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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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新元史》

《新元史》系柯绍忞个人撰。包括本纪26卷、表7卷、志70卷、列传154卷,共计257卷。记录了自元太祖元年(1206年)至顺帝子昭宗八年(1378年),前后173年的元代史。

柯绍忞(1850—1933),字风荪,号蓼园,山东胶州人,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进士。历任翰林院侍讲、学部左丞、国史院编修等职。中华民国成立后隐居不仕,着述自娱。早年即有志于研究元史,在参与审订魏源的《元史新编》期间,引发编修新元史的念头,并开始广泛收集资料,经过综合前人有关蒙古与元史研究的成果,历30年之久,于民国八年(1919年)最终撰成《新元史》。书成后,由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列入正史,1922年印出。后来又进行了修订,1930年完成最后定本。

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在内容方面,《新元史》都对旧《元史》的缺失进行了部分的纠正和补充。如:本纪部分,在太祖的前面增加了序纪,记述太祖的先祖;列传部分对西北三汗国、元末帖木儿汗国的历史,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柯绍忞还增加了论赞,冠以“史臣曰”三字。另外,在纪传表志中,也多处进行了增订补正。

总之,《新元史》的组织系统较为严密。部分纠正了《元史》存在的缺漏、失实、错讹、详略不均、重复抵牾等不足,但未能补正的部分仍然不少。而且由于它只是直录旧着原文,未作进一步的融会贯通,导致全书前后笔调不一致,谬误分歧也时有发生。至于史料价值,却反而不如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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