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死之歌》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莫渝

伊利耶斯

那是龌龊流血的战争。但小城干净得发亮,居民清扫着人行道和马路。

龌龊的战争时期,某个星期日早晨,在小城打扫清洁的大广场上,士兵们扛着武器,着发亮的金属钮扣,踏着步吼唱凄凉而猥亵的歌曲。这时,善良的修女成行领学生上教堂吗?当然啦;同时,也有狗不时把腿抬向墙脚,阉过的马也幌摆软弱却相当长的性器。

如果涉及特权,那该是他们出发上前线的古代特权。星期日早晨,在省城刚刚融过雪的洁白街道上,士兵们,每一位面对女人都还会脸红,大部分还是少男。他们齐唱时,面孔鼓胀而红,他们叫嚷些在父亲面前不知发音的话语,那些字词下流却甜美。他们非常兴奋、激动!是自由。是这一小滴,这一微细的自由而被判死刑!就这样,他们已经走入泥泞的薄雾中,远离城市与乡树,不朝向纯洁而难以接近的女人胸脯,却朝向无可避免的龌龊坟墓,他们消失在那么多想象里,或许,因为最初,他们偶尔也只说说的愿望中。

(台湾 莫渝 译)

战争是残酷流血、冷默无情、甚至卑鄙龌龊的。有正义感的诗人文学家,往往就是反战的坚决主张者。

正规战备部队开赴前线后,维持后方秩序与安全责任,落在更年青的军人肩上。诗篇中出现的少年士兵们,走过街道,非常激动、兴奋,该是战神击打战鼓所发挥的效果吧!也许他们有着昂扬的爱国情操,和战斗意志,作者却安排他们“朝向无可避免的龌龊坟墓”,暗喻死的悲哀;他们原本可以获得爱,只要接近女人胸脯的话。于此,作者点明主题:爱与与恨揉合于一场龌龊的流血战争中;有战争,就会发生死亡,但人类欲追求的原该是爱。

这篇作品,在结构上分为三段,三段的篇幅,作者刻意做通常的安排,首段最短,末段最长,也隐含这篇作品由缓而快、由简而繁的写作过程。

作者在此刻意安排不少讽刺战争的句子:流血的战争,却有着干净得发亮的省城;年轻的士兵和善良的修女;撤尿的狗和幌摆性器的马;发亮的金属钮扣(象征权力与欲望)和吼唱凄凉而猥亵的歌唱曲(比喻庸俗而低劣);这些强烈对比的讽刺,都可以说是任何一场战争引发的后遗症。战争是残酷的,但生活却是现实的,因而,这些意象的组合,就扭曲了战争原始的高调。

年纪轻轻的士兵们,应该有爱,他们却无奈地消失在某种想象的空幻中,毋宁是件人类历史上一再重演的悲剧。战争不止,悲剧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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