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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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术

维护君主专制和保证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的方法、手段和策略。管仲说:“明主者,有术数而不可欺也。”又说:“明主者,兼听独断,多其门户,君臣之道,下得明上贱得言贵,故奸人不敢欺。乱主则不然,听无术数,断事无从参伍。”同其他法家一样,申不害也主张法治,但他更重视“术”,他认为“术”就是为了解决君臣之间的矛盾,君主以权术驾御臣下,“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谓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韩非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权术和法不同,它不能公开,只能藏于君主胸中,以潜御群臣。国君应把关系国家安危的立法、任免、赏罚等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抓大事,抓要害,防止大臣蔽君主之明,寒君主之听,夺之政而专其念,有其民而取其国”。否则,就会招致“乱臣破国”和“弑君而取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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