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无妄卦第二十五《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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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无妄卦第二十五·无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译文】 《无妄》卦象徵不妄爲:至爲亨通,利于守持正固;背离正道的人必有祸患,不利于有所前往。

【注释】 ①无妄——卦名,下震()上乾(),象徵“不妄爲”。案, “无妄”之义,《序卦传》释爲“不妄”;《王注》谓“不可以妄”,犹言“不妄爲”。②元亨、利贞——此谓物皆“不妄爲”之时,至爲亨通、利于守正。《正义》“物皆无敢诈为虚妄,俱行实理,所以大得亨通,利于贞正。”③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匪,通“非”;眚,祸患 (见《讼》九二、《复》上六译注)。这两句从反面设诫,说明当“无妄”之时,不行正道者必有祸患,不利有所往。《正义》:“物既无妄,当以正道行之;若其匪依正道,则有眚灾,不利有所往也。”

【说明】 《释文》引马融、郑玄、王肃说,谓“妄”犹“望”,“无妄”即“无所希望”。尚先生以爲“此训最古”,并谓焦赣、京房、王充皆以《无望》爲“大旱之卦”,指“年收失望”(《尚氏学》)。此说可备参考。今案,“无希望”犹言“不敢奢望”;《折中》引邱富国曰:“惟其‘无妄’,所以‘无望’也”,谓“不妄爲”者必“不存奢望”,认爲“无望”是“不妄”之义的引申,似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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