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师卦第七《《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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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師卦第七·《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译文】《象传》说:“天子颁发命令”,是爲了定功封赏;“小人不可重用”,说明若用小人必将危乱邦国。

【注释】①正——作动词,犹言“评定”。

【说明】“小人勿用”的涵义,朱熹有一段辨析,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旧时说只作论功行赏之时,不可及小人。今思量看理,去不得他,既一例有功,如何不及他得?看来‘开国承家’一句,是公共得底,未分别君子、小人在。‘小人勿用’,则是勿更用他与之谋议经画耳,汉光武能用此义,自定天下之后,一例论功行封;其所以用之在左右者,则邓禹、耿弇、贾复数人,他不与焉。”又曰:“此义方思量得如此,未曾改入《本义》,且记取。”(《朱子语类》)此说甚见理致,可资参攷。

【总论】《师》卦以“兵衆”爲名,阐发用兵的规律。卦辞强调两项原则:一、用兵的前提在“正”,即认爲“能以衆正”的“仁义之师”,可以“毒天下而民从之”(《彖传》);二、出师胜负的关键,係于择将得当舆否,故必用贤明“丈人”才能获“吉”。六爻分别展示用兵的各方面要旨:初六极言严明军纪的必要,九二揭明主帅成功的条件,六三陈述失利败绩的教训,六四指出撤兵退守的情状,六五申言“君主”择将的标準,上六体现论功行赏的法则。胡炳文曰:“六爻中,出师驻师、将兵将将、伐罪赏功,靡所不载。其终始节次严矣。”(《周易本义通释》)从卦中所揭示的用兵要旨看,《师》卦堪称爲一部古代兵法的总纲;若从全卦所反映的用兵须“正”的原则看,又可视爲作《易》者战争思想的提要。荀子曰:“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此四帝、二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荀子·议兵》)。马振彪论此卦曰:“天下归德谓之王,王者之师有征无战。‘东征西怨,南征北怨’,民望之如云霓,从之如归市,所谓‘能以衆正’,乃可王也。”(《周易学说》)此论似巳道出《师》卦蕴含的早期军事思想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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