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戏剧·费长房(三则)》原文与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小说、戏剧·费长房(三则)》原文与赏析

曹 丕

汝南有妖,常作太守服,诣府门椎鼓,郡患之。及费长房来,知是魅,乃呵之。即解衣叩头,乞自改,变为老鳖,大如车轮。长房复就太守服作一札,敕葛陂君。叩头流涕持札去。视之,以札立陂边,以颈绕之而死。

费长房能使神,后东海君见葛陂君,淫其夫人。于是长房敕系三年,而东海大旱。长房至东海,见其请雨,乃敕葛陂君出之,即大雨。

费长房又能缩地脉。坐客在家,至市买鮓,一日之间,人见之千里之外者数处。

本篇选自魏文帝曹丕所撰《列异记》,记述的是道教中被奉为地仙的费长房的三则小故事。

李叔还编《道教大辞典》引《仙术秘库》说:“地仙者,有神仙之才,无神仙之分。得长生不死,而作陆地游闲之神仙,为仙乘中之中乘者也。”

神仙之说并非起于道教,早在先秦道家的著述中就已流行了,到魏晋南北朝时,道教就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神仙谱系。这神仙谱系,实际是天神、地祇、人鬼和仙真的总汇。承天效法土皇地祇,是掌管阴阳生育及大地山河的最大的地神。其他如城隍、土地之类就都是他的属下了。道教诸神中,数量最多的要算各式各样的仙人和真人了。他们大都是著名的道教人物,被徒众神化而进入了神仙的行列,比如鬼谷子、张天师、陈抟老祖,以及人们熟悉的八仙等。也有些为人们景仰而神化了的历史人物,如关帝圣君关羽、被奉为门神的秦叔宝和尉迟敬德。费长房属于被神化而进入神仙行列的。从故事所反映的内容看,大约是他做市掾时被人们神化了的为民除害的故事。

道教神仙,除长生不死,肉体飞升之外,最大特征是富于神通变化,这种神通或法术不仅可将自己化形为飞禽走兽、草木玉石,还可以隐身遁形,变化出自己所需的各种器物,或撮土成山,或划地为河……这不仅反映了一种积极的进取、奋斗精神,表达了人们企图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然的愿望和理想,在时间和空间上获得主宰客观世界的自由。

《费长房》正是反映了人们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和追求,以及对改变现实生活中不合理现象的强烈希冀。

在诸多的道教故事中,为魔为妖者多是邪恶鄙陋者流的代表。而 《费长房》第一则中,却让汝南的妖怪穿上太守的外衣,那么,是妖为太守还是太守为妖呢? 实在耐人咀嚼。那扮做太守妖怪,原来是葛陂中的一只老鳖所变。这则故事无疑是用志怪的手法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观照。是对鱼肉乡里、无恶不做的地方长官的一种诅咒。通过费长房的法术,消除了百姓的心头之恨。那老鳖太守“解衣叩头,乞自改。”但事并不算完,费长房又写信召葛陂君来,命令他处理此事。那札中所写内容,文中没有交待,但肯定是将葛陂君狠狠地责难训斥一顿,或斥他管束不严,或斥他纵容作祟。不然他怎么会战战兢兢地 “叩头流涕持札”狼狈而去呢! 在费长房的威严之下,他“以札立陂边”晓喻所属,并 “以颈绕之”处死了那老鳖,以儆效尤。

文中,“知是魅,乃呵之”,一个“呵”字,把费长房声威严厉的神态和盘托出; “敕葛陂君” 的一个 “敕”字,将其果敢、坚决刻画得淋漓。着一字而使其形神兼备,可谓惜墨如金,曹丕不愧大家手笔。对鬼魅惶恐万状的描写,更反衬出费长房的形象,使他的降妖之举宛在目前。

在前一则故事中,葛陂君作为陂中之神,是老鳖的上司,是法律的执行者。而在第二则中,他又成了东海君淫威之下的受害者。因为东海君见葛陂君时,竟然 “淫其夫人”,神仙也有龌龊事。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等级压迫之一斑。费长房不仅降妖,也能驱使神仙。他命葛陂君把东海君关押三年。由是东海大旱。长房到东海郡,见他正在求雨,便命葛陂君放了他,于是才久旱逢霖。这则故事,反映了古代对自然现象的理解。也有儒家天人感应说的成份,认为天旱不雨等自然界的反常现象,是上天对人们罪恶的一种惩罚。长房 “敕葛陂君出之,即大雨。”也反映了人们希图把握自然,获得超自然力量的愿望。

费长房的 “缩地脉”之术,是广为人知的。客人坐在家中,他到市场上去买加工的鱼类食品,一天之间,他竟能在千里之外的几个地方出现,实在神通广大。不枉被称为地仙。这则故事固然是宣扬道教的神仙法术,但却是古代人们对于打破空间界限、获得行动自由的一种积极的幻想。同时,也是人们对于他们所爱戴的市掾的美化。

短短的三则道教人物故事,所反映出古代的社会生活、社会理想以及人们的道德观念,为我们认识当时的社会形态、自然哲学观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费长房的三则故事所反映的思想倾向是积极的。封建统治阶级构造鬼神世界,同封建政权结合,对平民百姓进行神权统治和精神奴役。而民众却也在创造着自己的神仙形象,寄托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鼓舞自己向异己势力和险恶的自然抗争,去冲破神权统治而获得自由。当然,在科学技术尚不发达的时代,这种努力会受到种种阻碍,但它毕竟反映了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成为他们抵御压迫的精神力量。费长房是民众的神仙。

曹丕在《列异传》中辑得的这三则故事,主要本于 《后汉书 ·方术列传下 ·费长房传》。费长房,汝南(今河南平舆北)人。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唯长房于楼上睹之。于是,屡屡拜访。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 “子明日可复来。”长房旦日乃与翁俱入壶中,唯见玉堂严丽,旨酒过肴盈衍其中,共饮毕而出。长房遂欲求道,而虑家人耽忧,翁乃断一青竹,与长房身齐,使悬于舍后,家人见之,即长房形也,以为缢死,大小惊号,遂殡葬之。长房立其傍,而莫之见也。于是随壶翁入山修道。于群虎之中使留其独处,长房不恐。又卧于空室,以朽索悬万斤石于心上,众蛇竟来啮索且断,长房亦不移。翁抚之曰: ‘子可教也。’ 复使食粪,粪中有三虫,臭秽特甚,长房意恶之。壶翁叹道: “子几得道,恨于此不成。”长房辞归。翁与一竹杖曰: “骑此任所往,则自至矣。”又为作一符,曰:“此主地上鬼神。”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离家约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屡显神异。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续博物志》卷六说:“鬼窃其符,固以杀长房”。

神仙实在并不万能,终于被邪恶吞噬了。这自然是民众的悲哀。在封建神权的强大压力下,让费长房这样的神仙“为众鬼所杀”恐怕是“在劫难逃”的。

关于费长房和壶公的故事,古书载述颇多。晋·葛洪撰《抱朴子·内篇遐览》:“壶公符二十卷。郑君(郑隐)言符出于老君,皆天文也。老君能通于神明,符皆神明所授。”《水经注·汝水》、《太平寰宇记》、《蒙求》、《丹台录》、《丹台新寻》、《真仙通鉴》等均载其事。只是《水经注》云壶公姓王。而《丹台录》曰:“壶公姓谢名元。”未知孰是。

费长房的故事,在民间中流传不少。重阳节登高的习俗据说始于费长房。据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载,汝南桓景,随道士费长房游学数年,长房谓桓景,九月九日家有灾难,宜急去,令家人各做绛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酒,祸乃可消。桓景如其言,举家登山,夕还,见鸡犬牛羊暴死。费长房就是这样一个救人危难的神仙。后来,每逢重阳日,人们臂挎茱萸,帽插菊花,结队而行,登高远眺,玩赏秋景。重阳节沿袭成俗,至今不衰。每到这天,人们会想起这位被“众鬼所杀”的地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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