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译文】《象传》说:“往前将无咎害”,说明六三能够向上顺从于阳刚。
【注释】①上巽——指向上顺从于阳刚。《尚氏学》:“巽,顺也。‘上巽’,言上顺四、五;四、五阳,故无咎。”案,三既聚于四,四位承五,故尚先生云六三“上顺四、五”,于义可通。
【说明】 马其昶指出:“六爻唯三、上无应,又俱值穷位,一嗟一咨,求萃不得也,故‘无攸利’。然天命不可不顺,四、五爲萃之主,合诸侯而发禁命事;三若比四以萃五,虽位不当‘小吝’,然当萃时,不能自外于会同之盟,故三与初皆曰‘往无咎’。” (《重定费氏学》)此说揭明初、三、四、五、上诸爻之间的不同关係,义颇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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