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丰卦第五十五《《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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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豐卦第五十五·《象》曰:“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译文】《象传》说:“儘管两者阳德均等也不致咎害”,说明初九和九四要是阳德不均等必致竞争而有灾患。

【注释】①过旬灾也——过旬,即过均,犹言“不均等”。《正义》:“言势若不均,则相倾夺;既相倾夺,则争竞乃兴而相违背,灾咎至焉。”

【说明】胡炳文曰:“凡卦爻取刚柔相应,《丰》则取明动相资”。又曰:“初之刚与四之刚,同德而相遇,虽两阳之势均敌,往而从之,非特无咎,且有尚矣。”(《周易本义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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