓氏相同的只不过两个人……只有青阳和苍林氏与黄帝同姓,都姓姬。可见品德相同是多么困难。当初少典娶有峤氏为妻,生子黄帝和炎帝。黄帝靠姬水长成,炎帝靠姜水长成。长大以后品德不同,所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位帝王各自以军队相互挤灭,是德不一样的缘故。姓氏不同品德就不同,品德不同就不是同类。不是同类,虽然关系很近,男女之间也可以嫁娶,以便生息人民。同姓就是品德相同,品德相同就是同心,同心就是同志。同志的人即使关系疏远,男女之间也不能嫁娶,这是害怕玷污了同类人。玷污了同类人就会产生怨恨,怨恨泛滥了就会产生灾害,灾害产生了就会使固有的本性消亡。因此娶妻要避开自己的同姓人,这是害怕血统混乱并因此遇难。所以品德不同的可以合二姓为婚姻,品德相同的只能以德义相亲。德义可以带来益处,益处能使姓氏扩大。姓氏与利益相互承续,结合在一起不分离,才能安稳巩固,保持住生存的地方。如今你和子圉,象道路上行走的人一样,彼此没什么关系,娶他弃置的人为妻,来实现成就大业的目的,不也可以吗?”

重耳对子犯说:“怎么办?”子犯回答说:“你将要把子圉的君位都夺过来,他还有什么妻子呢,只要听从秦穆公的旨意就行了。”重耳对子余说:“怎么办?”子余回答说:“礼志中有言说:‘想要请求别人帮助,先要对他有好处。想让别人喜欢自己,一定要先喜欢别人。想让别人跟从自己,一定要先顺从别人。对别人没有恩惠,却求别人为自己做事,是有罪的。’如今要听从秦穆公的,重新娶怀赢,接受他所喜欢的人并宠爱她。我们想要听从秦穆公的话以便讨好他,还怕他不答应呢,又有什么可迟疑的呢?”于是,重耳就先把怀赢送回去并送去聘礼,又亲自去迎娶她。

【集评】 唐·柳宗元《非国语》:“重耳之受怀赢,不得已也。其志将以守宗庙社稷,阻焉,则惧其不克也。其取者大,故容为权可也。秦伯以大国行仁义交诸侯,而乃行非礼以强乎人,岂习西戎之遗风欤?”

清·储欣评《国语选》:“此文论婚姻生理入微,从来未经人道……至其涉及黄帝等故实,尤学者不可不知,洵古来重要文字也……”

【总案】 置人物与特殊的处境中加以描写,是本文的特征。此时的晋公子重耳,立志要当上晋国的君主,所以极想得到秦穆公的帮助,而不敢得罪他。但秦穆公嫁给重耳的,却是重耳的侄子圉的妻子,因此使重耳陷入了两难境地:从之则有违常理,拒之则唯恐获罪。“使奉匜沃盥”与“降服囚命”,就表现了这种矛盾心态。重耳的最终抉择表明,重耳能从大处着眼,忍辱负重,已经成为一个相当老练的政治家。

通过对同一个问题的处理意见,在比较中写出了重耳的三个随从——司空季子,子犯,子余的差异。虽然他们都认为应当听从秦穆公的安排,但司空季子生拉硬拽,转弯抹角地说出一番大道理,拼命以合理来诠解“非礼”,表现出浓重的书卷气;子犯则不来一点虚套,只求结果而不在乎手段,表现了经验丰富的政治家的果断、精明;子余与子犯相似,又能给这件荒唐事找出充分的理论依据,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比子犯更加成熟、多谋。这样,就通过同类相比,写出了人物的同中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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