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履卦第十《〔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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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履卦第十·〔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译文】〔《履》卦象徵小心行走〕:小心行走在虎尾之后,猛虎不咬人,亨通。

【注释】①〔履〕: 履虎尾,不咥人,亨——履。卦名,下兑(三)上乾(三),象徵“小心行走”;咥,音迭die,犹言“咬”。这三句是借行走虎尾之后而不被伤,比喻人能“小心行走”,则虽危无害,可致亨通,从卦象看,下兑和悦,上乾刚健,六三以柔行于乾下,正有履危不见害而获亨之象。《正义》:“《履》卦之义,以六三爲主”,“以六三在兑体,兑爲和说,以应乾刚,虽履其危而不见害,故得亨通;犹若履虎尾不见咥齧于人。此假物之象以喻人事。”案,南宋冯椅《厚齐易学》谓《履》、《否》、《同人》诸卦旧脱卦名,清儒刘沅曰:“‘履’字上当有‘履’字,盖传写脱误,观《彖传》可知。”(《周易恒解》)此说可取,故在卦辞中增一“履”字爲卦名,并加括号以别之。

【说明】卦名“履”字之义,《序卦传》谓“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尔雅·释言》:“履,礼也”,含有践履不可违礼之意,尚先生云:“《太玄》即拟爲‘礼’,礼莫大于辩上下,定尊卑”,“人之行履,莫大于是”(《尚氏学》);又,《本义》曰:“履,有所蹑而进之义也”,则兼有小心循礼而行的意思。据此,今释“履”爲“小心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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