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诗词注释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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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

其日独游香山寺。

祸福茫茫不可期,大都早退似先知。

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

顾索素琴应不暇,忆牵黄犬定难追。

麒麟作脯龙为醢,何似泥中曳尾龟?

【注释】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此日,李训与郑注等人,奏甘露降祥,欲借文帝观甘露之机尽诛宦官,宦官仇士良等人察觉此事,劫文帝,杀李训及王涯、舒元舆等朝官从吏六七百人,史称甘露之变。

香山寺:见《香山寺二绝》注。

白首同归:出自晋潘岳《金谷诗》,指去世。

索素琴:用晋嵇康典,史载嵇康临刑时,索琴弹奏《广陵散》。

牵黄犬:用秦李斯典,《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为赵高陷害,临刑之时对次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麒麟脯:《神仙传》载,仙人王方平用麒麟脯招待麻姑。醢:肉酱。

曳尾龟:出自《庄子·秋水》篇,比喻自由自在的隐居生活。

【评析】

有人说,甘露之变时白居易恰在洛阳,故而作此幸灾乐祸之诗。其实,仕途本就风云变幻,诗人只是从中得到些许启示罢了,未必有幸灾乐祸之意。此诗以感事为主,兼及香山寺之游:首联即点出全篇主旨,写出政治险恶;颔联流畅爽利,用典而不觉,两种不同选择造就了生死截然不同的人生;颈联、尾联承“白首同归”而下,用嵇康和李斯之事,猜想处在政治漩涡中的后悔不及,逼出结论,轰轰烈烈却不由自主地死去不如平平淡淡却躲过劫难地活着。这看似是一种苟且偷生的人生哲学,但它深刻反映出乱世中人们对仕途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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