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文学·《圣经·旧约》·燔祭献子》原文与赏析
《旧约·创世记》第22章
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上帝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上帝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了那地方。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他们到了上帝所指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子孙必夺得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
亚伯拉罕燔祭献子的故事是《旧约》中最具神秘色彩的故事之一。为了证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诚,亚伯拉罕甘心情愿将自己的独生子以撒作为向上帝的燔祭,在亚伯拉罕持刀刺向以撒的最后一刹那,上帝派来的天使才及时阻止了这一悲剧。
亚伯拉罕在《旧约》中,不仅仅是以色列人的最早祖先,同时是耶和华(亚威)一神教的最初传播者。从原始部落民族的多神教转向一神教,崇拜唯一的真神——上帝耶和华,亚伯拉罕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由于上帝的显现,亚伯拉罕蒙召,成为最坚定的上帝一神教的身体力行者。他首先带动了家里人,妻子撒拉、弟弟纳鹤和侄子罗得追随他的信仰,继而将这种新的宗教扩大到家族中其他人和奴仆中去。虽然不断受到多神教崇拜者的敌视,但亚伯拉罕成功地维护了家族的团结,并且使新生的一神教的影响越来越大。上帝对亚伯拉罕的所作所为显然十分满意,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恩宠,对他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这是上帝对亚伯拉罕直接的召唤,亚伯拉罕没有犹豫,带领他的家人往上帝指示的福地去,这地就是迦南。到达迦南后,上帝又向亚伯拉罕显现,应许他:“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为了向上帝表示感谢,亚伯拉罕建筑了一座祭坛,用来“求告上帝的名”。上帝见亚伯拉罕如此虔诚,再一次向他显现,与他立约,规定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都必须行割礼,作为上帝与人立约的证据。
上帝与亚伯拉罕的这一约定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他表示的是上帝与受造者,即神与人之间因立约而存在的一种特殊关系。它显示了上帝这位创造者是受造者亚伯拉罕及其后裔专一信仰、专一崇拜的唯一的神;同时,上帝也作了承诺:“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由于这一立约,最终确定了神与人之间的关系。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亚伯拉罕在以色列氏族从多神教走向一神教的过程中,居功至伟。他是一神教的热情传播者,又是一种教最坚定的信仰者。上帝虽然已经看见亚伯拉罕相信他,信仰他,并且认为他是一个义人,但上帝还是忍不住想要 “考验”亚伯拉罕一下,看他对自己的虔诚究竟能够达到何种程度。这种 “考验”虽然十分残酷,但对受试者显然十分有效,它能清楚地表明一个人在爱子与上帝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的情况下,究竟是选择对上帝的信仰,还是选择保存亲情骨肉。
燔祭是犹太教的一种祭礼,是为乞求上帝应许某事某物而实行,通常是将牲畜或飞禽屠宰,把血洒在祭坛周围,然后用火焚烧。但在 《圣经》 中,以人为燔祭的事也屡见不鲜。由于亚伯拉罕是100岁时,才得到独生子以撒,所以这种考验显得分外严峻。“燔祭献子” 的故事将这一考验过程写得绘声绘色,十分生动感人。100多岁的老人与他心爱的独生子往献祭的地点摩利亚去,父子二人同行,一位知道真情,充满对幼子的爱怜而又不得不做出老年丧子的牺牲,心情必定是苍凉悲壮的,而另一位则混沌未开,全然不知道他即将面临灭顶之灾。在这样的背景下,亚伯拉罕与以撒的对话特别有一种悲怆的意味。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 “父亲啊!”亚伯拉罕说: “我儿,我在这里。” 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 “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此处对话,是《旧约》中最出色的描写之一,虽然没有直接描写父子二人的神态及心理活动,但父子二人不同的心境情态尽在对话中凸现,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在 “燔祭献子”故事中,以撒是作为亚伯拉罕独生子的身份出现的,实际上亚伯拉罕还另有一个儿子,即撒拉的女奴夏甲生的儿子以实玛利,当时亚伯拉罕86岁。由于夏甲出身微贱,以实玛利是庶出,所以在原配夫人撒拉生了正出的儿子以撒以后,夏甲母子就开始了厄运,撒拉要求亚伯拉罕赶走夏甲母子,以确保以撒能够继承家族的全部产业。亚伯拉罕无奈,只得给夏甲母子一些食物和水,让他们自寻生路。他们在别是巴的旷野迷了路,水也喝完了,只能坐以待毙。后来幸亏得到天使的指引,才找到一口井,并在巴兰旷野住了下去。据说,以实玛利后来生了12个儿子,发展成12个民族,成为阿拉伯人的祖先。在 《圣经》 中,经常把以实玛利人当作以色列民族的敌人。亚伯拉罕虽有以实玛利,但他是庶出,又被赶出家门,所以可以认为亚伯拉罕只有以撒一个儿子。这一点甚至上帝也认可,他说:“你带上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生儿子,你所爱的心撒,往摩利亚地去,把他献为燔祭。”上帝正是让亚伯拉罕献出自己的独生子来 “考验”他的忠贞和虔诚的程度。
亚伯拉罕抱定了牺牲爱子的决心,在上帝指定的地方筑坛,把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出现了戏剧性的结局,上帝派天使及时阻止了这一骨肉相残的屠杀。在这里,再一次证明了上帝的伟大: 他既检验了亚伯拉罕的赤胆忠心,又避免了 “伊凡雷帝杀子”式的血腥场面。于是,在这场特殊的骨肉亲情与宗教信仰较量中,亚伯拉罕经受住了考验,他用事实证明了他爱上帝超过了一切。
然而,上帝仍然是要求燔祭的,他喜欢动物油脂燃烧所发出的”馨香之气”。恰巧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不能自拔,它就成了以撒的替代品。在 《圣经》 中,屡屡出现以人为祭的场面,并非所有的人都像以撒这样幸运。在 《旧约 ·士师记》 中,元帅耶弗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向上帝许愿:“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战争胜利地结束了,却不料他的独生女儿第一个出来迎接他。这使耶弗他肝胆欲裂,因为向耶和华许愿不能挽回。他女儿回答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所说的对我做吧!”她又对父亲说,只要求一件事,给她两个月时间,她要在山上,为自己终为处女而哀哭。两个月以后,耶弗他实践了自己的誓言,将独生女儿献给耶和华作燔祭。以后,每年以色列的女子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4天。
这是《旧约》中以人为祭的最鲜明生动的例证,然而却不是唯一的一例。在《旧约·民数记》第25章中,因为以色列人在什停与摩押女子淫乱,拜祭异神,因此耶和华吩咐摩西说:“将百姓中所有的族长,在我面前对着日头悬挂,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气,可以消了。”在《旧约·撒耳母记下》第21章,就叙述大卫把扫罗家的子孙7人交在基遍人手中,“基遍人就把他们在耶和华面前吊死在山上——此后,上帝才垂听国民的哀求。”
这些描写,证明在古代犹太民族中曾经实行过人祭。在《圣经》的许多地方,上帝直接要求人祭,并规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用畜类来代替人祭,即“赎身”。
这种传说可以追溯到那个著名的“逾越之夜”。《出埃及记》第13章载:“以色列中凡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那时你要将一切头生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凡头生的驴,你要用羊羔代赎,若不代赎,就要打折他的颈项。凡你儿子中头生的都要赎出来。”并明确说明,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耶和华将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地领出来。因为耶和华击杀了埃及人所有头生子及所有头生牲畜,因此以色列人将一切头生的公牲畜献给耶和华为祭,但将头生的儿子都赎出来。
只有在《出埃及记》以后,燔祭才获得近代形式,上叙文字已经允许用羊羔代替儿童和以色列人极其有用的大牲畜驴子。但并不是所有的燔祭都可以用羊羔来代替(赎身),“所有立过誓的”祭品,预先指定献给上帝的祭品不可以用牲畜来代替。《旧约·利未记》第27章记载:“但一切永献的(按照所发誓愿献祭的),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为业的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凡从人中当灭的(发誓愿献子的),却不可赎,必被治死。”《旧约·民数记》第30章,摩西转述上帝的吩咐时说:“人如果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执行。”
从这一角度来看,以撒的得救就有其道理了;他不是亚伯拉罕,发誓愿献祭的,而是上帝为考验亚伯拉罕要求他燔祭的,所以可用羊羔赎身;而耶弗他是为了争取战争的胜利而发下誓愿将第一个迎接他凯旋的人献为燔祭的,所以不能赎身。
但是,以人为燔祭毕竟是一种血腥野蛮的宗教仪式,在《圣经》的写作时代,这种人祭就被视为不光彩的事情,并以种种理由为之进行辩护。《旧约·以西结书》第20章写道:“我也任他们遵行不美的律例,谨守不能使人活的恶规。因他们将一切头生的经火,我就任凭他们在这供献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们凄凉,使他们知道我是耶和华。”在《圣经》的先知书中,甚至表明了这样的见解,似乎耶和华并不要求头生的,他要求的只是对上帝的爱、正义和须从而已。《弥迦书》第6章写道:“耶和华岂喜欢千千的公平或是万万的油河吗?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吗?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吗?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什么是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在《何西阿书》第6章中,上帝干脆就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燔祭。”
《旧约》中还谴责了以色列人用人燔祭其他神的现象,认为是以色列人最不可饶恕的罪行之一。《利未记》第20章记载: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佯为不见,不把它治死,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摩洛是腓尼基宗教对重要男性大神的称呼,旧时解释其原意为 “王”;据近人考证,原为当时的宗教术语,专指以婴孩为祭品进行火焚的宗教仪式。由于燔祭摩洛直接威胁到耶和华一神教的地位,所以耶和华绝对不能容忍,要与异教分子 “变脸”,把他们 “剪除”,实施非常严厉的惩罚。
《旧约》中有关以人为燔祭的故事,实际上是上古时期原始部落人民宗教仪式的折射。这种血腥野蛮的习俗,在腓尼基人、希腊人、墨西哥人以及其他许多民族的历史中,都有此类骇人听闻的记载。他们或为战争的胜利,或为作物的丰稔,或为其他一些人力所不能达到事物,向神求乞福佑,从而进行这种野蛮的屠杀,有时人数可达成百上千。这种为了散神而杀人的祭祀活动,是当时社会生活荒蛮时期的标志,是人类幼年时期认识水平低下的反映。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这种野蛮的习俗将被较为人道的宗教形式所取代。本故事中亚伯拉罕用一头公羊代替儿子作为牺牲,其中就具有结束人祭的象征性意义。
燔祭献子的故事是 《圣经》 中恐怖的一章,上帝以近乎残忍的方式来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这与上帝善良、仁慈的形象极不相称。亚伯拉罕在这场严峻的考验面前,如同他最初蒙召时一样,毫不犹豫,毫不迟疑地听从上帝的神示,从而以自己无畏的牺牲决心经受住了考验。对自己的忠实信徒,上帝决心予以报答,他赐给亚伯拉罕大福,让他子孙人丁兴旺,他的后代在征战中无往不胜,“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如此隆恩,可谓空前。
燔祭一般是为了求乞和赎罪,《圣经》上有关燔祭的记载很多,从形式上,有火祭与素祭之分;从内容上,有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之别。据《旧约 ·利未记》,以色列人每年7月10日守赎罪日,祭司要穿上细麻布的圣衣,为众人行赎罪之礼。此时,要将牛羊一类的牲畜献在上帝面前,以为众人赎罪。“替罪羊” 一词的含义,典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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