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文化·东北民族的风俗习惯·鄂伦春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东北文化·东北民族的风俗习惯·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古代鄂伦春人居住在黑龙江沿岸、内外兴安岭,东至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的广阔林海中。元朝时被称为“林中百姓”,明朝时被称为“栖林”、“奇楞”、“林中人”或“北山野人”,清初被称为“俄伦春”、“鄂鲁春”或“俄乐春”等。17世纪以后,由于不断受到沙俄的侵扰,清朝政府将黑龙江以北的鄂伦春人陆续迁徙到嫩江流域和大小兴安岭一带。今天鄂伦春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境内的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阿荣旗以及黑龙江省的呼玛、逊克、爱辉、塔河、嘉阴等县,人口4100余人(1982年)。

鄂伦春人世世代代游猎在大小兴安岭的密林中,其社会生产长期以来是以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鄂伦春族近几百年来狩猎生产的主要工具是枪支、马匹和猎犬。在深山密林中游猎,马匹是必需的乘骑和驮运工具,夏秋之季有时也使用桦皮船打猎。在长期的狩猎生产过程中,鄂伦春人熟悉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活规律,具有丰富的狩猎经验,人人都是出色的猎手。他们能在茂密的草木丛中辨别野兽的踪迹,能用“乌力安”(鹿哨)模仿鹿和犴的叫声,用“皮加兰”(狍哨)模仿狍子叫,来引诱野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鄂伦春族内部已形成以地域组织为基础的“乌力楞”,形成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但直到解放前,鄂伦春族还保持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他们一年四季吃兽肉,穿兽皮,住的是原始简陋的“仙人柱”,使用的生活用具,如碗、盆、桶、箱、篓、摇篮之类,均以桦皮制作,并雕刻花纹加以装饰,称为“桦皮文化。”所谓“仙人柱”是一种极为简陋而又原始的住所,它是用三十多根五六公尺长的细树杆搭成的圆锥形的居室。仙人柱上面冬季用狍皮做成的围子覆盖,夏季主要覆盖桦树皮或芦苇。顶端留一窟窿用来采光,雨雪天气时则用一张兽皮遮掩。仙人柱内不设炕,就地而卧,三面住人,一面是门,中间生着一堆火取暖。鄂伦春族的饮食、服饰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点。鄂伦春族是个狩猎的民族,饮食习惯是以肉食为主,食谷为辅。其俗重鲜食,不论是煮食还是烤食兽肉,火候都要掌握得恰到好处,不十分熟时就可以吃了,认为这样才鲜嫩可口,最有营养。生食野兽肝肾是鄂伦春人独有的饮食习俗。每当猎获到狍、犴、鹿的时候,鄂伦春人往往用猎刀剖开野兽,生食肝、肾和胃,喝膛中的血,他们认为这样对身体有大补,可使目力敏锐。野兽打得多了,他们就把兽肉煮熟,切成小块晒干,再用蒿木熏烤,经过这样加工处理后的肉干不易腐烂,便于储存,鄂伦春语称为“库呼乐”或“西鲁哈”。此外,鄂伦春人还是捕鱼的能手,他们用铁制的三股叉或四股叉能捕获到几斤重的大鱼,通常把鱼与野菜炖食或制成鱼干。妇女和小孩则主要采集野菜和野果。近现代以来,鄂伦春人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农耕经济,他们开始逐渐习惯吃粮食了。

鄂伦春人服饰是以皮服为主,皮服多以狍皮为原料。鄂伦春族妇女对兽皮加工有独到之处,她们鞣制的狍皮柔韧、轻便、结实。鄂伦春族男子穿的皮袍前后襟均有开衩,便于骑马。妇女穿的皮袍身长比男袍长,衣襟覆盖脚面,前后襟不开衩,在左右两侧开衩处和袖口都绣有花纹和各种美丽的图案。青年男女的皮袍都要染成黄色。穿皮袍时也要扎腰带,腰带有黑、黄、紫、蓝各种颜色。裤子也是用袍皮制成的。鄂伦春人的狍皮帽也很有特色,它是把袍头皮完整地剥落下来,保留其毛和五官各个部位鞣制而成。这种帽子顶部有挺然的双角和双耳,在眼眶处嵌上黑色皮绒制成的眼珠,戴上很象一个狍子头。打猎时戴上这种狍头皮帽是很好的伪装,能诱使狍子靠近加以射击。鄂伦春人用狍皮缝成圆筒做成的被子,既轻便又耐寒,适合于猎人外出时露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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